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公务员可以开店做生意吗?

用户9695108110803


明文规定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不在少数!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十六种行为,其中第十四条就明确指出公务员严禁: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可见,公务员是不允许开店经商的。这也是国家为了避免公务员利用公权谋私利滋生腐败不得已而出台的举措。

但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当下的公务员工资,只能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月均三五千的工资,一个人过过日子还可以,如果要养家糊口,而夫妻另外一半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说实话还是比较吃紧的。因此很多公务员并不像外界传的那样好过,他们中很多和普通人一样,也会为买房发愁,也会为生活奔波劳碌,除了社会地位高一点,并不见得在经济上可以随心所欲,有太多的选择权。

当然,尽管国家不允许公务员经商,但明里暗里,仍有公务人员在参与一些经营活动。细节的东西在这里就不叙述了,大家身边都应该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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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我认识一个朋友,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年经营额在千万级别,但为人低调,平时也很朴素,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是个富商。有次,我去他家里做客,正好他的叔叔也在场,不过,他叔叔接了个电话临时有事,就走了,临走时跟他叔叔打了声招呼。后来,我去一个政府部门办事,在墙上的宣传栏上看到了他叔叔的简介。

目前,从官方宣传及法律法规,条例来看,是不允许公务员及直系亲属开店做生意,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我认识的很多公务人员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经历,只不过只是不亲自去经营而已。 题主能提出这个问题,想必是处于基层公职人员,反正只要不是你本人直接参与,其他人经不经商,你都没有问题。


达人知者


不可以。

《公务员法》写的很清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有的人想,虽然不可以,但是我就这么干,谁知道?我只能讲,这样的人太天真了。为什么,听我慢慢说:

一、组织已经硬性的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列为了单位的日常自查项目,各单位人事政工部门会每月对该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不报是不行的,而瞒报是会受到处理甚至是开除公职的。

二、大数据时代的一个特征是信息的透明化,对称化。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出你的工商税务登记信息。

三、你说我不登记也不注册,你大数据也没用,但是天下无不透风的窗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

那好,公务员不行,那家属呢?一些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很容易在群众中引起一些说法或影响。针对这种情况,组织上对不同级别,不同部门公务员的家属经商办企业是有相当严格要求规定的,甚至是不允许家属经商办企业。

咳咳,这样看来,你觉得公务员这行业到底怎么样呢?有没有出乎你意料之外呢?


80后公务员


《公务员法》五十三条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是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是肯定不可以开店营业的。

首先,我们来解读下这条法律条文: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是不可以的,从事就是公务员本身为名义开创的店铺或者企业,参与是参与其他的企业或者盈利性组织,但是若企业不能出具公务员个人参与盈利性组织的证明,则不会成为公务员违法的取证,

也就是说公务员个人本身不是企业或者盈利机构的法人,该企业和公务员个人不存在股权、财务等有价债券的交往,则不算违法,这里面的腾挪空间就很大了。

其次,《公务员法》在此并没有完全的明确公务员个人参与盈利性活动的范围、定向,时间线(履职之前所从事)等,所以在公务员个人为企业提供政策便利,且无任何实质性证明双方存在利益交换的话,并不能算公务员个人违规。这应该是目前最常见的现象,但由于国家对于本身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细化,所以仍会持续。

最后,《公务员法适用管理条例》也明确提过,公务员亲属、直系亲属全部实名上报企业白名单,每隔定期进行审查,加之逐渐透明的工商管理系统,很容易被查出来,所以公务员旨于“人民公仆”的服务观念和道德职业操守,应该也必须确定不得参与盈利性机构活动。

纯手打,希望各位看客不吝点赞、评论和关注,谢谢!


雪球财略


清楚的告诉你,在职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店做生意的,否则你就是身为国家部门的人,占着国家的资源去为自己谋利益。在我国,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的基本内容,也是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的一项原则。在职公务员从商哪还有什么原则,怎么还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必需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盈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不过呢,法律法规是这样要求的,但是还是会有人会铤而走险。也有的人会不直接从事商业生意而是让其家人出面。总之,还是有人或多或少的参其中。


公务员简志


不行!不行!!不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在职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不仅受《公务员法》强制要求,还要受《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条例》约束,同时还要受单位规章制度管理。这些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都明文要求:公务员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兼职重复领取两份以上的薪酬,不得开店从事个体经营,不得与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开公司。这些行为,是严格禁止公务员触碰的底线、红线,一经违反,轻者被警告、退赔不当得利,重者被开除公职。

2、具体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经营活动主体中兼职领薪酬。和事业单位人员不同,公务员不得在下属企业或者其他生产经营主体兼职,如果因为管理需要,确需在下属企业任职或者兼职的,必须通过规定的程序严格审核,同时,不得在下属企业领取薪酬,也不得领取任何其他报酬。公务员的收入必须如实向纪律监察部门申报,不得隐瞒。

公务员不得开店从事个体经营。不得以个人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亲戚名义或者其他虚假身份从事个体经营,不得实际参与个体门店经营,不得入股、入伙开店、开小作坊等。

公务员不得与他人合伙办企业,不得入股办公司。不得以资金、专利、技术等任何名义,与他人合伙,或者入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得打着合伙经营的名义,拿干股,分红,获取不当收益。

3、违规处理: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公务员,如果查实,不仅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要没收不当得利。如果违法事实严重的,会被直接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关违法责任。


真宁腔调


不可以,因为:


从以上条款中可以看出,在职公务员是不可以经营开店做生意的!


想象力69321523


《公务员法》五十三条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可见,我国公务员法明文禁止公务员开店做生意。但对于公务员家属经商没有法律明文禁止,所以这也是很多官员隐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家属如果从事与公务员有关的领域,那么就容易出问题。

公务员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中等的收入,不应该为了赚钱而加入公务员队伍,应该有着更高的人生追求。


曾经的公考达人


《公务员法》中五十三条第十四款中有明确规定,在职人员是严禁做企业或者兼职其他盈利项目的。畏法度者自由,可以在要求之内,利用休息时间写些有正能量的文章,时间充裕还可以用私家车开滴滴,。


秋月春风物语


在职公务员是不允许用本人姓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开店,我国的公务员法禁止公务员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已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若公务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处于领导岗位,那直系亲属及配偶也不允许从事相关工作领域做生意经商,只要被查出或者举报了,那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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