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萬州公交案後網上又爆出3起類似案件

遼寧省瀋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近日接連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機案:汲傳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為致使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司機或乘客受傷,均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不等的刑罰。 經審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居民汲某在瀋陽市乘坐13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張某發生爭執。汲某對張某進行拉拽,令其偏離駕駛室。最終公交車失控並撞向路邊護欄。 同年8月11日下午,瀋陽居民吳某乘坐105路公交車,當車駛出渾南區文瀾苑車站時,其因未能及時下車與司機劉某發生口角,並猛拽、擊打劉某手臂,造成該公交車失控,與路邊停放的車輛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時許,瀋陽市皇姑區居民李某在乘坐163路公交車時,因下車問題與司機關某發生口角,並拉拽對方。致使公交車急剎車後,車內一乘客摔倒,頭部受傷。


由此可以看出萬州公交事件並不是偶然發生的,在公交事件這方面還是有許多問題存在!這些問題大多是由我們市民乘坐公交車的時候缺少了一份自律和素質!這可不是兒戲,這關乎到很多人的人生安全,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大力度整治公共出行這一行業,不要讓萬州事件再次發生!也希望廣大市民能提高自己的素質,文明出行!

繼萬州公交案後網上又爆出3起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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