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假訴訟教訓合作對象 事情敗露後原審判決被改判

浙江檢察網東陽訊 因為雙方合作中存在不愉快,就想出虛假訴訟這一招讓對方吃苦頭。日前,經東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金某虛假訴訟案原審判決被改判。

1973年出生的金某是浙江東陽人,在東陽市某勞務公司做一名雕花匠。經朋友介紹,金某結識了同樣做傢俱的吳某。

2015年3月,傢俱店老闆李某請金某幫他定做傢俱,金某尋思著自己手藝活不好,便和李某商量將這活交給吳某做,李某同意了。

2015年7月21日,金某帶著李某來到吳某的東陽市某紅木傢俱有限公司。經3人在場商量決定,李某向吳某定做頂箱櫃1對和茶桌3套等傢俱,合計84萬元。為了讓金某監督好傢俱質量問題,李某就讓金某代替自己在合同上籤了字,隨後李某向吳某轉了30萬定金。期間金某曾多次去吳某公司查看傢俱製作情況,結果都不太滿意,質量並不好。

“你一定要把這些貨修好,不然不要發貨了。”金某頂著李某給的壓力,曾多次對吳某提出類似要求,甚至因為吳某做不好面板雕花,金某便自己另找他人做了兩套面板。

2015年11月,吳某因資金緊張聯繫了金某,希望他能勸李某打點錢,李某得知又向吳某轉了10萬元。

臨近2016年元旦,李某的傢俱店要開業,吳某陸陸續續將做好的成品傢俱分批運到了李某店內。然而李某認為傢俱做工粗糙,質量差,就讓吳某運回去修修補補多次,效果依然讓李某不滿意。之後,金某和李某多次催吳某修改,吳某一直沒有回應。

於是,金某就跟李某商量,既然吳某這麼不靠譜,還讓他們造成損失,便打算跟吳某打場官司,好好教訓下他。

2017年1月12日,金某虛構向吳某的公司購買了傢俱,支付了定金30萬元,但吳某未交付貨物為由,向東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為了達到訴訟目的,金某找到李某商量,要求李某開庭時陳述其跟吳某公司訂貨的事情與金某、吳某簽訂的合同糾紛無關。李某按照金某的意思在法庭上做了虛假的陳述。

2017年9月12日,東陽市人民法院以吳某的傢俱公司未履行交貨義務,判決該公司賠償金某雙倍的定金33.6萬元,返還預付款13.2萬元。

吳某對該判決不服,向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申訴。該院在核實後將案件移送公安,2017年11月30日,東陽市公安局對金某虛假訴訟案立案偵查。經審查,金某確實是因為和吳某在生意合作上存在矛盾,且雙方不能妥善解決,故金某虛構事實將吳某告上法庭,其行為涉嫌虛假訴訟罪。

檢察官提醒:虛假訴訟會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破壞司法秩序。為了讓別人受點教訓就採取虛假訴訟,是極其不理智不可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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