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初中生被老师理发过短,情绪奔溃跳楼自杀,家长讨要说法,你怎么看?

轮回LH2018


首先第一个是理发的问题,理发这件事情其实并非是主因,离孩子去世相隔了十天以上。

第二个内容是孩子自杀的问题,这个和家里人有很大的原因,从孩子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受到家里长期的精神压力。

最后我觉得造成孩子自杀的最大原因是青春期比较敏感,由于受了长期的精神压力,作为亲人却没有办法聆听他的想法,给予相对应的尊重。学校里的老师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兼顾到。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痛苦。虽然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很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不将精神疾病当做一个严重的问题,各种焦虑压力其实也是非常大的毛病。

在我国心理疾病,大家都选择了无视。却不知道有很多自杀都是因为这个引起的。


杰一山


这个新闻标题让我感到纳闷,教师怎么当起了理发师?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上好课,改好作业,管好学生的纪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然后就开开心心地回家。为什么要去给学生理发?难道吃饱了撑的?我只能往不好的方面来揣度了!

一是见学生留了长发,觉得碍眼,于是把学生抓来理发,让他注意形象。如果老师理发技术好,让学生变帅变酷,学生不至于羞愧地跳楼自杀吧?可是这理发技术太糟糕,让学生都无地自容了!

二是学生有违纪行为,这个老师将学生抓来惩罚,将其剃成光头。本意是惩戒,不曾想学生觉得人格受尽侮辱,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于是愤而自杀。

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原因。我虽也是老师,但觉得此老师的确多事。理发理死了人,其心可安?以此短文作为为师者戒!


教育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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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回LH2018


我反复看了涉及到这一事件的文字新闻、相关图片和视频,还有部分网民的跟帖与评论。

我想谈谈对此事之管见。

这一事件的初始端应该在学校。按照一般学校的管理模式,这个“令”应该是在受学校主要负责人指示后,――或者是省除这一环节,直接由政教处,按照所谓相关规定而发出的。我只想问一下:学校规定学生当留头发的长短,所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是什么?具体在哪条哪款之规定?若不按法律规定,违反者当受怎样的惩罚?如果学校拿不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仅仅只是一家之言的所谓“校纪校规”。对不起!学校违法在先,可以直接视为对学生人身权利的侵犯,对学生人格与尊严的践踏。它就是这一事件的“元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假借“规定”,构成伤害学生财产、人身、人格的事情还少吗?我曾闻听一所学校的“奇葩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看课外书籍,否则,一经发现,没收、销毁。此令一出,连经典名著,也难幸免。因此,被收缴的书籍中,便可看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傲慢与偏见》、《安徒生童话选》这些世界名著的身影,连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赫然在“扫荡”之列,岂不怪哉!还有,学校在执行所谓“规定”时,被老师野蛮扯下女生首饰的,有之;无情绞女生长发的,有之;随意砸乱学生并没违规使用,而只用以帮助学习、联系家长的高档手机者,有之……如此“校规”之下,还可能培养出高贵人格的学生吗?就算所谓的“质量”再好,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这一事件中,相关班主任也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件事中,班主任的处理方式方法简单、草率,缺乏处理技巧。简析一二。学生小毕,既然也答应理发,就可缓一段时间,然后在家长的配合下,适时处理,也许就能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到理发店后,理发师是怎样理的,到底是小毕同学要求理光头,还是老师的指令,现在还不得而知――不过,最终一定会水落石出的――如果是班主任指使理发师理的,那班主任就是这一事件背后的“推手”;如果是学生赌气,自己要理光头,班主任这时可以冷处理,阻止理发师理光头,或暂不理发,领回学校再说。我们看得到班主任与家长当时的微信对话。班主任说的“可能是新理发师”,手艺不精,只会理短头发,甚至理光头。那就只说明“那家理发店早该关门大吉了”,理发师也要“回炉”。只是,这可能吗?再说,班主任认为,小毕可以理光头来“言志”。那就更有些滑稽了,人若有“言志”,非得别人来强暴自己的意志或损害个人的尊严吗?

当然,学生小毕个性较为倔,内心较为脆弱,不善于处理这种关系,消极看待这一事件,并采取极端手段来解决这一“毛发”小事,也欠妥当,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一事件,再次用生命敲响了我们当代教育的警钟。


牛轭湖散人


花季少年过早凋谢,家长向学校老师讨说法,可以理解,但不提倡。

还原事件:11月2日下午,西安一学生在家跳楼身亡。家长称孩子自杀与此前班主任带其去理光头有关。另据北青报报道,11月2日,男生所在学校发布说明称,10月22日,涉事班主任事先征得家长和该生同意后,陪其去理发店理发,理的是平头,不是光头。事后家长要求赔偿,学校同意给予10万元人道补偿,但双方协商未果。

其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明确:1.男孩剪头前,班主任征求了家长和学生意见后才陪同。可能孩子当时违心同意,但毕竟家长是支持的。2.理发到自杀间隔10天,一般来讲,青春期少年的应急情绪反映不会持续很久;即使孩子对理发有意见,正常心理疏导的话,三五天足可以化解情绪。3.孩子自杀原因非常复杂,剪头是一个诱因,但没有生活目标才是核心因素。学校对男生发型有统一要求,为何没有其他孩子因剪头而跳楼,偏偏是这个孩子呢?

