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
首先,提出這個要求的公司一定是一個非常奇葩的公司。
要求員工自帶電腦的公司並不是沒有,我也親自遇到過。但是,確和這家公司完全不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當時我到一個公司工作的時候,公司內部是給我配備了一點電腦的,但是,這臺電腦的USB接口是被禁用的,BIOS也被設置了密碼,機箱也是鎖在一個機櫃中,只有一個開機鍵暴露在外,而且,這臺電腦連接的是公司的局域網,沒有連接互聯網,為的就是信息安全。
但是為什麼要我們自帶電腦呢?
原因很簡單,現代社會的任何公司,我們都需要藉助互聯網來輔助,所以,自帶的電腦是可以設置互聯網的。因此,我們處理公司的任務的時候,是在公司電腦上進行,查閱檔案,同事之間、客戶之間的交流,是在個人電腦上完成。
那這種情況要給錢麼?
當然需要了,不過是公司付給員工的,每個月,公司會付給員工300元的電腦補貼,原因是因為佔用了員工的私人電腦用來辦公了。
所以說,要員工自帶電腦,沒有電腦還要給錢的做法是非常離譜的
現在社會,任何企業對於信息安全的重要性都非常清楚了,可以說,非常非常多的機密文件,郵件,都會存儲在電腦裡面。
在員工離職的時候,HR都會要求工作交流的人員查看文檔是否都已經交接完畢,並且簽署一系列的離職條款文件,要求對於公司設計的機密文件內容進行保密,不然會追究其責任。甚至如果一些裁員的企業,會在第一時間接受被裁員工的電腦,以防止其惡意進行一些非法操作。
可以說,強制員工使用個人電腦的情況是非常罕見的,這完全就是一種對於信息安全的漠視,如果這樣的話,這個公司應該是走不長的。因此,還是建議不要去這樣的公司上班為好。
會技術的葛大爺
完全不靠譜,不在譜上,根本就是離譜嘛!
首先,提供電腦應該是所有工作崗位的基本勞動條件。
沒有電腦,沒有基本的勞動條件,怎麼工作呢?
連《勞動合同法》都要保護勞動者擁有基本勞動條件的合法權益。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從以上《勞動合同法》的條款中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經濟補償的訴求。
這讓我想起一個勞動爭議的經典案例:
某公司向銷售崗員工小王發出《工作地點變動通知書》,要求小王自某年某月某日起在家辦公,待遇不變,同時交回公司的公車、加油卡等物品。
幾個月後,小王將公司告到法庭,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院審理並判決公司需要支付小王經濟補償金,原因就是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公司要求小王交回的物品使小王很難開展正常的銷售工作。
其次,對於員工自帶電腦,不同公司都有明確規定。
比如有些公司生怕員工拷貝走公司的涉密文件,直接明文禁止員工自帶電腦。這公司可好,員工自帶電腦,離職都不用備份文件,提起電腦就走。
再比如有一些公司,如果員工自帶電腦辦公,公司是要給補貼的,一方面節省了公司的辦公費用,另一方面也算是福利發到了員工手上。使用公司電腦還要倒貼錢真是頭一回聽說。
好奇這樣奇葩的公司居然還能招到員工!
歡迎評論一起探討~
我是職場資深HR李小船,歡迎關注我。職場酸甜苦辣,陪你一路成長。
職場女超人李小船
不靠譜,明顯不靠譜!
公司太扣了!
我們公司,電腦公司統一發,五年使用期限,五年後若選擇繼續使用,公司可給予一定補助,不想自己使用,可申請更換新的電腦。
隔壁公司,為鼓勵員工愛惜電腦、提高勞動效率,一次提供5000元,由員工自行購買電腦,員工可根據情況自己添加,五年後電腦歸個人!辭職時候根據使用年限返公司錢。
電腦作為常見的辦公用品,還需要個人提供,那我就想問下,離職時候要不要格式盤?裡面文件是歸屬公司還是個人?洩露沒有洩漏公司機密?
如果使用過程中出現了異常,電腦壞了,公司給錢修還是個人修?畢竟是因為辦公多誘發的。
這點都扣的企業格局不行,斤斤計較而且向員工斤斤計較!
