“公開增發”何以重出江湖?

10月9日,創業板上市公司拓斯達披露的“公開增發 A 股股票方案”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該公司擬公開增發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2600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億元,用於在蘇州建立智能裝備產業園,完善公司生產基地佈局,加強產品及服務輻射能力。該公司公開增發方案的出臺,這也意味著在A股市場銷聲匿跡了4年之久的公開增發又重出江湖了。而在過去的4年多時間裡,公開增發遭到市場的遺棄。

公開增發遭到市場的拋棄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公開增發對上市公司有著較多的要求,既有現金分紅的要求,比如,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年現金分紅的比例至少要達到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又有財務指標的要求,比如最近3年盈利(創業板為最近兩年盈利),不存在利潤下滑50%以上的情形,且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等。也正因為公開增發在各方面有較多的要求,相對應的就是證監會在審核方面也較為嚴格。

與公開增發相比,定向增發無疑具有更多的優勢。對上市公司既沒有盈利的要求,也沒有分紅的要求,上市公司即便是利潤虧損,即便是鐵公雞,也一樣可以進行定向增發。而且定向增發是向特定對象的發行,特定對象不超過10位即可(創業板不超過5名),因此上市公司發行起來很容易。並且從監管的角度來說,因為是向特定對象發行,而不是向公眾投資者發行,所以審核把關也相對寬鬆,上市公司的發行成本也相對低廉。

“公開增發”何以重出江湖?

正是基於定向增發所具有的巨大優勢,所以定向增發很快就取代了公開增發,並在2014年5月6日滄州大化完成最後一單公開增發之後,這一再融資方式遭到市場的拋棄。

那麼,為什麼在4年之後,公開增發這一再融資方式又重出江湖了呢?這既與去年初證監會對定向增發的從嚴監管有關,也與近兩年來尤其是今年以來股市行情的低迷有關。

正所謂物極必反,定向增發成了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手段,上市公司也因此獅子大開口。2016年,定向增發的融資規模達到驚人的16951億元,定向增發成了上市公司圈錢的利器。市場要求嚴控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呼聲也此起彼伏。為此,2017年2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部分條文進行了修改,發佈了《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一方面是規定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另一方面是作出了18個月再融資間隔期的規定,三是明確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的首日。如此一來,定向增發就很難再成為上市公司的圈錢利器了。

尤其重要的是,定向增發對參與認購者有股份鎖定要求,認購股份需要鎖定12個月,有的甚至長達3年。而由於近年來,股市持續下跌,參與認購者只能面臨著虧損的命運。如果遇上黑天鵝事件,認購者更是損失慘重。如此一來,定向增發又開始遭到機構的冷落。

在這種情況下,公開增發又重新回到了上市公司的視線。畢竟公開增發是沒有鎖定期限制的,這一點可以讓認購的機構放心。而且目前公開增發制度對募資上限是沒有作出限制的,這也可以滿足上市公司更大規模融資的願望。並且定向增發將發行基準日確定為“發行期首日”之後,定向增發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基本上也就是市價發行了,與公開增發相比,優勢不復存在。這樣,公開增發又重新被上市公司所拾起。可以斷言,繼拓斯達之後,將會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重新採取公開增發的再融資模式。

這其實也是一件好事。作為上市公司來說,可以進行更多的選擇。而從投資者的角度來說,公開增發較之於定向增發而言,更有利於保護公眾投資者的權益。畢竟公開發行的公司需要盈利、需要向投資者分紅,這是對上市公司的質量要求。而且投資者可以決定要不要參與公開增發,不像定向增發,完全不考慮公眾投資者的需求。並且從承銷商的角度來說,公開增發麵臨著包銷的壓力,這也有利於增加承銷商的責任感。也正因如此,公開增發也更有利於股市的健康發展,股市需要倡導公開增發,而減少定向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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