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錄31:296天裡犯案11起!強姦殺死6人,居然是未成年

大案紀實錄31:296天裡犯案11起!強姦殺死6人,居然是未成年

說到未成年犯罪,我們今天的大案故事也來講一起轟動全國的未成年強姦殺人案。

此案又名“黑龍江白條連環殺人案”

大案的主人公姓名:馬新野,性別:男,年齡:16歲。

馬新野從小生長在工人家庭裡。爸爸在縣運輸公司當司機,善良的母親守著孩子操勞著家務。一家4口生活很美滿。惹人喜愛的馬新野從小就聰明伶俐。3歲的時候,媽媽在黑板上教他寫“上”“下”“左”“右”,他竟能學的一模一樣。到了8歲,媽媽教他“小九九”,他在半個月時間裡就背會了。

家裡沒有姑娘,馬新野到了5歲的時候就能哄著弟弟,幫媽媽幹活了。到10歲時竟能幫助媽媽做飯,洗衣服了。媽媽高興極了。逢人就誇:“我們家的大寶,就像個姑娘似的。”

1984年他小學畢業,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縣重點中學。入學後班主任老師就提名讓他當了班長。後來能力突出,又當選為校學生會副主席。1984年6月也就是在他14歲的時候,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他在學校經常被評為“優秀團員”、“模範班幹部”、“三好學生”。

生活,在他幼小的心靈中多麼美好。

馬新野雖說從小就顯露出超人的智慧,但他又是非常靦腆的孩子。

到底發生了什麼,讓一位優秀的少年變成了殺人兇手了呢?

馬新野小的時候就受到了不良風氣的影響,在他幼小的心靈中留下了陰影。雖說他老實,當看到別的孩子在一起玩時,免不了也參加過幾回。可這些稍大的男孩和女孩,卻在一起“過家家”,模仿大人“睡覺”,偷別人的東西。一次,他也被拉入了夥,為他們偷錢包放哨。這些孩子後來有的犯流氓罪被判處死刑,有的犯強姦罪被判15年。

真正讓馬新野人生觀轉變的原因:父親的一次偷情

馬新野在他13歲的時候,一件使他一生中非常痛苦的事情發生了。

一天,舅舅結婚,媽媽領著弟弟去舅舅家了。“爸爸睡覺吧。”晚上馬新野召喚著爸爸。“你睡吧,我出去一趟。”爸爸說著就走了。馬新野不見爸爸回來。來到東院李嬸家。他家門掛著就爬到窗戶上從窗簾的縫兒往裡看。“啊!”立即感到自己腦袋“嗡嗡”叫著。赤裸裸的爸爸和李嬸的情形,使他氣憤不已。“怎麼辦?敲門!不行,那樣爸爸太難堪了。”他想著。他只好在門外等候。半小時後爸爸從屋裡出來,他在後面跟著走了兩步,心想得教訓她一頓,又返了回去。“砰、砰、砰!”他猛勁敲門。“誰呀?”半天李嬸才出來。“我爸爸來了沒有?”“沒來。”“你胡說,你這騙子。”他握著小拳頭氣憤地說。李家女人架不住逼問,像瘋子似的拽著馬新野的小胳膊,來到了馬新野的家。一進屋她

就撒起野來。爸爸臉上掛不住,打了馬新野兩個大嘴巴,把那女人送了回去。第二天媽媽回來了。媽媽知道這事後,兩人打了一仗,爸爸提出了離婚。闖禍的馬新野,為這件事哭著跑到姥姥家不敢回來了。

從這以後,爸爸經常看他不順眼,發脾氣,為點小事就動手打他。媽媽也無能為力。

失去家庭溫暖也愛撫的馬新野,他養成了更加內向、孤僻的性格。他對人說:“世界上女人最壞。”

嫉恨女人的馬新野,終於爆發了

1987年6月11日。佳木斯火車站兩個老工人在檢車時,發現貨車箱裡有一具女屍。屍體呈全裸體狀。右上肢下垂,左上肢向上彎曲,兩腿分開。佳木斯鐵路公安局迅速查明:此節車廂是6月10日21時50分從集賢縣福利屯火車站牽出,中途無停戰,作案地點應該在福利屯,被害人應是集賢人。

現場勘查和屍檢表明:被害人二十三四歲,身懷有孕。死前發生過性關係,初步推斷是一起強姦殺人案件。走訪調查中,據被害人嫂子介紹說,死者趙曉紅,23歲,新婚剛兩個月。10日下午3點多鐘,從醫院檢查身體回來,天下著小雨,她惦記著開飯店的丈夫,拿著兩把傘說是接丈夫回來,結果再也沒有回來。

7月6日下午1時。青年女工張豔娟在自家被奸後,勒死在臥室的床上,褲子被拽掉,兩乳房裸露著。

7月26日下午2時左右。55歲的老太太於淑梅,去自留地摘豆角時被扒光衣服強姦後勒死。

9月1日下午。在城郊沙崗鄉新發村通往站前村路旁的玉米地裡,65歲王桂琴老太太,被強姦後勒死。一件小孩衣服蓋在裸露的下身上,身旁扔著一杆旱菸袋,一根柺杖。王桂琴女兒反映說:“開始我和母親領著我的小姑娘從新發村一起走,到站前村姐姐家去串門。半路上母親氣喘吁吁走不動了,要坐下來休息,讓我領女兒先走,然後再來接她。到姐姐家我就急忙趕回來,找到分手的地方未找到我媽。誰曾想到,前後僅隔20分鐘,她就被害了......”

