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一男子偷車牌留電話敲詐車主,結果剛詐來400塊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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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一男子偷车牌留电话敲诈车主,结果刚诈来400块就被抓!

撫順傳媒網訊(顏懷忠 撫順晚報記者 劉 博)花600塊買的手機卡、銀行卡,準備掰車牌敲詐,結果剛詐來400塊就被抓了。

抚顺一男子偷车牌留电话敲诈车主,结果刚诈来400块就被抓!

網絡圖片

今年1月的一天,家住東洲區的市民李軍早晨準備上班,發現自己愛車的前後車牌都不見了,保險槓也因為車牌被掰掉而損壞。在車的雨刷器上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看一看,13……”。李軍打電話過去,聽聲音,對方是一名40多歲的男子,稱轉賬200塊,就告訴車牌在哪。隨後對方發來一條短信,內容是一個銀行賬號。李軍通過轉賬打過去200元,對方把藏車牌的地方告訴了他。

一天以後,同樣遭遇的還有市民張偉。他發現車牌不見了,按照對方留下的聯繫方式打電話過去,對方說要200塊,張偉擔心給錢也找不到車牌,兩人沒談攏,在電話裡,張偉還罵了對方。結果半小時後,男子打來電話說自己缺錢,也沒辦法,要不給100元也行……

那段時間,東洲區警方先後接到多起車牌丟失的報警電話,警方很快併案偵查。因為現場留下的聯繫方式都是相同的手機號,順著手機號查詢,警方發現,這個手機號曾經有過報警記錄,當時報警人登記的姓名是朱峰,他曾兩次因故意傷害被判刑。

今年1月24日,警方在東洲區某住宅內將朱峰抓獲,他對自己多次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他交代,快過年了,手頭沒錢才動了歪念。他先是買了一個手機號,又買了一張空的銀行卡,一共花費600元,隨後就開始了犯罪行為。他說,自己要錢也是看對方情況,好說話的要200元,說話橫的要100元。只要對方打錢,就告訴車牌藏匿的地點。結果,朱峰一共敲詐400元,花掉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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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撫區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涉嫌敲詐勒索罪對犯罪嫌疑人朱峰依法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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