鄢遇嶺南
我們公司的開發人員就是自帶電腦的,而且沒補貼,原因有三
1.是個科技公司,電腦而且是筆記本電腦是吃飯的傢伙,用自己的電腦業餘時間有點急事也可以在家工作
2.自己的電腦工作起來效率高,一般自己的電腦保養的都不錯,有啥問題也自己搞定了,而且用自己的電腦士氣也會高一些
3.開發人員要是連臺筆記本電腦也沒有,或者只有臺性能很差的筆記本,說明這個開發人員要麼水平很low,要麼不熱愛編程,價值較低,這種人為企業帶來的價值也有限
簡單積木52
騙子公司的可能性高達99.99%,通過這種方式發財,而且有可能過幾天電腦壞了讓你賠,到時候出個發票證明這一臺電腦萬兒八千的,招的人越多發財越多啊。
就像最近曝光的新型騙子手法一樣,招聘新人進公司承諾公司與BAT有合作,被併購,以後可以進BAT工作,但是目前員工水平與大公司的要求差距很大,公司只有通過培訓才能實現目標,但是需要好的外部培訓,需要費用,考慮員工收入不高培訓就只能通過貸款解決,公司幫員工貸款,貸款後直接交了培訓費,以後到了BAT收入很高,還貸不是事兒。然後拿了員工的身份證辦理高額信用卡套現,後續要離職就存在信用卡的問題,個人信用可能有汙點,莫名其妙背上債務等等。
你工作就是為了賺錢的,要你交錢的都是騙子。如果自己要提高也是自己選擇在外學習而不是別的。勞動工具,當然應該由企業提供。
鏡頭iread我讀
嚴重不靠譜,甚至可能是騙子公司,不要去!
1.發放電腦是最基本的辦公規則
你付出了勞動力,為企業創造價值,然而企業不僅不提供辦公用品,還向你收要租借費,真的非常奇葩了。你養馬不給人家喂草?大多數情況如果公司如果需要員工帶電腦,還會提供補貼。
收要租費這個操作讓我懷疑這是否是個騙子公司,或者隨時準備跑路的那種。
2.公司資金不足
做到這個份上,基本電腦都不配給的公司,要麼非常摳,要麼資金不足,無法將預算分配到電腦上,而連這種基礎配置都達不到的公司,極有可能剋扣員工工資,或者資金斷裂發不出工資。
3.管理人員奇葩
即使以上兩種情況都不是,而是老闆自己定的規矩,有這種奇葩企業文化和領導的企業也不要待。
關注前程無憂,收穫職場乾貨,陪你走過求職路!
祝你前程無憂
見過公司不提供電腦辦公的,改為用自己電腦辦公,按月發電腦補貼的公司;
大部門的公司還是會提供辦公設備的。
但是,不提供辦公設備還要讓員工自己花錢租電腦設備工作的,一定不靠譜。
假如有一家公司A,他除了能提供大家正常的辦公設備,還能給員工提供:
各種風格的高大上員工食堂;
科技感十足的雙屏電腦、Macbook;
可以隨意調節高度,預防頸椎病的站立辦公桌;
每桌配備預防輻射的綠植;
視野開闊的會議室,比如能一望無際;
有各種小吃甜點的休閒咖啡廳;
關注員工身體的健身房,跑步機、動感單車、網球、籃球隨便打;
幾十萬的免息貸款買房;
定期出國旅遊團建;
請各種國際性的老師開培訓講座;
大手筆十幾個月的年終獎;
各種節日福利;
這樣的公司,不是沒有,像騰訊、京東、阿里這些企業福利都做的特別好,好到員工下班後寧願留在公司加班都不想回家。
越是優秀的公司,越會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激發員工的創作跟工作熱情。
假如有一家公司B,他也能提供大家正常的辦公設備,但是
每月公司壓多一個月再發,比如當地規定當月7號之前要完上月的工資,但這家公司卻要30號才發上月的工資,足足拖了一個月;
時不時裁員。業務不穩定,今天興起有個項目就招人做,做完後又覺得利潤不大裁掉項目組的員工;
整體員工都在抱怨工作;
報銷要拖幾個月才發;
沒有年終獎,沒有節日福利;
社保按當地最低基數購買,沒有公積金;
座位密密麻麻,廁所非常髒。
這樣的公司,儘管合法註冊,但卻發展非常不穩定,資金緊張,員工流動率極大。如果你有更好的發展機會,就趕緊跳出來吧。