這一系列強姦殺人案,可把佳木斯鐵路公安局的民警們忙壞了,辦案民警調取之前為破獲的強姦案案宗對比後發現,原來早在1986年11月就已經出現過類似強姦殺人案。

根據案宗顯示,1986年11月25日的清晨,就有人報案說:“早晨5點,在通往石油公司大路南側的野地裡發現一具女屍下半身裸露著......”

現場位於福利屯富強街道居民區西側64米,通往縣石油公司的東西路南側35米,據西面石油公司450米,距南面站前村400米,距東側通往站前村的東北——西南走向的小路41米處。

經調查:死者孫曉華,系孫家獨生女,今年23歲,在縣石油公司營業部任出納員已二年,24日下午一點從家出走去上班,4點20分離開單位,辦公桌上還放著她沒有記完的賬本和票據。晚上9點左右,其父曾到單位找過,知道4點20分離開單位,但以後為何對象看電影去了就沒有在意。

孫曉華的屍體頭南腳北,仰臥在開闊的秋翻地裡。兩下肢合攏,上肢向外伸展,屍體上著墨綠色毛領毛袖呢子大衣,左下兜內有一白花手帕,摺疊整齊。內穿粉紅色滌綸制服,右下兜內有一白地藍花手帕,摺疊整齊。內著白地藍色棉襖,背心,線衣,乳罩均在兩乳頭上。頸部有一白色圍巾環繞。下身赤裸,覆蓋一條棉褲。棉褲外套有一藍色毛料外罩,拿開棉褲在屍體會陰部下方尼子大衣上有一血泊。翻過屍體發現死者大衣襟下面有少量的血跡......

法醫論證:死者兩手均由外傷系生前掙扎或與罪犯搏鬥所致;頸部有皮下充血,這表明系罪犯扼頸所致;經提取陰道分泌物檢驗,見有完整人類精蟲存在,說明死者生前有被強姦過程;胃內溶液檢驗表明,死亡時間內飯後4~6小時。

由於案情重大,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領導帶領刑偵和技術人員驅車一百多里趕到現場指導現場勘查工作。

經查:案發當天的4~5點,小張正在崗位上,同科的醫生都能夠證實,這個線索被否定了。在清理孫曉華遺物時,發現了一個署名王洪的人寫給孫曉華的三封“情書”。經查這個王洪是孫曉華在技工校的同學。從王洪的信中看出,在學校時,孫曉華是主動追求過王洪的,而且有纏住不放的勁頭,王洪的信,嚴詞拒絕,反覆陳述不能接受孫曉華追求的原因。經過調查,王洪不具備作案時間,他又被排除了。線索一個一個反映上來,又一個一個地中斷了,嫌疑人一個一個地提出來了,又一個一個被否定了。

在毫無新線索的情況下,案件慢慢被擱淺了......

佳木斯鐵路公安局決定將這些強姦案併案調查,並命名為:“白條案件”。

1987年9月2日。“白條案件”第21次案情分析會。

會議明確提出:

1、多起案件系一人所為;

2、案件性質是流氓強姦殺人,殺人是手段,姦淫是目的;

3、罪犯應具備受過打擊,對女性感興趣,性格孤僻,對前途悲觀失望的條件;

4、年齡在22歲左右,身高在1.7米左右;

5、排除了流竄犯作案的可能。

9月18日13時20分。富強街道27委居民許曉春家闖入了一名歹徒。許曉春反映:當天下午,我因身體不舒服,沒去上班,躺在床上似睡非睡時,一個人掐住了我的脖子,我拼命的掙扎,一下子滾到了床下。

“救命啊,來人啊!”他嚇跑了。許提供:犯罪分子身高1.70米以上,20多歲,長臉,大鼻子,身著類似供電局收費員的服裝。顏色深米色,小三開領,戴肩牌,袖頭有兩道黃槓。鄰居王仁煥證實:作案人腳穿帶紅槓的回力鞋,現場提取了回力鞋印痕。

這起案件和前幾起強姦殺人已遂案件手段一致,因此,應併案偵察。這起案件是唯一準確地提供了犯罪分子體貌特徵、衣著打扮的案件。

從衣著打扮和體貌特徵入手,開展工作。破案指揮部果斷地下達了命令。偵察員們開進了縣供電局,逐一審查著由供電局收費員服裝的電費收費員......

