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


今夏的天气宛如一名处在豆蔻年华的少女的脾气,性情多变,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时而晴空万里、艳阳高照、万里无云,时而乌云密布、黑云压城、干云蔽日,时而银河倒泻、风驰雨骤、大雨滂沱。清晨,临行出门几分钟还是碧空如洗,未到半路即云迷雾锁,紧随而来的就是倾盆大雨。忙碌的人们,不管天气如何,都或快或慢的从各自家中或住处赶往单位上班,永胜县人民法院熟悉而繁忙的一天也如期拉开了帷幕。

刚到单位,正准备泡茶,当事人陆陆续续到访,不一会的功夫执行局便门庭若市。执行局一天的工作从接待当事人、准备下乡材料等开始,各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做着各自的工作,接待当事人的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有的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有的做笔录... ...

等送走第一拨当事人时已经快到了十点钟了,执行干警装上已经准备好的卷宗外出开展执行工作。今天外出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去找寻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提供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事情的起因是2017年4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在自家地基上新修建砖混结构彩钢瓦房。因工程量较大,人手不够,经雇佣师傅高某林介绍,被执行人王某某雇请申请人高某参与修建房屋的工作,2017年5月1日,在施工的过程中,高某左眼受伤。高某受伤之后先后三次到医院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等费用15434.84元。因双方对事故的发生责任认定及治疗费的承担分歧较大,高某遂起诉至永胜法院。该案件经审理后,判决确认由王某某向高某支付赔款46602.77元。判决书生效后,因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王某某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高某向永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王某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履行赔偿义务。但其承诺期限届满后,王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为此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通知王某某履行义务,刚开始王某某在电话中敷衍推塞,后来索性不接电话,消极逃避履行义务。为了能够联系到王某某,执行干警决定到其家中去寻找其本人。

执行经过

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家位于永胜县一个相对偏远的乡镇,干警们从永胜县城出发驱车近两个多小时,途经两个乡镇,才到达王某某的家中。此时,已到中午,但不巧的是当执行干警赶到王某某家中时,王某某却不在家中。经询问,其女儿说王某某到其在大山深处的天麻基地上干活去了。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却未能见到其本人,执行干警们心有不甘,执行干警试图通过电话联系上王某某,但是其身处大山,手机通讯信号不好,未能联系上王某某。经打听,到天麻基地的路虽然山路崎岖难走,但是车辆勉强能够通行。于是执行干警们决定到其天麻基地去寻找王某某。一路估摸着、打听着、翻山越岭,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终于来到了王某某家的天麻基地。当执行干警满怀欣喜的一问,“一盆冷水”扑面而来。其基地上的人说:王某某到基地背后的树林里去捡鸡枞了,执行干警们没有见到其本人,执行干警们决定到山林里去找寻,但听老乡说前不久就有人在基地附近背后的山上放羊时被黑熊咬伤了。因不明就里,执行干警们不敢贸然行事,只好作罢。执行干警决定在周围打听、等候王某某,在基地旁的一个水库工作站打听情况时,恰好遇到了一个执行干警的老乡,老乡热情的邀请执行干警们一起午餐时,此时已是下午二时,执行干警们早已饥肠辘辘。简单吃过午饭后,久等不见王某某回基地,执行干警考虑到还有其他案件需执行,决定改日又找王某某执行。执行干警沿着崎岖的山路返回,到途经的几个村庄开展执行工作,到村委会做财产调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 ...

当返回县城时,已是深夜十一点。执行工作就是这样,有时虽然劳累奔波一整天,但往往因未知因素,却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

后续故事

当天,执行干警们虽然没有找到王某某,但执行人员没有就此放弃,向其基地工人、女儿释法明理,让其多做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慑于法律的权威,按照执行干警们规定的时间到永胜法院。但王某某到法院后,经做工作仍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在对王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第二天,其儿女积极替其筹集并履行了赔偿义务,最终让高某拿到了盼望已久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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