假如有一家公司C,不提供辦公設備,還要員工來租公司的電腦辦公,那麼你不是員工,你是上帝,你是這家公司的尊貴客戶。
因為公司還得靠你租電腦那點租金存活下去呢。
你見過哪些不靠譜的公司?歡迎分享你的觀點和大家互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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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HR管理崗位工作多年,你說的這事還真是第一次聽說。咱們僅從實際工作出發,從兩方面對工作條件做基本的瞭解。
一、崗位需要
不同企業工作崗位、工種不同,相應配備的工具不同。比如:安裝技師(安裝工具包)、司機(車)諸如此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稱手的工具,就沒辦法把本職工作做好。所以企業必須對不同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工具進行標準配備。
二、合理性
如果你從事的工作,必須要用到電腦,而公司讓你自帶或花錢租,明顯存在不合理性。
那麼就有兩種可能:
一、你本職是不是一定要用到電腦?或你本職不需要而另外提出申請?因為公司能出租電腦給你,說明肯定有標配。
二、公司是不正規企業,可能存在不穩定因素,以及其他欺詐等行為,那麼你就得留意,再決定去留。
現的勞動法對職員的保障力度很大,只要是正規企業基本的工作配套肯定也有,我們不能排除非法企業存在,就是個人自己要用心,別上當受損失。
河東三叔
菲凡說:不靠譜,神經病公司
員工自帶電腦,多虧這家公司想得出來!
這樣的公司只有三個可能:
缺錢
有病
窮瘋了
一、電腦都是公司給配置
99.99%公司的電腦都是公司給員工配置的。
99.99%公司的電腦都是公司給員工配置的。
99.99%公司的電腦都是公司給員工配置的。
沒有說100%因為題主的問題,我也第一次聽說,長見識了。十年HR從業經驗,聞所未聞。
通常,如果公司不配置電腦,員工可以用私人電腦,但是員工是可以享受公司的電腦補貼,通常一個月幾百塊錢。這才是合乎情理的公司政策。
因為你是給公司節省了成本
二、奇葩公司故事多
相信這家公司不僅僅是這一點奇葩。
如果極度缺陷,還會出現以下情況,請留意:
拖延工資,次月底發放當月工資,或者拖欠更久
讓員工購買員工產品,衝業績
-
加班從來不給加班費
離職還要你出違約金
人員流動非常快
不籤勞動合同
收取員工培訓費
扣押員工私人證件
......
如果發現以上情況佔2-3條,速速跑路。
三、和前輩多交流
無論如何,這樣的公司只能騙一些職場小白兔。
所以,小白兔們還是要廣泛社交,找一些有五到八年經驗的職場人士做小夥伴,有事情多和職場老人交流溝通。
防止因為信息不對稱,誤入奇葩公司,耽誤時間和精力。
我勸這樣想法的老闆,就別開公司了,真的太丟人了!
菲凡說
這個公司很有意思!
公司本身就有電腦,為什麼要員工自帶電腦?員工沒有可以租公司的電腦,租金100塊一個月?有意思。
非常不靠譜!可以換個思維來說,員工自帶電腦的是不是要公司給員工100塊呢?這是員工自己的電腦為公司工作的。
租電腦給員工,這間公司是不是腦進水了呢?還是想增加一筆收入呢?
公司提供電腦辦公室在正常不過了,這是提供工作環境的必要基礎條件!連這些基本的都沒有招人來幹什麼?員工的電腦不是專用辦公的,有些不可預測的事件發生,洩漏公司內部文件怎麼辦呢?難道這些不是公司要考慮的安全因素嗎?也許就是這間公司根本就是一個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