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丨村民的土地被“强行”种植? 水府旅游区管委会自有说法

湘潭在线4月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兴安)日前,湘乡市溪口渔场丁家组一位李姓村民向湘潭日报热线反映:湘乡市湖南水府旅游区管委会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在村民所有的山地强行种植树苗。事实是否如此?3月26日,我们赶赴现场调查。

在李姓村民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一处名为“石头山”的山坡地。这里紧临水库,土壤翻新不久,刚刚栽种了桃树苗。今年30多岁的李姓村民说,这块山坡地一直由溪口渔场丁家组、老屋组和从山组的10多户村民耕种,“小时候我种过西瓜和花生”。

这些桃树是前几天水府旅游区管委会栽种的,当时有村民前去阻工,差点起了冲突。村民们说,这块土地属于集体,水府旅游区管委会无权开发种植。

村民们的说法是否准确呢?水府旅游区管委会提供了3份材料予以回应。

一份是湘革发(71)135号文件的复印件,其中表明,1971年,湘乡县委为了筹建溪口渔场,把棋梓公社蛇潭大队的鹅婆山等处一部分山坡地(包括“石头山”)划为溪口渔场基建范围,由国家按规定付给了生产队征收费。

我们在从山组组长刘君良那看到一份材料,印证了“征收费”一事。这份名为“鹅婆山工程征购三塘生产队林田旱土茶林计算表”的复印件,记录了三塘生产队(现分为老屋组和丁山组)和从山生产队(现为从山组)所得征收费的具体数目,田土林地均按每亩收成核算费用。

还有一份是1989年10月31日批准发证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复印件,里面显示,位于棋梓镇蛇潭村鹅婆山的湘乡市溪口渔场三分场的243375平方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其中特别注明“包括石头山在内”。

最后一份是2003年“关于解决湘乡市溪口渔场移民开发站办公生产基地的座谈会纪要”,“纪要”注明,溪口渔场将石头山梨园部分国有土地无偿提供给移民开发站长期开发使用。

“这些材料清楚地表明,石头山的山坡地属于国有性质。”水府旅游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湖南水府旅游区成立后,溪口渔场划归旅游区统一规划发展,石头山自然也在范围内。

近年来,石头山及周边的山坡地由于种种原因均没有有效利用起来,除了部分群众种点蔬菜、花生之类,大多时间都在荒芜。今年,水府旅游区管委会依托移民后扶项目,有意将这里打造成休闲旅游区,带动附近的移民脱贫致富。

遭到群众阻工后,水府旅游区管委会派出3个工作组,分别到老屋组、丁山组和从山组上门解释,目前已取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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