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獎勵金到底是不是“陷阱”?拒籤協議就真的錯失了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從該規定中可以看出,一定的拆遷獎勵是合法的。法律的本意是在房屋補償之外對被徵收人給予的額外的好處,當然很多被拆遷人也是這樣認為的。但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並不知道拆遷獎勵中存在的“貓膩”。

很多拆遷獎勵費數額巨大,更有甚者拆遷獎勵金遠大於拆遷補償本身,讓人摸不著頭腦。面對高額的獎勵金,很多被徵收人就想著趕緊簽字拿錢,但被徵收人所不知道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額獎勵金也是從被徵收人本應得的拆遷補償款裡分配出來的,高額的獎勵金往往對應的是較低的拆遷補償標準,這就是徵收方的慣用套路。以高額的拆遷獎勵費來誘引被徵收拆遷方,讓其忽視自身應得的合法利益,這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反而喪失了爭取合法補償的維權機會。

關於拆遷補償標準,《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拆遷獎勵應該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拆遷補償基礎之上。之所以要設立拆遷獎勵的規定,其目的就是為了能夠保障拆遷項目的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被拆遷戶的合法利益。可是,令人沒想到的是,隨著拆遷項目的越來越多,拆遷獎勵也逐漸變了味。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大部分被拆遷區域都已列入城市規劃區內,很多宅基地上的房屋徵收也應當參照該條規定。該條例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規避利用高額拆遷獎勵費誘騙搬遷的拆遷行為發生。

所謂的獎勵金也不過是徵收方的“煙霧彈”,遇到拆遷,首先得看看拆遷補償協議上補償數額是不是一個合理的市場價格。如果不是,即使給的拆遷獎勵金在誘人,也不要輕易簽字。一旦簽訂補償協議,基本沒有補救的方法了,切記不要因小失大。再次提醒大家,對於徵地拆遷中的各種拆遷獎勵,一定要慎重,對於拆遷方的行為也要注意,一旦發現他們拆遷手續不全,或是存在很多違規之處,要及時尋找專業拆遷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因為一點點的利益而損失掉應該擁有的合法利益。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在拆遷中,為了讓拆遷戶儘快地搬遷,開發商一般都會採取獎勵的方法。而這種方法的期限是告訴你從X年X日至X年X月走,可以拿到獎勵多少,一旦錯過獎勵取消。

此時會有許多人明知拆遷中的價位不合理走後會很吃虧,但又沒有自己的主見,更不知道此方法多是一種套路,恐怕走晚了連獎勵都拿不到就更虧了。

於是,儘管明知拆遷的價位不合理,為了獎勵也迫不及待地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

殊不知拆遷補償協議的一旦簽訂,可以說你房屋的買賣價格就已然定下,是多是少,是合適與不合適,就全由雙方的拆遷協議來做決定而執行了。在此期間,拆遷的補償若是一步到位,那麼再給些獎勵當然是好了。

可是在大多拆遷的過程中並非如比,多數的拆遷補償價格絕非是一步到位的,可反過來如若我們換位思考,這也並不足為奇。

因為拆遷方與被拆遷方本身就是一個出讓一個收購,是一買一賣的關係。既然如此,那麼這裡面就有一個你情我願,合適與不合適的現實問題存在。

我還是那句話,作為房屋的主人你被拆遷人不能只由著開發商說了算,作為開發商也不能只由著我住戶說了算,只能坐下來雙方共同商討一個合適的價位,而這個價位最後確定的籤屬協議,才是雙方確定的,才是雙方真正認可的。

所以,被拆遷戶本身對你自己的房屋價位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估算,不能為了眼前一些小獎勵之誘惑,而忽略了你房屋的真正價值,也不能不知道自己房屋價值多少,就獅子大張口的胡亂要價。

更不能明知不合適,明知相差甚遠,而不去努力,不去爭取,只為了貪圖眼前的小利而胡亂簽訂了協議,然後又不斷的自責,不斷的後悔,有的為此還會鬱悶成疾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雖然我們不主張釘子戶,但是,我們也不主張對自己的財產不做已保護,這才是對自己負責,對拆遷負責。

不同觀點見解?歡迎與白雪姐姐共同探討。



白雪姐姐


你好,真摯為你解答,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所!


拆遷獎勵金到底是不是“陷阱”,應當辯證地來看待,不能一刀切來定性。拆遷獎勵金設置的目的在於獎勵那些配合政府徵收拆遷工作,而且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的被拆遷人民。但是在現實操作中,卻存有兩種極端情況:

其一,拆遷獎勵金是合理合情的,基於積極配合徵收工作的被拆遷戶,進行補償,而且你的房屋補償是依照法律問題較為合理的,那麼你便可以簽訂該協議。其中,如何辨別是否補償合理,可以參照一下標準:農村房屋:(1)產權置換:1:1;(2)貨幣補償:房屋重置成新價+宅基地地價。城市房屋:(1)產權置換:1:1;(2)貨幣補償:適用周邊類似房屋市價進行補償。

其二,拆遷獎勵金並不合理。一般而言,過分高額的獎勵金,需要謹慎對待。如果房屋補償特別低,導致你拆遷之後的生活條件嚴重低於拆遷前的生活條件,那麼這個獎勵金就需要好好“斟酌”一番了。

綜上所述,建議最好先諮詢律師與專業房屋評估機構瞭解你房屋的市價,然後你再決定籤與不籤這個補償安置協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