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腐拔伞!省纪委:对涉黑“保护伞”问题由设区市纪委书记直接查办

惩腐拔伞 省纪委紧盯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对涉黑“保护伞”问题由设区市纪委书记直接查办

九江新闻网讯11月14日,记者获悉,省纪委省监委近日明确要求,对涉黑“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一律由设区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担任组长,一线指挥,直接查办。

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8起

据悉,省纪委省监委及时成立机构,主动与省公安厅对接,由公安机关对侦查的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对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并签字背书。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今年前9个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960件,其中政法机关移送1169件、巡视巡察发现41件。

对29名涉案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宜春市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宜丰李杰峰涉黑案,深挖“保护伞”,已对1名涉案县级干部采取留置措施。抚州市纪委监委主动作为,为宜黄陈辉民涉黑案前期侦查工作排除干扰,并同步研判“保护伞”线索,已对9名涉案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已对29名涉案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我省明确,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大、阻力大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拘泥于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原则上都要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对线索具体的案件,原则上不能转到县以下核查,不得未经深入调查便草率结案。

目前,我省已梳理出7个涉黑涉恶重点地区、7个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分别由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分工联系,同时选择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11起重大涉黑案件,由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包案“挖伞”“打伞”。

对工作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将倒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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