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早戀被發現,從學校4樓跳下,你怎麼看?

八戒的日常


我就想問問,當老師發現了學生早戀,應該怎麼做?按照這位家長的意思,那就是不能批評訓斥了?可問題是,這女的才13歲啊?也就是初一,初二的樣子,那麼小,就談戀愛了,是不是太早了?反正我覺得老師的做法並沒有那麼過,只是這個小孩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而已。

還有就是,別把什麼問題都怪學校好不好?我覺得在這個事件中,這個女同學有一定的責任,然後就是她的父母了,監管不到位,其次就是和她談戀愛的男生了,再有就是老師的處理方法。

後面,這位母親說了一句話,我覺得特別不好,學校才賠了3萬塊,這個才字用的啊,看著很彆扭。

還有就是,以後老師要不要問這一類學生了呢?都像她一樣,批評一句就跳樓,完後都怪學校,都怪老師,那老師該怎麼教育這一類學生呢?請問這位家長,是你的話,你有什麼好方法嗎?


小幸福的萌萌雷


早戀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也不只是現在受到影視的影響這麼簡單的問題,想起我們讀初中的時候,電視尚未普及,學生早戀也是很普遍的。

事件報道

一位13歲的小女孩在學校早戀,第一次被老師發現,老師喊了家長,並考慮到對孩子造成傷害,把家長和孩子單獨聊天。

第二次被老師發現,老師和孩子說會通知家長對其進行教育,孩子一時想不開跳樓了。


孩子被診斷為粉碎性骨折。

來看看家長和老師之間的矛盾之處……

家長稱“女兒告訴她在學校與一個男孩子早戀,當時與那個男孩子摟在一起的時候,被班主任看到,還用手機拍照了。事後老師將女兒叫到辦公室訓斥,嚇唬她說兩個人如果還在一塊,就將他們一塊開除,由於害怕被學校開除,所以想不通才會從4樓跳下來。”。


老師稱“

從來沒有說過將孩子開除的話,之前發現第一次,就及時的通知了家長,礙於家長和孩子的面子,將孩子和家長單獨叫辦公室,一塊給孩子擺事實講道理,這個申女士是知道的。這次是第二次發現,當時和孩子說的是,讓家長帶走進行家庭教育,並沒有說過開除。”。

學校稱“老師並沒有發現申女士的女兒有不正常的現象,無法提前預防,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是意外。

可以看出,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於到底是誰的責任?13歲女孩住院治療期間的10萬元費用到底誰負擔?

小女孩一直沒有站出來說話,到底發生了什麼,學校是否有監控可以證實呢?既然家長稱老師用手機進行了拍照,查看老師手機,恢復數據,看是否有照片的存在呢?

從整體上來看,我認為家長的責任更大一些:

1、缺乏生命意義的教育

現在青少年傷害的事件頻發,體現了生命教育缺失的現狀,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他很短暫,我們應該珍惜,但是很多孩子尚未體會道生命的意義,就輕易放棄了自己的生命,實在可惜。

2、父母的監護責任很重要

無論何種事件的發生,人們都習慣用手指指向別人,殊不知最大的過錯往往在於自己。就本事件來說,孩子的母親說“是因為男孩一直粘著自己的女兒?”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其在老師第一次找她之後,是否對女兒進行了教育呢?如何教育的呢?


為13歲女孩感到遺憾之時,我想無論誰的責任,女孩一輩子將在輪椅上度過,可能很多地方她再也不能走過,父母都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了。


秘語相傳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新鄉的申女士向媒體求助,自己13歲的女兒由於早戀,被老師發現遭到老師的訓斥,孩子想不開從學校的四樓到跳下,導致女孩渾身粉碎性骨折,終身只能在輪椅上度過。

現在社會發展了,在生活上也上了一定的檔次,由於食用的都是些具有工業激素的產品,很少有食用有機肥在大自然生長的農作物,導致人體激素過多,由於荷爾蒙的作用,性成熟就提前了。對異性自然而然的就有了一種神秘感,想要去探索,就像懷春的少女要去追求,早戀的現象就不奇怪了。

作為老師,發現學生早戀,應當在私下正確的引導學生,去認識早戀對一個在身體上還沒有發育完全成熟人的危害性,並通知家長共同教育孩子才是正確的。

老師卻沒有師德,在廣庭眾下不尊重學生的人格,把學生的隱私宣露了出去,導致孩子無臉見人,從四樓跳下,造成學生全身粉碎性骨折,此生只能在輪椅上度過的悲劇,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應該將老師以洩露學生隱,私造成間接性故意傷害罪追究法律責任。

這位老師妄為人師表,連最起碼的做人的道德底線都沒有,連一般的為人處事都不會。雖然對方是個未成年女學生,但她是有自尊心的。尊重別人,替別人保密隱私,就等於尊重自己,連這個道理都不懂,我真有點懷疑他的智商連個小學生都不如,應該換個行業,別誤人弟子了。


