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掛牌督辦的廣西來賓“3·14”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 前天

2018年11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檢察院起訴的85名被告非法跨省轉移處置危險廢物汙染環境的三起民事公益訴訟案在來賓市中級法院依法合併開庭審理。該案系最高檢、公安部和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也是來賓市提起的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來賓市檢察院指派5名檢察官及檢察官助理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庭履行職務。

三部门挂牌督办的广西来宾“3·14”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6至2017年間,廣東省博羅縣某油料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劉某、黃某、柯某和韋某等85名被告由廣東向廣西非法跨省轉移屬危險廢物的廢酸油渣,並堆放、傾倒和填埋在來賓市興賓區、武宣縣和象州縣三地,致使當地生態環境被汙染,需清運處置汙染廢物總量12885.6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256.34萬元,所需生態環境修復費368.05萬元,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三部门挂牌督办的广西来宾“3·14”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來賓市檢察院檢察官及檢察官助理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席法庭。

來賓市“3·14” 非法跨省轉移處置危險廢物汙染環境事件發生後,17名危險廢物的提供者、收集者、處置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有效維護社會公共利益,除17名犯罪人外,經立案調查,來賓市檢察院增加提供危險廢物的4家企業、運輸危險廢物的19家輸公司及40多名運輸司機為民事公益訴訟被告,努力追償國家經濟損失。經在相關媒體上刊登公告,告知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30日公告期滿,無相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來賓市檢察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依法向來賓市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85名被告違法提供、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危險廢物應連帶承擔環境侵權責任,請求判令被告連帶賠償經濟損失、生態環境修復費及鑑定評估費4千餘萬元,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書人當庭播放“3·14”非法跨省轉移處置危廢物事件的有關視頻資料,直觀展示事件經過及危害後果。簡明扼要宣讀起訴書後,按照主體身份、環境侵權行為、環境損害後果進行多媒體舉證示證,就環境損害有關鑑定問題質詢專家證人,就被告是否構成環境侵權、是否構成連帶責任等焦點問題充分發表辯論意見,法庭審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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