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一杯酒毀了團圓年,福鼎這3人因危險駕駛獲刑

别让一杯酒毁了团圆年,福鼎这3人因危险驾驶获刑

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

春節長假期間

走親訪友活動增多

酒駕、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也易發高發

别让一杯酒毁了团圆年,福鼎这3人因危险驾驶获刑

1

2018年2月3日0時

被告人雷某祖酒後駕駛小型轎車

從福鼎市前岐鎮情人橋方向

往福鼎市第二中學方向行駛

行經福鼎市前岐鎮柘山路路段時

碰撞對向由劉某松駕駛的貨車

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雷某祖血液中

乙醇含量為258.45mg/100ml

本院認為,被告人雷某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雷某祖犯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

2

2017年6月18日22時

被告人王某偉飲酒後

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

從福鼎市太姥山鎮高速環島方向

往福鼎市太姥山鎮巨口村方向行駛

行至福鼎市太姥山鎮八都橋環島路段時

被民警查獲

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王某偉血液中

乙醇含量為150.45mg/100ml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醉酒後在公共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行駛,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王某偉拘役一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4500元。

3

2018年1月29日15時

被告人庭某無證酒後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

從福鼎市白琳鎮康山村方向

往福鼎市白琳鎮方向行駛

途經福鼎市白琳鎮環島路段時

刮碰一輛小車左後車門

經鑑定案發時被告人庭某血液中

乙醇含量為105.35mg/100ml

本院認為,被告人庭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庭某拘役一個月十五日,並處罰金3000元。

别让一杯酒毁了团圆年,福鼎这3人因危险驾驶获刑

法律科普小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别让一杯酒毁了团圆年,福鼎这3人因危险驾驶获刑

為了您和您的家人

請不要危險駕駛

别让一杯酒毁了团圆年,福鼎这3人因危险驾驶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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