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强行送精神病院134天 自救后起诉学校和医院

近日,根据东方今报报道,洛阳师范学院的大学生刘刚(化名)被学校强行送到了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当事人刘刚表示,他在精神病院待了134天,在学校"不给开证明就出不了院,毕不了业"的说法下,刘刚遭受了被灌药、电击治疗、殴打等事件,最终在护士站拨通了电话自救。

大学生被强行送精神病院134天 自救后起诉学校和医院

根据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入院记录来看,刘刚除了"病前性格孤僻,其他均显示正常",另外,2016年10月13日,刘刚主动去河南科技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接受检查,该院的医生得出刘刚"不是精神病"的结论。

大学生被强行送精神病院134天 自救后起诉学校和医院

刘刚从精神病院出院以后就对学校和医院提出了诉讼,2017年9月,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宣判学校无责,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赔偿刘刚医疗费用2167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但是刘刚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都不满宣判结果继而再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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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学校和医院各有说法,洛阳师范学院代理人表示,学校不存在强制其进入精神病医院行为,是刘刚的母亲主动联系的医院,而刘刚多次违反纪律、在微博诋毁学校老师,影响到他人的生活。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代理人则表示,刘刚是由监护人亲自送到医院来的,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医院也不存在伤害刘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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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报道出来之后也受到广大网友的热议,网友们纷纷质疑学校是否有权力将学生送进精神病院,同时医院的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但也有人认为学校只是给刘刚的母亲提出了建议,是刘刚的母亲将其送进精神病院的,大众不应只将矛头指向学校。

目前事件的二审还在进行当中,具体的处理结果还是等待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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