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交警發布「關於菏澤市城區內車輛限行的通告」的問題說明

菏泽交警发布“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的问题说明

近日,菏澤市公安局、菏澤市城市管理局和菏澤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發佈《關於菏澤市城區內車輛限行的通告》,就以下幾個問題,向群眾進行情況說明。

菏泽交警发布“关于菏泽市城区内车辆限行的通告”的问题说明

一、限行目的:為創造安全、暢通的城區道路交通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工作,鞏固電動車治理成果,防止大量電動、燃油等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三、四輪摩托車劇增導致城區交通混亂現象的反彈,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和菏澤實際研究制定本限行意見。

二、限行對象:為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符合依法登記上牌條件的載客和載貨摩托車,包括電動或燃油等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三輪摩托車和四輪摩托車。群眾諮詢的民用、營運等性質的三輪摩托車和四輪摩托車均為限行序列;諮詢的安裝新能源汽車號牌的純電動和油電混動汽車屬汽車範疇,不在限行之列。

三、限行區域:南至南外環(不含)、東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環(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以內區域其他區域不予限制。

四、限行時段:為自2019年1月1日起,每天7:00至19:00。其餘時間不予限制。

通告內容為限行,為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限制通行,並非群眾所說一律不讓使用了。

特此說明。

菏澤市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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