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曾新:法情相濟 一心為民

(河南法制報全媒體記者張東 特約記者李夢華 通訊員董湛)

“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是我的信仰。”開封市金明區法院刑庭庭長曾新在接受河南法制報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曾新:法情相濟 一心為民

1988年,曾新進入法院工作,從書記員、審判員,到刑庭副庭長、少審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刑庭庭長,一步一個腳印。在30年的司法歷程中,她兢兢業業,慎思篤行,用滿腔熱情和實際行動踐行著自己的信仰,用紮實的審判能力、持之以恆的敬業精神和獨特的人格魅力詮釋著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

寶劍鋒從磨礪出,30年的時光打磨讓曾經青澀的曾新變得深沉大器,處事不驚。為了這份嬗變,曾新付出了很多,經常以院為家,法院大部分的大案要案、疑難案件都是經她審結。

該院審理某擔保公司韓某等16人系列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歷時一年多,涉案群眾2200餘人,案卷近500冊。曾新由面到線再到點,逐步細化梳理案件,嚴把事實關和證據關,確保每一筆賬目、每一個數字都準確無誤,爭取對各被告人準確定罪量刑,並注重做好群眾工作。經審理,該院依法對各被告人宣判,量刑適中,寬嚴相濟,較好地化解了群眾的矛盾。至此,這起轟動全市的焦點案件得以圓滿結案。

“刑事案件無小事,容不得絲毫馬虎,每起案件都要做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量刑準確、判決公正。”曾新說,面對日益增多的案件,時間緊、任務重、工作細,加班加點是常態,她要認真審查每一個細節,嚴把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做到不枉不縱,力爭把每起案件都辦成鐵案,嚴守公平正義,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絕不讓人民群眾失望。

法律不是冰冷的,法官更應該是有溫度的。在擔任少審庭庭長時,她覺得自己不僅是一名法官,也是一位“母親”,要幫助那些迷途的孩子找回正確的人生方向。

幾年前,該院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小洋(化名)原是品學兼優的孩子,因其母親常年在外打工,父親又疏於管理,年輕氣盛的他一時犯了錯。曾新本著教育感化的原則,經常在法院與看守所兩地奔波,在一次又一次的交談中,慢慢地感化了這個倔強任性的少年,使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併為此後悔不已。最終小洋被判處緩刑。走出看守所大門的那一刻,他跪在了自己父母面前,連聲說著:“爸媽,我錯了……”

事後,小洋來到曾新的辦公室,深深鞠了一躬。時至今日,他與曾新的聯繫從未中斷,逢年過節,曾新總能接到小洋的電話和短信,短信的字裡行間充滿了祝福和感謝。

心裡裝著百姓,眼中揉不得沙子,這就是曾新。每一起案件的審結,每一名當事人的誠服,都凝結著曾新的心血。她先後被評為先進工作者、調解能手、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等。

花紅自然香萬里,日前,從最高人民法院傳來好消息,曾新被授予“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也是開封市法院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法官。

而今,榮獲“全國法院先進個人”這一稱號對於曾新來說,只是一個開始,今後她還將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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