生无可恋,才会走向极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哪怕他喜欢好吃的、喜欢好玩的,只要他还有想要的东西,都不会轻易选择放弃生命。我们不能指责孩子的自私,也不能怪罪家长的追责,只希望家长在养育孩子过程中,一定要让孩子觉得生活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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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初中生理光头后自杀:家长需理性维权

2010年,山东临沂六中13岁女生张悦因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农药自杀

2013年,浙江桐庐一14岁男孩跳入富春江,起因或与发型不符合学校要求有关;

2014年,山东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女生因强烈反对学校短发令而跳楼自杀;

武汉汉阳翠微中学制作中学生发型标准照贴在校内供学生剪发参考引发网络大讨论;

北京怀柔一中规定男生“非板寸头不得进校门”登上微博头条!

……

悲剧,似乎总是相似的:据报道,10月22日,陕西西安初三学生毕小李(化名)因为被班主任带去理了光头,孩子拒绝上学。10日后,因为无法劝说孩子上学,加之班主任家访时提出如果无法上学可办理退学,所以死者的父母准备在11月2日前去学校办理长期休学手续,这时他们发现儿子已经跳楼自杀。死者家属介绍,孩子生前学习成绩优良,理光头前一个月还考了全班前9名。出事前,孩子还一直在自学日语。(见下图)

这些应发型而引起的学生自杀事件或网络讨论,其实是指向了几个方面,结合这个案例,我们不妨来试着理一理:

首先,教师有权力要求学生的发型,却无权给学生理光头

中学生奇装异服,并不是个例,打耳洞的、染发的、留长发的,确实是并不鲜见。其实,关于中小学生的服饰发饰,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修订后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第一条第二款中,就明确规定;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所以,这位教师,对学生的发饰提出要求,有相关的规定支持,也就是说,老师有权利要求学生按照规范留理发。很多地方。对于学生的发型,还有更具体的要求,很多学校将学生的标准发型张贴在校门口,值周教师或者学生,就按照这个标准对学生提出要求。我在中学工作的时候,还干过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手持剪刀,在发型不标准的学生头上剪上一刀,以逼迫其立即去理发!(全都是嘴上说说,从没有真的动过手)

但教师有没有权利给学生理光头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光头并非学生的发型标准,并且,还可能涉嫌伤害学生自尊。前一句很好理解,后一句需要稍作解释。一般情况下,除非是一种个性的审美追求或者一种疾病(比如脱发等),光头往往意味着“佛教徒”或者“囚犯”——这是光头的文化意义!

而对于一个初中的男生而言,由于心理断乳期的到来,第二性征的显现,特别在意自己在异性中的形象——所以,这个15岁的男生,才会如此的抗拒,甚至对老师发出了“除非某某拿命来见”的决绝!

所以,教师给学生理光头,实在涉嫌伤及学生自尊!也应该是这一悲剧的重要原因!

但一般来说,老师不会丧失理智到这个程度,应该在之前还有一些纠纷,比如,三水三心当年也曾在几次强调效果不明显的是威胁,“在某天之内还不剪,我就给你剪个光头!”可惜,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提及,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其次,学校和教师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并非全部责任

前面已经分析过,在这件事情中,教师的行为确实是一种侵权行为,具体来说,是一种侵害学生身体的行为(头发是身体的一部分)。那么,按照《侵权责任法》第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该教师应该为其行为买单——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就是法律,没有人可以违背!

忽然想起《装在套子里的人》,心里真的是五味杂陈

那为什么学校也要承担责任呢?道理并不复杂:该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就是在上班的过程中的行为,首先应该由雇用单位负责,然后,单位可以向职工个人追偿!

那么,教师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导致这名15岁的花季少年去世的直接原因呢?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诱因,而非直接原因——想起来,这真的很残忍,但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道理是否如此呢?毕竟,这个15岁的花季少年,确确实实是自己跳楼的!

第三,家长应该理性维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

其实,不管做出多少得赔偿,这个孩子,这个花一样年龄的孩子,已经不可能再背起书包,回到学校了;这一个家庭,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充满欢声笑语了,他的父母,再也不可能等着孩子回家,给他一碗热腾腾的饭菜了!

想起这一点,三水三心的鼻子发酸——我们都是父母,或者,将来,我们都会成为父母,推己及人,悲剧,将成为每一个人内心的痛楚!

但悲剧发生了,暂时的情绪宣泄可以理解,但解决问题,还需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先与学校和教师协商,协商不成,!

希望家长节哀顺变!希望孩子一路走好!希望所有的教育人,引以为戒!我是三水三心,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在下方留言!


三水三心


这老师为什么要给学生理发,你吃饱撑的?有时间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时间备课,好好休息,多多关心父母妻儿老少?


陈国平摄影


要我说,和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学生不按学校规定发型头发过长就是违规,家长就应督促孩子理发。老师爱护你关心你给你理发有错吗?我们小时候头发长了老师给理发高兴着那。再说学生时代就是学生,不能学社会上奇装异服怪发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愿意遵守校规就别上学在家私塾。在不听私塾先生的话,慢慢就成垃圾吧!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教育孩子是尊重老师,一日为师终生父母。上学遵守校规。现在不知道是什么风气?再这样老师没法管孩子了。但本人不提倡老师打骂学生,学生终归不是自己的孩子,说教不行请家长,家长不管就随他去吧,不然自己惹官司。


平常143395133


现在的娃娃不好养,独生子,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说不得,以前我们上学被老师或者同学打了,不敢向家长说,你说了会受到家长又一次打。当然,学校对剪头发的理由不清楚,出处是否合乎情理也不好判断,方法上可能有些欠缺。


青海人6856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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