老蔣閒言


13歲少女吧早戀被老師發現,老師批評教育之後學生從四樓一躍而下,我該怎麼看?我覺得學校方面有責任,13歲女孩有責任,但是作為家長的責任更大。接下來我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關於學校方面:

我所說的學校有責任,並不是說老師訓斥這個早戀的女孩有責任,而是覺得學校對於處於青春期的孩子的情感問題以及性啟蒙教育的匱乏。處於這個年紀的孩子內心或多或少都會有躁動。學校不僅需要傳播知識,也需要關注孩子的內心健康問題。至於老師批評教育學生我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孩子做了這個年級不應該做的事情,教育又有什麼不對的呢?



關於這個跳樓的女孩:

這是自己生命的極度不負責任,有談戀愛的小心思很正常,但是因為這個舉動就自己從四樓跳下去,也著實夠傻的。我想她也一定會後悔終生,沒有自殺成功反而讓自己的後半生活在痛苦與悔恨之中,這也是對家人的一種不負責任。



關於家長方面:

我覺得這個家長的想法真的很奇特,老師僅僅批評教育了,她的孩子自己要跳樓的,現在又覺得學校賠的錢不夠。孩子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這和家長的教育是分不開的,早戀再加上極差的心態,這都和家長的引導有關係,著實希望這個母親能夠好好的反思反思。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又是一起悲劇,花季少女跳樓,釀成終生殘疾,誰之過?

前兩天,15歲少年,被剃了個光頭,跳樓身亡。慘劇接二連三,令人扼腕嘆息!

當這位母親悲痛欲絕的時候,竟然有答主怒斥:難道少女早戀不該訓斥?還是教育達人,假的吧?根本就不是教師,即使是教師,也是假教師!

這兩起事件,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一個是被剃光頭,一個是早戀。如果你只看到這些,只能說你認識是極其膚淺的,剃光頭和早戀,只是事情外在的表現形式,而本質是完全相同的,那就是,缺乏對學生起碼的人格的尊重,對學生的尊嚴肆意踐踏!

剃光頭的學生,老師的理由是家長同意的,家長說沒有同意,這裡,家長和老師,都從來沒有想到過,理髮的主體是學生,不是家長和老師!只要家長同意,學生的尊嚴就該被肆意踐踏!

這個13歲少女的遭遇,有何嘗不是如此。作為老師,發現學生早戀,當然應該管,但是,是粗暴的訓斥嗎?這個年齡的少女的心是多麼敏感,對男女之間的情感,是一種模糊的朦朧的,根本就不清楚。

老師發現早戀,應該是私下談心,告知學生該怎麼做,而不是訓斥。如果老師不想做這麼細緻的工作,那麼,直接推給家長,私下裡告知家長,讓家長去處理,也沒有你老師什麼事。

說到底,這不是剃光頭的事,也不是早戀的事,而是尊嚴的事!對於敏感年齡段的孩子,尊嚴,比生命還重要!


教師妹子一枝花


★這樣的悲劇本應避免卻不幸發生,誘因表現在老師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上,根子或在孩子青春期教育的缺失上,由成年人三個“性無視”釀成的!

★無視“性存在”。哪個少女不懷春?性,質也;具有創造力與生命力,向上提升能力。但是現在的成年人包括家長教師,有多少人真正懂“性”?有的一說“性”,總會遮遮掩掩,甚至產生邪惡的聯想,無視生物學上的繁殖功能,心理學上的樂趣關愛等。人的生長變化最顯著的有兩段,一是0~半歲,一是青春期。13歲的少女已進入青春期,會產生許多特殊的心理衛生問題。我們應該儘早、敞亮地告訴孩子們:人類得以留存於今、生生不息的本質,靠文明傳承,靠繁衍延續。新鄉申女士13歲的女兒早戀被老師發現遭訓斥,一時想不開從4樓跳下,導致全身粉碎性骨折,醫生說“餘生只能在輪椅上度過”,令人痛楚。孩子的成長,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而父母卻是第一個老師,責任或更大!

