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白忠义)11月8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耀武多报差旅费用的问题。经查,2016年10月,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王耀武参加了工商总局在京举办第八期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培训班。培训期间,王耀武在京多停留3天。2016年11月25日办理了差旅报销手续,按照培训安排,应报销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合计1082元,但实际报销2258元,多报1176元。王耀武身为共产党员,违反规定多报差旅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经2018年8月23日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耀武诫勉谈话,同时收缴多报的差旅费。

2.乌拉特前旗西小召供电所所长庄强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经查,2018年6月15日,市纪委工作人员对西小召镇地区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西小召供电所所长庄强办公室面积为17.5平方米,按照《关于下发巴彦淖尔电业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班组站所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庄强作为乌拉特前旗供电局任命的环节干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7月24日,经乌拉特前旗供电分局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庄强诫勉谈话,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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