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有的皇帝不把犯错的人直接杀了,而是发配到边疆?

生活与感情2


古代最大的政治就是“人”,人就是政治利益的标的,人多证明利益多,人多就说明政治有成的回旋余地大,你把人一个个都杀了,既浪费人力又浪费财力,关键是对政治根本不利,没有人还玩什么权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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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即是维持的社会的不公,同时又是维持的政治的平衡,政治把社会的不公维持在了不天下大乱的范围,让“不公”有度,在不至于礼乐崩塌的范围内活动。

政治把不劳而获控制在了适度的范围,他让一部分人可以不劳而获,甚至说锦衣玉食,却又不至于引起另一部分付出的人过度反感,最后发生农民起义的悲剧。


古代的皇帝是各种政治利益调解器的手拿把攥着,他控制着一切,杀俘或者说杀人在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就不如奴隶社会那般血腥直了。

因为人的价值被进一步开发,社会属性被进一步放大,而浪费粮食的价值则被持续缩小,这时候在轻易地把人杀掉,不但不符合主流,更不符合统治的长远利益,人都被杀了,哪里还有供自己回旋的政治利益?

但是不杀不证明原谅,因为维持相对的公平和相对的政治利益都需要一定的手段,比如说监狱、军队等暴力机器的设置,在国家来说本来就是为了维持相对平衡的存在,当然,就古代来说流放边疆也的确是个很残酷的刑罚了。

就犯人本身来说,可能到不了流放地就病死、受折磨而死、饿死、冻死了,即使成功到了流放地也是生活艰难,茹毛饮血还差不多,基本上就与人间社会想脱离了,千万不要以为流放边疆就好死不如赖活着了,很可能边疆还不如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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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古代有的皇帝不把犯错的人直接杀了,而是发配到边疆?

其实无非就是以下几种原因:

1.由于古代常年征战,农业生产全部靠着劳动力,所以人口数量在古代是衡量一个国家实力的标准之一。将犯错的人发配到边疆,主要目的在于充当劳动力。

2.边疆荒凉落后,除了士兵基本上荒无人烟,但是为了保卫疆土,需要大量的人口来发展建设,所以将犯错之人发配边疆是不错的选择。

3.我们认知中的古代,严刑厉律似乎成为代名词,皇帝一言不合就砍头。其实古代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残酷,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可依。有些人虽然犯错,但是罪不至死,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发配边疆。

犯人发配边疆主要就是以上三种原因:充当劳动力、发展建设、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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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封建时代的统治者而言,将犯人们长时间关进监狱或者终身囚禁,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惩治效果,反而会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管理大量的罪犯需要专职人员、粮食还有住房,一年下来国家还要拨不少钱养着他们。而且古时候的穷苦人民能吃饱一顿饭就很好了,如果坐牢能这么舒服,他们早就蠢蠢欲动作奸犯科了。所以,统治者宁愿大费周章将犯人流放,也不会将他们囚禁起来花钱养着。

流放这种刑罚的起源已经不可追溯,早在远古的史料之中已经有了零星的记载,秦汉时期成为一项明文制度;南北朝时期,五刑成为固定的刑罚准则,流放位居第二,地位仅仅次于死刑。流放之刑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才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流放这一刑罚看起来似乎比死刑稍微人道一些,一般帝王对重犯施以这种刑罚的时候,还会对他们表示这是我的仁慈和宽宥才饶你不死的。而实际上流放的可怕之处绝对不比死刑小,隋朝甚至将它排在死刑之前。为了达到惩治的效果,统治者寻找的流放之地都是大漠、塞外和边疆这种苦寒之地,这些地区不仅仅气候生活条件,而且还有猛兽毒虫,自然灾害也是接连不断。

我们在电视剧之中,也会看到很多被流放的犯人在路途之中被押解的官员凌辱虐待,有的甚至还是曾经的皇亲贵胄。他们一路颠簸劳苦,即使能活着走到被发配的地方也已经不成人样。而这仅仅是开始而已,犯人在这些穷苦之地需要长时间从事艰苦的劳作,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要超过十小时,这也是他们很多人根本不能活着回来的主要原因。

