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祕職責的公 告

股票簡稱:昊華能源 證券代碼:601101 公告編號:2018-041

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秘職責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8年8月17日,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谷中和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議案》,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谷中和先生自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已屆滿三個月,自2018年11月17日起不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秘書空缺時間超過3個月,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自2018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關志生先生將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本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止。

特此公告。

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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