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開展校園禁摩行動 築牢學生出行安全線

為有效預防涉及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廣大學子健康成長、平安出行。10月15日上午,印江公安交警在印江縣城區部署警力,針對轄區內中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下學現象開展校園“禁摩”專項行動,遏制和預防中學生因乘駕摩托車、電動車引發交通事故。

印江開展校園禁摩行動 築牢學生出行安全線

印江開展校園禁摩行動 築牢學生出行安全線

印江開展校園禁摩行動 築牢學生出行安全線


當日,印江交警執勤人員根據學生出行規律,在學生放學出行主要道路安排部署警力,針對中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不繫帶安全頭盔、與準駕年齡不符、佔用機動車道、橫穿馬路、涉牌涉證、闖紅燈、逆行、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在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執勤人員還對中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與學生近距離進行“面對面”講法,向學生們講解駕駛摩托車、電動車的相關法律法規,並用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來告誡學生們不得騎電動車、燃油助力車上、下學,對所查處的學生駕駛車輛一律依法強制暫扣,並通知家長和所讀校方。

印江開展校園禁摩行動 築牢學生出行安全線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印江交警溫馨提醒

許多家長(監護人)都有個思想上的通病,總認為沒有發生事故就沒問題,讓子女騎摩托車就是圖學生上學方便。殊不知,一旦發生事故,怎麼後悔都沒有用,世間沒有後悔藥!一旦發生事故,輕則受傷住院影響學生學業,重則危及生命,甚至留下永久悲痛。

每一次事故都是血和淚的教訓,不要等到悲劇發生的時候,再去後悔,那時都晚了。印江交警在此鄭重提醒各位家長(監護人)一定要意識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危害性,不要縱容未滿18歲的孩子騎車出行,從源頭杜絕未滿18歲學生駕駛電動車、摩托車,讓事故遠離我們的孩子,讓祖國未來的棟樑們健康、平安成長。

遵守法規 文明出行

讓事故遠離孩子

有效治理學生騎乘電動車、摩托車

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

校園禁摩行動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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