对于中国人来说,安土重迁的观念死根深蒂固的。无论处于什么阶层,都希望自己的家族能够世世代代在家乡繁衍。所以流放对于一个人以及他的家庭来说,打击是巨大的。即便是在塞外打仗死了的士兵,他的战友和亲人也要想方设法尽量让他可以落叶归根。这些被流放的犯人往往客死他乡,很久之后亲人才得到他死亡的消息。

这些被流放的犯人们在边疆和条件艰苦的地方做着苦差事,他们刚开始是为了充足边防的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蛮荒之地的免费劳动力。对于统治者们来说也算是“人尽其用”,既不用花钱养着他们,还省了一部分开发蛮荒之地的费用。另外,皇帝用流放代替了一部分死刑,还可以彰显自己的仁慈,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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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活着是比死亡还痛苦的一件事。

1,别说犯人,就连当兵的都不愿意跑到边远地区戍边。环境相当之恶劣,气候湿冷严寒(各种特色任你享受),这时候,戍边的军队里,就有很多是犯人组成的。所以可以扩充军队。

2,中国人素有不离故土之念,被发配后,几乎一辈子也没有机会重回故土,也就算是与亲友两隔了。这大概算是一种很重的惩罚了吧。

3,流放而不杀,算是留条狗命。还能给统治者换来一句“仁慈”。

4,长路漫漫,很多人就会死在半道上,那你可怪不了别人没给你留命。去了边疆也会水土不服等等,而且再也不能翻身。就一句话,万念俱灰,人生彻底失去了希望。

5,由于边疆人烟稀少,发配边疆大概也算是一种移民了。也是稳固边疆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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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据我了解,古代的刑罚方式有:罚刑、杖刑、徒刑、流刑和死刑。这5中刑罚是由区分的。

1.罚刑,指通过罚款或者其他物质的抵充罪行,一般用于罪行较轻或者有特殊政策的时候。

2.杖刑,也有鞭刑,这个很容易理解,就是打一顿。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3.徒刑,就是坐牢的意思。这个刑罚现在还有,不做过多的解读。

4.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多将犯人流至边方,其实施的重心仍在劳役,而非流远本身,

5.然后是死刑。

其实还有一种刑罚,叫笞刑,比杖刑要轻。

回答完毕


博史通今


发配是属于古代刑罚的一种,而且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至于为何不直接处死,那自然是由于所犯之罪不足以致死了,或者足以致死却被减免。而之所以会选择发配边疆,则主要由于边疆需要充实,这其实等于是扩边的一种有效手段。

古代刑罚的分类

在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刑罚各不相同。不过自从奴隶制刑罚废除,封建制刑罚形成以来,主要的刑罚大致可由轻至重分为枷刑、肉刑、徒刑、流刑、死刑五类,只是具体执行方式和轻重有所不同。

枷刑:也就是戴枷示众,是明朝首创一种耻辱刑,一般用于伦理性和风化犯罪

肉刑:主要指杖刑、鞭刑之类的,早期宫刑、刖刑等残害肢体的刑罚也可归于此类

徒刑:主要指坐牢

流刑:也被称为发配、刺配、流放,题主问的便属于这一类

死刑:这个指的自然就是处死罪犯了,砍头、腰斩、凌迟都属于此类

发配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

在古代来说,流刑一般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在古代,以当时的户籍制度、交通条件和边疆恶劣的生存条件,再加上发配边疆主要是用于充军和服劳役,可以说一旦被发配边疆,几乎没有任何再回来的可能,基本相当于客死异乡了,

我们以明朝为例,根据《明史·刑罚志》记载“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由此可见,明朝时期流放会根据罪犯的所犯罪行安排远近,例如流放一千里、两千里、三千里。而执行的方式则主要有终生和永久两类,终生指的便是罪犯要服役到死;而永久则是罪及子孙后代,相当于世代被流放了。

而发配又毕竟不及死刑,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生活即使再困苦,也总算保住了一条命。所以发配经常用来处置那些罪不至死的重犯,或者用来处置“死罪可免,活罪难饶”的免死之人。当然也有因为家里人犯了重罪,导致家族之人被牵连,主犯处死,从犯便被处以流放了。

为何要选择发配

至于古代为何会产生发配这种刑罚,其实这也是统治者在惩罚罪犯的同时,出于国家的需要而采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稳定边疆。当时的边塞,例如南方的岭南、云贵一代,北方的东北、西北一代,虽然较为荒凉,但却都是边疆重地。而由于这些地方少数民族较多,统治极不稳固,而发配便是为了充实这些地方,虽说发配过去的都是罪犯,但这些人毕竟大多都是中原汉人,一旦他们在那里生根发芽,可以加大这些地方的汉人比例,加强朝廷对边塞的控制力度。

