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村主任”也不例外

熊某是做海鲜生意的,一次偶然认识了郝某,双方成为了好朋友。郝某经常向熊某购买海鲜,一段时间后郝某提出:“每次结账太麻烦,咱们也认识,以后就隔段时间结一次账吧,这样多省事。”从以往两人来来往往的聊天中熊某早就得知郝某是呼市某县某村村委会主任,出于相信郝某是一名村干部,绝对不会赖账,熊某当场就答应了。后来郝某海鲜款越积越多,熊某做生意也需要周转资金,于是向郝某索要欠款,不曾想:“不要不知道,一要吓一跳,”郝某竟然以没钱为由一再推托,后来更是连踪影都不见了。

熊某只好将郝某诉至赛罕区人民法院,赛罕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郝某承诺于2018年6月10日前给付原告熊某货款60000元,但由于郝某长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熊某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带着一纸申请执行书来到赛罕区人民法院请求执行干警的帮助。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赛罕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向郝某讲明了作为一名村委会主任知法犯法的严重后果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但郝某仍不履行义务,亦未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执行干警调查发现,郝某有两处住所,一处是位于呼市某小学附近的学区房,另外一处位于某县某村里,9月19日晚八点,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法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郝某呼市的房子,开门只见郝某妻子,未曾发现郝某身影,承办法官让郝某妻子给郝某打电话,电话里的郝某态度强硬:“给呀给呀着急啥,有钱就给呀。”郝某还说他第二天就会来赛罕区法院与执行法官见面详谈。不曾想,郝某再一次爽约了,并且连执行法官的电话也不接了,执行干警只好又来到郝某村里的住处,这次成功找到了郝某,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郝某终于深刻反省自己作为一名干部不该知法犯法,在2018年11月15日上午将申请人熊某欠款全数打到赛罕区人民法院,后经我院账户将钱转入申请人熊某的账户内,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局刘芳供稿)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村主任”也不例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