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前兩天,成都某高校傳出一名女生忘帶飯卡向阿姨微信轉賬,事後舉報阿姨並獲得獎金2000元,阿姨被罰2萬元。這名女生被大量網友聲討,最後校方回應:“不存在上述事實。”

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消息一出網友立馬“炸”了,截至今天下午微博轉評贊超過十萬,網友表示女生的行為是當代的“農夫與蛇”,而食堂阿姨太可憐了……

學校回應:沒有罰款阿姨和獎勵學生情節

@成都文理學院 在微博回應中表示:經查,不存在上述事實,隨後將發佈調查結果:


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但是問題又來了,學校目前的回應讓網友一頭霧水:

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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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一味指責女學生,是誰把她變成了這樣?

事情剛出來時,評論幾乎一邊倒,甚至大字報式批判該女大學生是“壞逼”。甚至還有“網絡暴民”揚言要人肉她,要公佈她的姓名和住址,似乎要讓人家“永不得超生”,這又是怎樣的一種姿態?

一個人犯錯,是該接受警告或懲罰,尋找其犯錯的根源,而不是對其進行“消滅”。況且該女大學生的錯誤也不至於就要被打入“死牢”。究其原因,造成她犯錯的根源還是在社會,具體到她這裡,就是學校,是該高校的制度產生了別有用心的“舉報者”。所以,筆者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反應,是“這是什麼世道”。

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非實圖,來自網絡

沒有這種挑唆“平民互相傷害”的制度,沒有2000元的誘惑,女大學生會有這個行動嗎?當然有人會說,怎麼其他人沒行動呢?這恰巧說明人性總是有缺點的,只是其他人的缺點還沒被激發出來而已,或者說這2000元不足以激發其他人的缺點,恰好適合該女學生。

監督食堂是可以,可是不是該有一種更合適的監督方式呢?而不是這樣監督粗暴,更不該事後這樣粗暴地對個人進行批判。

以前有這樣一個新聞:2000年,一戶四口之家的德國人,在蘇北慘遭滅門,兇手是4名18歲~21歲的蘇北少年,後被判處死刑。是年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國人及其他外國僑民為紀念這戶被害的德國人,設立了一個紀念受害人的協會,致力於改變江蘇貧困地區兒童的生活狀況。協會用募集到的捐款為蘇北貧困家庭的孩子支付學費,希望他們能完成中國法律規定的9年制義務教育,為他們走上“自主而充實”的人生道路創造機會。這個協會正是深諳一個簡單道理,社會不作改變,悲劇仍會重演。

那麼又有人說了,已經闢謠:

雖然有這個制度,但是處罰阿姨和獎勵女大學生的“事實”並不存在。

那這樣看來,學校就更是用心良苦,制定這樣一個規定,是想借此來向人們普及量子理論知識嗎?

有種“事實”叫不存在?女生舉報食堂阿姨獲獎,到底怎麼回事?

有個著名的實驗“薛定諤的貓”:根據量子疊加原理,盒子中的貓既是死的又是活的,處於一種活與不活的疊加態。只有當你打開盒子的那一瞬間,方能確定貓的死活。所以,外圍的人並不能說它是死的,也不能說它是活的。

到該高校這裡,罰2萬和獎2千是不存在的,而它又是事實,故說它是:不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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