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週年光榮與夢想」瓦屋山下的檢察“護林人”

洪雅縣檢察院院情小貼士

現任檢察長:樊正祥(第七任)

幹警人數: 現有幹警32人,平均年齡39歲,研究生學歷6人,大學本科學歷21人

最高榮譽:全國人民滿意檢察院 全國第五次“雙先”會集體一等功

「40周年光荣与梦想」瓦屋山下的检察“护林人”

1983年,恢復重建後的第一代洪雅檢察人合影

“這不年不節的,怎麼上山的車這麼多喲?”山路曲折,上山的車輛絡繹不絕,駕駛員小王一邊小心避讓一邊嘀咕。“因為今天瓦屋山開山啊!”旁邊的檢察官戰黎麗說道。

戰黎麗,洪雅縣人民檢察院民行科檢察官,早上8:30出發前往瓦屋山,查看公益訴訟案件涉及違章建築拆除情況。11點,瞭解完被破壞林地恢復狀況,做好證據收集,下山就遇到了車流,也是始料未及。她若有所思地說, “看著這些車,我才真正體會到公益訴訟對森林資源保護的意義。”

今年5月,洪雅縣檢察院開展“守衛綠海”森林資源公益保護專項行動,發出檢察建議11份,督促森林公安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佔用林地。截至目前,已恢復8.6畝,佔恢復總面積的45%。今天回訪的峰匯石膏公司,就是其中一例。

洪雅縣是全國生態縣。瓦屋山擁有中國最大國家森林公園,被譽為“最美桌山”,蘇軾曾在《寄黎眉州》中寫道,“瓦屋寒堆春後雪,峨眉翠掃雨余天”,其與峨眉山並稱“蜀中二絕”。

「40周年光荣与梦想」瓦屋山下的检察“护林人”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青山變銀山,重點在一個“變”字上,而“變”的方式必須合法,這是基礎。

“保護森林資源,是關係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大事,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懲處違反森林保護法規的行為。”這句話節選自洪雅縣檢察院恢復重建後辦理的首起盜伐濫伐森林案中的公訴詞。該案也是國務院1980年12月5日頒佈“關於禁止亂砍濫伐森林的緊急通知”後的第一案。

「40周年光荣与梦想」瓦屋山下的检察“护林人”

1981年1月19日至28日,洪雅縣將軍公社何玉明,以修建自家房屋為由,未經批准先後盜伐集體林內的林木119株,計折材積18.1立方米。受其影響,大隊的社員戶戶上山濫砍,幾天內就將該隊僅有的120畝杉樹林砍光,森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壞。檢察院迅速出擊,核實林木砍伐情況,並對帶頭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訴,最終何玉明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罰金200元。

該案拉開了洪雅縣檢察院堅決禁止濫砍濫伐林木歪風的大幕。1981年至1984年,該院連續四年被評為樂山地區“依法治林·綜合治理”先進集體,承擔林業檢察的經濟檢察科被評為四川省政法戰線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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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培光(左)、張學倫(中)、李華祥(右)出庭支持涉林案件公訴。

秉持這樣的初心與態度,洪雅縣檢察院一路走來。2017年,在全市各區縣中率先設立生態環境資源檢察科,探索捕訴結合、行刑並舉、偵防同步的工作新模式,依法批捕起訴環境資源類犯罪19件39人,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成功辦理的全省最大“2.19”紅豆杉盜伐案被省檢察院列為“打擊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在瓦屋山環保督察整治期間,出臺《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以行動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檢察責任。

打擊涉林犯罪行為成為常規工作後,如何做好打擊過後林業資源的修復,成為2018年洪雅縣檢察院面臨的新課題。

按照中央兩辦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中關於“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規定,“補植復綠”躍入眾人視線。

「40周年光荣与梦想」瓦屋山下的检察“护林人”

該院依託“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掌握了全縣森林資源受破壞情況,及時追蹤涉林案件處置結果。根據發現的法律意識淡薄、犯罪成本較低等原因,會同法院、林業、森林公安等部門研究制定《關於破壞森林資源犯罪案件生態損失補償實施辦法》,將盜伐、濫伐等涉林案件當事人的補植行為納入量刑參考情節,有助於解決“人坐刑期滿,荒山依舊在”的問題,切實實現懲罰犯罪與恢復生態有機結合、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和諧統一。4月26日,眉山市首個“補植復綠”基地在洪雅縣玉屏山建立,全縣共規劃基地面積330餘畝。

「40周年光荣与梦想」瓦屋山下的检察“护林人”

“我們的目標是,將該基地建設成為‘補植復綠’實施點、警示教育宣傳點、生態恢復治理點的綜合展示平臺,為生態文明建設貢獻洪雅檢察力量。”該院檢察長樊正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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