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脫貧攻堅工作不實不細22人被立案審查

“老鄉,你這房子是什麼時候修的?享受國家政策補助沒有?”

“2017年夏天開始修的,當時申報了危房改造,給補助了一部分資金,不然我也修不起啊!”

“你家是貧困戶嗎?”

“以前是,2016年底就脫貧了。”

這是勉縣紀委監委幹部在調查核實脫貧退出戶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補助的一個片段。

今年六月,經與國務院扶貧辦大數據比對,發現該縣將31戶脫貧退出戶再次納入危房改造戶,隨即將此情況進行了反饋。

收到反饋後,縣委高度重視,要求縣紀委監委立即進行深入調查核實。經該縣紀委監委調查發現,此問題涉及全縣7個鎮(辦)、20個村(社區)的31戶群眾,均為2016年度脫貧退出戶,在2017年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過程中,住房被認定為危房,並將其納入危房改造戶。2017年初全縣貧困戶再次精準識別時,7個鎮(辦)未將危房改造和貧困戶精準識別兩項工作統籌推進,忽視了住房安全是評定貧困戶的主要標準之一,未將上述31戶被認定為危房的脫貧退出戶再次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範圍, 造成了不良影響。

“此次問題的發生,暴露出我們的幹部對脫貧攻堅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對脫貧攻堅政策學習不深不細,政策落實不嚴不實。”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

最終,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經縣委同意,對涉及的7個鎮(辦)通報批評,對涉及戶數較多的鎮(辦)分管脫貧攻堅工作領導立案審查,實施責任追究;對涉及戶數較少的鎮(辦)時任分管脫貧攻堅領導由縣紀委實施誡勉談話;對涉及的7個鎮(辦)黨政主要領導及縣扶貧辦、縣住建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由縣委副書記和縣紀委主要領導實施約談;對涉及的20個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第一書記、工作隊長、包村幹部由所在鎮(辦)紀委實施問責,其中立案審查22人,誡勉談話10人,提醒談話7人,約談34人。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引以為戒,加強對脫貧攻堅政策的學習和掌握,深入查找本單位本部門本行業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切實抓好整改。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精準施策,確保全縣順利完成脫貧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該縣縣委副書記在約談會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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