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紅投毒案”4月1日在河南省高院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吳春紅改判無罪。吳春紅已被當庭釋放,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這兩年,這樣類似的情況,不是唯一,說明司法系統在日益完善與成熟。
但,十幾年的歲月無法挽回~~~;所以,成長再快一點。
閱讀更多 燊邊那些事兒 的文章
2020-04-02 02:25:49 燊邊那些事兒
“吳春紅投毒案”4月1日在河南省高院再審宣判。原審被告人吳春紅改判無罪。吳春紅已被當庭釋放,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這兩年,這樣類似的情況,不是唯一,說明司法系統在日益完善與成熟。
但,十幾年的歲月無法挽回~~~;所以,成長再快一點。
閱讀更多 燊邊那些事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