二是充实边塞。由于边疆地区通常战略位置极为重要,加上经常打仗,所以需要大量的劳役和士兵补充。而这些发配去的罪犯通常也就被分为了充军和劳役这两类,充军的自然就是跑去边疆当兵打仗了,劳役则负责修筑城墙、垦荒等劳动。

三是变相移民。正是由于以上两个原因,边塞通常需要大量人口,可是在古代,百姓大多都不愿远离故土,且讲究一个落叶归根,加上边塞生活困苦,所以即使朝廷出台奖励政策,不到万不得已,还是没人愿意迁居到荒凉的边塞。于是乎发配就成了一个极好的选择,例如明朝初期,为了加强对辽东的控制,大量罪犯被发配至辽东,使得辽东汉族人口得到了迅速增长,对明朝开发辽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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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了,古代也是法治社会,一犯错就杀头的制度,即便以酷刑出名的秦朝,都没有那么野蛮。

不管现代古代,刑法所适用的对象,皆靠所犯罪行犯人年龄性别而定。每个朝代虽然刑罚制度各有不同,但基本套路源于从周开始正式出现的五刑法。由于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转变,五刑也随之更加人道,可万变不离其宗。由弱到强,由轻到重的量刑规则,从古至今就没有变过。杀人的不会被判杖刑,偷窃者也不会被判杀头。如果,国家制度章法大乱,那国家便会走入灭亡的深渊。

三个例子看中国五刑演变:

西周(奴隶社会)

1、墨刑(刺字后守大门)

2、劓刑(割鼻子后守边关)

3、宫刑(阉割后守宫门)

4、刖刑(砍脚后守皇宫的鸟兽笼)

5、杀刑(斩杀示众)(能盼杀头的行为通常有二百多条)

汉(汉朝改革了秦朝以前的酷刑)

1、墨刑(改为徒刑,剃光头发男的筑城,女的种地)

2、劓刑(改为笞刑,打三百)

3、宫刑(阉割后守内,太监之类的活计)

4、刖刑(因故杀人,不判死罪,改斩脚趾)

5、杀刑(斩杀示众)

唐(封建社会)

1、笞刑(拿鞭子打10次到50次)

2、杖刑(拿木杖打60次到100次)

3、徒刑(坐牢半年到三年)

4、流刑(流放两千里到三千里)

5、死刑(绞杀、斩杀)(减免死罪五十条)

唐以后,各朝代尽管五刑较唐多有不同演变,但也差不多。自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晚清五刑被废止期间,几千年来,关于杀头、割器官这类的重刑,都是随着朝代变更而递减。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靠礼教治国,重刑或滥用刑法,要不是奴隶社会,要不是亡国乱世。一个国家死刑越多,文明程度不免有落后的争议。近十几年来,我国的死刑也是逐年递减的。


王老四他大舅


题主说的发配到边疆是封建时代五种主要刑罚之一的流刑,有的朝代也叫徙边。皇帝为什么不直接把人杀了?以唐朝为例,只有死刑才奏请皇帝裁决,笞、杖、徒、流刑是不必要上奏皇帝的,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就处理了。隋唐时期的流刑根据罪行轻重有三个档次: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到了唐太宗时期,改五十条应判绞刑之罪为流三千里 。到了明清时期增加了残酷的陵迟刑,但也不是象影视剧那样皇帝随意杀人,也是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审理后再奏请皇帝批准,每年还有秋天的"九卿会审",在和平年代,皇帝会一不高兴就杀人吗?


SirJanzen


两种情况吧,一种是爱才,还想着将来有机会了可以起复。比如著名的纪昀流放新疆。另一种太恨,杀头都不解恨。明朝杨慎因为率领群臣和嘉靖皇帝抗争,被皇帝流放到云贵。皇帝经常问身边太监,杨慎最近怎么样?幸好杨家在太监中人缘不错,太监都说杨慎过的可惨了,如何惨如何惨。皇帝听完满意了。可见在皇帝的心里有多恨杨慎这家伙。杀掉太可惜了,不解恨。要流放了好好折磨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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