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監獄監獄長被雙開 且看這兩年入獄出獄的監獄長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龐嵐)監獄長每天要到監獄上班,但倘若因為職務犯罪“換個身份”去監獄,會是怎樣的感受?今天,寶雞監獄監獄長王飛被雙開並移送司法。記者梳理發現,除了剛落馬的王飛,這兩年來在山西、湖北、廣東等地,有數個監獄長入獄。此外,也有一些曾經入獄的監獄長已刑滿釋放。

寶雞監獄監獄長王飛被雙開 落馬前還在推動“示範監獄”創建

寶雞監獄監獄長被雙開 且看這兩年入獄出獄的監獄長

今天,陝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寶雞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王飛被雙開。

經查,王飛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掩蓋犯罪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嚴重違紀並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中說,王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動搖,喪失黨性原則,黨紀國法意識淡薄;其身為司法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執法犯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寶雞市紀委常委會、寶雞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省紀委監委同意,省司法廳黨組給予王飛開除黨籍處分、省司法廳給予王飛開除公職處分,並由寶雞市監委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並未曾傳出王飛被查的官方消息,而今年8月陝西法制網曾報道,寶雞監獄召開“大學習大整頓大練兵”專項活動動員大會,會上,王飛強調要打造高素質的警察隊伍、促進監管安全持續穩定的迫切需要。而今年6月,寶雞監獄還召開了創建示範監獄推進會,要深入推進創建示範監獄工作。

今年9月臨汾監獄監獄長楊磊被雙開 涉黑社會頭目減刑

寶雞監獄監獄長被雙開 且看這兩年入獄出獄的監獄長

今年9月12日,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楊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經查,楊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贈送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違法為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人員辦理減刑事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犯徇私舞弊減刑罪。

簡歷顯示,楊磊曾任山西省晉城監獄政委、曲沃監獄監獄長,2016年6月開始擔任山西省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

據新華社報道,山西省高院9月13日向任愛軍送達了依法糾正對其違規違法減刑的《刑事裁定書》。別名“小四毛”的太原黑社會組織頭目任愛軍7次違規違法減刑被依法撤銷,法院決定對其恢復執行無期徒刑。

據報道,2003年4月,任愛軍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被判無期徒刑,同年9月交付汾陽監獄執行。2007年1月,該犯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8年。之後,任愛軍分別在晉中監獄、臨汾監獄、曲沃監獄服刑。2009年至2013年2月期間,該犯五次獲得減刑,於2013年6月28日刑滿釋放。

山西省紀委監委專案組調查發現,任愛軍服刑期間,相關執法司法部門一些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內外勾結,少數人枉法裁判,為其充當“保護傘”,罔顧其對抗改造、違反監規、充當牢頭獄霸的事實,為其大肆違規違法減刑。因此,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楊磊等12名涉案人員被移送司法。

咸寧監獄兩任監獄長獲刑:前任套取伙食費 後任愛管工程

今年年初澎湃新聞曾報道了原咸寧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李光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的消息。而在此之前,他的前任趙正順,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法院判決書顯示,2011年至2013年,咸寧監獄的幹警宿舍樓“馨園小區”項目,由湖北凱前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款三千多萬元。在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趙正順收受開發商賄賂70萬元。法院還認定,趙正順有490餘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此外,趙正順安排屬下,在人均每天8.2元的犯人伙食費上“做文章”。咸寧監獄原財務規劃裝備科科長夏某交待,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他以虛增伙食物資入庫的方式,套取罪犯伙食費40多萬元。據夏某交待,套取的40多萬元犯人伙食費,用於走訪相關領導以及以出差為名義的旅遊。

趙正順的繼任者李光赴咸寧之前,曾在湖北沙洋長林監獄擔任了7年的黨委書記、監獄長。法院判決書顯示,李光在負責長林監獄全面工作的7年時間裡,該監獄承攬了燈飾、錫箔紙、羊毛衫、床上用品等加工業務,這些產品的加工生產,由監獄犯人在接受勞動改造中完成。在此過程中,李光先後收受4名商人現金24萬元,為對方在安排生產、交貨工期、質量管理等方面提供幫助。

在李光的關照下,商人陳某通過圍標方式,先後承接了長林監獄土地平整以及圍牆、門禁樓、會見隔斷等工程。陳某交待,他共行賄30萬元;同樣是在李光的關照下,湖北金採公司總經理李某以圍標方式承建了監獄武警營房、指揮中心等工程,李某先後送給李光現金22萬元。

贛江監獄前副監獄長也栽在工程上 收60多萬獲刑3年

去年4月,南昌青山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贛江監獄前副監獄長邱百林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對已收繳的贓款6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餘贓款4.8萬元。

據中國江西網報道,從2001年9月至案發,邱百林任贛江監獄副監獄長,負責分管監獄的基建、裝備工作。2010年至2016年期間,邱百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非法收受江西省贛江監獄建設工程項目承建商楊某等人共計63.2萬元、購物卡共計1.6萬元,為承建商在工程承攬、工程建設、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

法院經審理認為,邱百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但其歸案後除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外,還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依法應從輕處罰。且其主動退繳大部分贓款,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佛山監獄兩任監獄長 3名副監獄長落馬

寶雞監獄監獄長被雙開 且看這兩年入獄出獄的監獄長

前不久,觀海解局曾報道了佛山監獄兩任監獄長3名副監獄長落馬,兩任政委已獲刑的“窩案”。

佛山原司法局局長、佛山監獄第一政委吳金寧為夜總會老闆、放高利貸者充當“保護傘”,先後收受港幣555萬元、人民幣206.5萬元,最終被判8年;而吳金寧的前任劉堅明今年4月被判三年三個月,法院認定其收受人民幣75.8萬元、31萬港元。

2016年7月,佛山市司法局黨委委員、佛山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黎趙雄被查;2017年2月,曾任佛山監獄監獄長的吳耀釗,曾任佛山監獄副監獄長的莊文生,落馬前一直擔任佛山監獄副監獄長的張遠輝被查;去年8月,曾任佛山監獄副監獄長的黃培旭被查,去年11月,黃培旭被捕。

瀋陽新入監犯監獄原監獄長賈大力曾在未管所服刑 去年出獄

這兩年,除了一些原監獄長因職務犯罪“換個身份”入獄,也有人刑滿出獄。

例如,2012年,瀋陽新入監犯監獄原監獄長賈大力在任職期間,收受下屬、工程承包人員以及服刑人員的錢財15筆,共計20餘萬元,為請託人謀取方便或好處。最終,瀋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賈大力有期徒刑7年。

記者查詢發現,賈大力已於去年7月出獄。

根據2014年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刑事裁定書,賈大力曾在遼寧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2014年10月11日,執行機關遼寧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減刑建議書,認為罪犯賈大力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和技術學習,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完成生產任務,確有悔改表現。法院審理查明,賈大力獲記功獎勵3次、表揚獎勵2次;被評為未管所改造積極分子1次。

當時,法院判決對罪犯賈大力減去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刑期執行至2017年7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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