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动态」检察机关携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学校食堂、小饭桌,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10月11日至12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人员与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联合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等11所学校校内食堂、校外托管及“小饭桌”开展走访检查。

「振兴动态」检察机关携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学校食堂、小饭桌,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走访学校食堂

此次走访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来源、食品留样、食品环境“明厨亮灶”等几个方面,对食品来源进行抽样检查。对食品进货商家资质、食品卫生安全许可以及食品渠道安全、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问题进行逐一检查。同时,检察人员就相关法律原理、适用范围、经典案例等向走访单位人员进行了介绍,加深了从业人员对公益诉讼的了解,建立起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守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振兴动态」检察机关携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学校食堂、小饭桌,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对所走访食堂的食品来源进行检查

走访中,对食品留样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有依可寻,有物可查。针对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是否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每餐留样的食品,是否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是否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台账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检查。随后,检察人员对公益诉讼食品药品领域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对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振兴动态」检察机关携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学校食堂、小饭桌,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对所走访食堂的食品来源进行检查

此外,还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振兴动态」检察机关携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走进学校食堂、小饭桌,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致力于监督和整合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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