9月19日上午11時40分,縣農機大修廠書記氣喘吁吁地跑進了富強派出所。“不好了!我們單位馬英奎的女兒馬向陽上午在家看家,被殺死了,滿屋是血......”

馬向陽這位技工校剛剛畢業。作案時間是上午10點至11點;犯罪分子1人,從手段、動機、目的上看和前五起強姦殺人案一致。群眾反映:9月18日下午3點多鐘馬家來了一個小夥兒,20多歲,身高1.70米以上,穿著二中校服,像是在第六中學讀書的學生,還可能是個班幹部。

偵察員立即趕到了二中借來了校服。啊!也是米色小三開領,戴肩牌,袖頭有兩道黃槓。和供電局收費員服裝一模一樣,唯一的區別只是顏色稍微淡了點,但不放在一起比較是看不出來的。

偵察員醒悟了!許曉春被強姦未遂案件所提供的犯罪分子體貌特徵和群眾反映的9月18日馬向陽家來的小夥兒相似;身著二中校服和供電局收費員的服裝相似。

鎖定中學生嫌疑犯

難道是學生?這可能嗎?偵查員們陷入了沉思,難怪這案件......

第六中學是重點,指揮部又下達了命令!

刑警隊長李慶國、指導員江春玉、偵察員王陸才和肖作軍立即趕到縣第六中學。偵察工作圍繞著三個方面開展:

1、查清9月19日上午間操後(即9點30分)離校的學生;

2、查清從第二中學轉學到第六中學的學生;

3、查清過去有流氓劣跡的學生。

經過班主任老師的認真座談,學生中間走訪發現:高中一年級學生馬新野9月19日上午後兩節課沒上,具備作案時間;過去是二中學生,18日著二中校服;與許曉春反映的體貌特徵相似;從而確定馬新野為重大嫌疑人。

偵察員趕到馬家所住的居民區走訪。委主任提供:本委管區在六中唸書的學生只有馬全武,沒有馬新野。馬全武?負責走訪調查的偵察員聯想到:這個馬全武是不是前幾年因強姦未遂收審過的馬全武?那時才只有十三歲!馬全武和馬新野是否是一個人?如果是一個人,作案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如果不是一個人也要把馬新野查清。

當偵察員趕到馬新野家時,馬新野沒有去上學,父母都沒有在家,只有馬新野一個人在家洗衣服。偵察員審示了馬新野的表情,觀察到馬新野腳上穿的回力鞋與“9.18”案反映的一致,底紋與“9.19”案相同,而且鞋面上有血跡。嫌疑上升!偵察員當即向馬新野出示了傳喚證。

搜查其住宅;指紋、掌紋捺印;比對鞋印痕跡;秘密辨認......其它偵查措施也在同時進行。

這一切措施結果證明:“9.19”強姦殺人案件繫馬新野所為無疑。

“難怪公安局費了這麼大的勁兒呢,原來是......”

“你看這小子那像個學生?”

“可不是咋的,看長相足有24、5歲!”

高興的人們,不停的議論著。

是啊?馬新野的長相和他的實際年齡相差太大了。正是這個原因,使他從網中溜掉了,正是這個原因,使他從網中溜掉了,正是這個原因,給案件增加了難度,正是這個原因......

中學生嫌疑犯招供

審訊室裡馬新野低垂著頭,傾聽著審訊員的政策教育。此時,他是後悔,是害怕,還是......

在罪犯和事實面前,他終於說出了第一句話:“我已經是要死的人了,凡是我做的我全說。”

馬新野犯交待說:“19日上午上完間操,我謊稱有事向班主任請了假,來到同學馬向東家,發現只有他姐姐一人在家看電視。看我進來她閉了電視。

‘我說你英語詞典錢。’”我說。

她回答著。說著走到了寢室門口,我上去一把把她推倒在床上。

‘你要幹啥?’她說。

‘我倆玩一玩。’她拼命反抗,撞翻了地桌,電視機掉在了地上。我拽過電視天線猛勁勒住了她的脖子,又掏出菜刀,照著她的頭部猛砍了幾刀,她不動了。我扒掉了褲子姦汙了她。隨後又搬起電視機,照她猛砸下去,然後跳出圍牆,繞道回家了。這時正是放學時間。吃完午飯下午又照常去學校上課了。”

當馬新野把全部案件交代後,我們發現慾望已經讓馬新野到了慘無人道的底部。

在短短的296天裡,馬新野共作案11起。其中強姦殺死6人,其中兩人懷孕,強姦殺人未遂5起。

“白條案件”破獲了,這是人們意料之中的。然而,是一個16歲的中學生所為,這又是人們所沒有想到的。

尾聲:

當人們得知他還不夠法定年齡,不能適用極刑時,人們的情緒象潮水一樣難以平靜。

30年前,十六歲少年犯下如此驚天血案,再想想公安部現在公佈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將行政拘留執行年齡從16週歲降低至14週歲。

我們似乎明白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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