★無視“性變化”。絕大多數“早戀”,或是被“性無視”的成年人臆想和強加的。13歲的少女在性激素的作用下,具有了與女童不同的特點,第二性徵逐漸明顯,生殖器官迅速發育並趨向成熟;尤其隨著年齡的增長、生活範圍和活動內容逐漸複雜化,性的信息量增加,社會性觀念的改變,會頻繁刺激少女的大腦和生殖腺體,提早催開了性生理的芽蕾,也必然催動了性心理的發展。由此帶來神經、內分泌調節的不穩定,會引起少女心理、行為、精神方面的不穩定,會經歷意識朦朧覺醒、夢幻與自慰、模仿與嘗試等階段,會伴隨著複雜與矛盾的心境。比如,少女從對異性的態度,會由故意疏遠,到喜歡接近,而產生愛慕,會表現出特別注意打扮,甚至誇張地表現女性所特有的姿態和行為等。對此,家長尤其是女家長,教師尤其是女教師應該知曉,給予女孩關照與呵護,尤其對未成年女學生應保有其自尊心,而不是動輒訓斥,把生理問題“社會化”。

★無視“性教育”。當下,少女的性成熟前傾與性心理、社會心理“晚熟”形成強烈反差,會對少女身體及性的發育,心理特徵及社會生活產生較大影響,甚至會成為社會學上所稱的“邊緣人”,凸顯性教育的滯後。現在,很多家長和學校還是一直在迴避性教育,如在青少年時期尤其是兒童時期,對孩子進行一些性知識的科普等。據稱,我國大多數青年男女在20歲以前還沒有膽量或不願意公開向自己愛慕的異性表示愛情。演員馬伊琍曾提出了推動兒童自我保護和課外性教育的建議,認為“根據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在和我孩子交流的過程中,我發現父母越是坦白,越是真誠,越是不刻意迴避,其實對孩子來說,他們所得到的信息越是公正,對這方面的看法也越是光明磊落”。性心理的成熟需要有一個過程,與社會心理的成熟有著密切的關係。在我們的社會,人的性行為不僅具有自然性,而且具有社會性和精神性,或反映一個人的社會感、責任感和人格特徵。有專家指出:青春期少女的性心理處在不成熟的狀態,可塑性很大,對她們進行正面的教育,有可能培養塑造健康的性心理,如果任其自由發展,就有可能滑入性罪錯的深淵。

感謝點贊,歡迎關注。生態號願與各位分享“生命生產生活”種種觀察,謝謝!


生態號


我覺得很痛心,其實早戀不可怕,可怕的是世人的眼光和不理解。

13歲正是花一樣的年紀,情竇初開,會有朦朧的感情,這是正常的。相信絕大部分人都對愛情很憧憬,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要懂得如何去愛,以及如何愛自己。有時候早戀不一定會影響成績影響成長,這個年紀的孩子都不成熟,需要家人、老師共同引導他們,教他們如何去愛,而不是一棒子打死,認為所有的早戀都會帶來壞的結果。試想一下如果一個人二十幾三十幾歲都不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沒有談過戀愛,沒有戀愛經驗,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忙結婚,兩個人相互將就吧,好的結果是兩個人的婚姻教會了雙方如何去愛一個人,如何去經營一個家庭,不好的是,遇人不淑,給雙方帶來的都是痛苦,還浪費了光陰和金錢。

如果您的孩子早戀了,請一定要好好引導他們,教他們學會去愛,請不要用語言去攻擊他們,因為你不知道他們是否堅強。



小白攝


我就想說現在中國發展這麼快,能不能對父母們進行培訓下,讓父母們的教育孩子水平畢業了再養育孩子,孩子已經長大父母的水平還在幼兒園,對孩子的事各種簡單粗暴,還很有底氣地說我們不都是父母打大的現在不也挺好,挺好嗎?真挺好就不會這樣教育孩子了。我首先想問老師,什麼叫早戀,早戀的定義是什麼?孩子們青春期情竇初開,對男女有好感不是正常嗎?怎麼就定義早戀?怎麼就訓斥?我想一個這麼小的孩子有決心跳樓那是悲傷到什麼程度?我建議中學配備真正懂心理的老師解決類似問題,別是個人就打著老師的旗號訓斥學生,她也許自己性格都有缺陷,不要在校園再發生這樣的慘劇。


用戶2229214410101


早戀雖然不對,但它絕對不是錯。說實話我從7歲上一年級的時候就開始暗戀我們班上的一個女孩,到現在我都30歲了每次想到她心還砰砰跳。暗戀的好處就是沒有身體接觸,心裡再怎麼想,也不會發展成不好收拾的場面。

文中的戀愛,可能是兩個小孩互動戀愛吧。老師的“訓斥”肯定無可厚非,這種事情如果發展到懷孕墮胎甚至為愛自殺的地步,老師受到的指責會更嚴重。

我不明白為什麼戀愛受到“訓斥”後要自殺,是以死明志呢?還是怕別人發現了沒面子?還是老師使用了惡毒的言語?還是受到了來自戀人的壓力?

上學期間我沒有談過戀愛,我知道不談戀愛的好處,但是我不知道談戀愛的好處。


Danny1116


13歲女孩早戀,老師教訓一下就跳樓!這麼小的女孩還談戀愛,老師難道不能教訓一下嗎?老師做的沒錯!小學老師在小學班裡出這事,知道了肯定說教的嗎?老師做的沒錯、對這跳樓事件中,學生她自己跳樓的不是老師推她跳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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