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商丘市虞城县

三十五、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4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宠物食品厂北侧有一疑似洗棉厂,废水直排。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群众举报的疑似洗棉厂实为虞城县诚顺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原名商丘明鹏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木兰大道西段南侧,经营范围是:床单、被褥清洗、干洗、熨烫服务,酒店用品销售。工艺流程为:床单(被罩)—水洗—烘干—成品,该单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未生产。

整改处理情况:经查,虞城县诚顺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营,2018年6月3日,虞城县环境保护局检查发现后,立即对该单位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立案处罚,并于2018年8月24日致函高新区要求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职责对该公司进行取缔。高新区对该公司供电线路进行拆除,虞城县诚顺洗涤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6月3日至今没有生产。

虞城县高新区于2018年11月9日组织相关单位和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设备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六、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4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梨园春食品厂东侧200米往南走200米,有一渗坑,渗坑西侧有一宠物食品厂,废水直排,且没有任何手续,该食品厂往渗坑有三个直排口,属环境严重违法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属实。虞城县萌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产业集聚区木兰大道与科迪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南院内,联系电话:18937006100,主要产品为宠物食品,原料是鸡肉、淀粉,生产工艺为:冷冻鸡肉—切割—搅拌—灌装—烘干—成品,该单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8年6月1日建设,2018年10月20日擅自投入生产。

整改处理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属实,该单位无环评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冻肉解冻产生)未经处理,由公司南侧三个排污口直接排到东侧的土坑内,无防渗防漏设施。

2018年11月9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举报件交办单后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该厂进行立案调查,并结合高新区对该厂进行取缔,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对涉及污染环境行为虞城县环保局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虞城县环保局对土坑内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COD133mg/L、氨氮3.14mg/L、总磷2.83mg/L、PH值6.67,符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现已将污水抽至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土坑进行填埋。

责任追究情况:针对辖区内的涉污企业整治不到位问题,经虞城县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虞城县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朱时良通报批评处分,给予虞城县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网格员郭红力诫勉谈话处分。

三十七、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40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木兰大道与示范区交会处限高栏路南西段东泰公司,化工产品,气味难闻,怀疑有偷排污水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不属实。商丘市东泰化工有限公司,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为豫环审【2012】189号,审批单位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6月,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商丘市东泰化工厂5万t/a甲缩醛、8万t/a甲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河南省环保厅于2014年10月通过了《商丘市东泰化工有限公司5万t/a甲缩醛、8万t/a甲醛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批复文号豫环审〔2014〕379号。已通过环保验收,风险防范措施已落实,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已评估备案。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交办单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通过环保验收,生产工序中原料及产品在密闭反应釜内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该单位周边地下水、厂区内废水均未检测出甲醛成分,其他检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尾气处理器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无异味。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八、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2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刘集乡柴庄大队刘寨村进村向北200米原窑厂,现在是蒜干厂,该厂气味特别难闻,废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部分属实。商丘市聚钵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虞城县刘集乡柴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MA4576FTXX(1-1),法定代表人:王祥聚,联系电话:17193896935,主要经营范围是:蔬菜制品加工和销售。原辅材料是大蒜,生产工艺为:清洗—切片—甩水—烘干—包装—成品。

整改处理情况:商丘市聚钵食品有限公司,该单位无环评手续,2018年6月份建设,2018年8月份投入生产。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2018年9月25日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8年10月24日,向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虞环罚【2018】224号,该单位立即停止了生产,处罚已履行到位。

2018年11月10日虞城县环境保护局与刘集乡政府等有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从2018年9月25日至今未生产。目前,刘集乡政府等组织有关单位已按照 “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的标准对该公司彻底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十九、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2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南关转盘东300米有一条河,河水发臭,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基本属实。该河道为牛河,牛河主要污染问题为部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内。针对牛河污染问题,我县于2017年7月实施了城区内河综合整治PPP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清淤疏浚、截污纳管、河岸美化。目前,牛河综合整治已经启动,截污纳管已经开始实施。北段已搭设部分围堰和预制管桩,西侧河岸准备浇筑混凝土。

整改处理情况:2018年11月9日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举报件交办单后,我县立即组织由河长办牵头,住建局、规划中心、城关镇、城郊乡等单位对牛河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实施。

一是实施截污纳管,将上游河道污水经导流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施;铺设牛河与响河交叉口(工业大道处)导流管,将污水排往污水处理厂处理,牛河污水基本消除。二是积极开展沿河乡、镇清河行动,排查两岸排污口,将生活垃圾倒往指定垃圾存放点。加大宣传,形成沿河清除垃圾长效机制。三是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预计2019年6月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十、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3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蒋庄东50米路北,二中向东2公里路北,有一蓝色铁大门院内,生产塑料颗粒,产生难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属实。张红涛塑料颗粒加工点,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蒋庄东50米路北商丘市睢阳区与虞城县交界处,属虞城县沙集乡境内,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部分设备和原料未清理到位。

处理整改情况:2018年11月10日虞城县环境保护局与沙集乡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张红涛塑料颗粒加工点设备进行拆除,对存放原料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十一、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0901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县城每条道路都在修整,施工进度慢,下雨泥水多,尘土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虞城县县城正在进行的工程为: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是我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也是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项目改造区域北至陇海铁路,南至工业大道,东至黄河路,西至漓江大道,新建雨水管网25.27公里、污水管网28公里,涉及老城区黄河路、义和路、公安路、人民路、新建路、化工路、淮河路、漓江大道、车站路、胜利路、文明巷、惠民路、小学路、健康路、大同路、文化路等16条道路。项目完工后,将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河道,污水由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将有效增强城市泄洪能力,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水环境。该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7标段中有6个标段正在施工中,已完成约80%工程量,其中,第一标段已竣工,路面恢复已移交县公路局进行施工,第二标段文化路全段、义和路中段已进行路面修复,其他标段已对工作井路面加快修复。

处理整改情况: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涉及我县正在实施的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接到反馈问题后,我县于11月10日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题整改部署会,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要求各责任人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全面排查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规范施工管理,推动项目科学、稳定开展。目前,根据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施工路段道路扬尘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由县住建局对每个标段配备一名责任领导和两名责任人进行督导整改,下步加快推进项目落实,确保在2019年5月前全部完成,为全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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