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事後以借貸為由要求返還出資,子女主張出資為贈與,應如何處理?
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事後以借貸為由要求返還,子女主張出資為贈與的,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父母承擔出資為借貸的舉證責任,父母不能就出資為借貸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導致出資性質處於真偽不明狀態時,應由父母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認定該出資為對子女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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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12:01:07 北京張明律師
父母為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事後以借貸為由要求返還,子女主張出資為贈與的,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父母承擔出資為借貸的舉證責任,父母不能就出資為借貸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導致出資性質處於真偽不明狀態時,應由父母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認定該出資為對子女的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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