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做好土地大文章 助推发展高质量

(原标题:不断提高土地要素有效供给水平和土地产出质量效率,宿迁——做好土地大文章 助推发展高质量)

宿迁网讯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耕地产能、发挥生态功能,超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土地开发强度双控制,强化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刚性约束,土地开发强度下降至16.2%,为全省最低;

积极稳妥推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转让使用试点、农村土地建设用地“减量化”、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和“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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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发展,我市始终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抓好资源保护、节约集约、权益维护、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要素有效供给水平和土地产出质量效率。

2016年3月,我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转让使用试点正式获原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试点获批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试点政策学习调研等工作,编制试点专项规划,制定出台试点配套文件,建立网上转让平台,开展节余指标转让工作。目前,已累计开展省、市域内转让14期14266亩,收益资金专项用于农民搬迁补偿、土地整治及涉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精准扶贫。

围绕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我市先后开展三批同一乡镇范围内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工作,共涉及32个乡镇,拟拆旧复垦规模1.9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2000亩,建新规模1.7万亩。在同一乡镇试点推进中,各县区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民权益作为第一要务,依法推动,对补偿安置、建新规划、住宅设计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和听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搬迁工作中,各地始终坚持先申请后实施、先付款后搬迁、先安置后拆除的“三先三后”工作原则。在安置方式上,各县区出台鼓励农民进城入镇的优惠政策,既可到中心城市、县城落户,也可就近到乡镇集中居住点安置。通过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显著提高了农村交通居住环境,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了耕地规模经营,方便了居民生产、生活,并保证了乡镇和农村建设发展用地需求。

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当前法律制度框架内,我市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的盘活利用实现路径。目前,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已盘活20宗676.36亩,其中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设的3宗477.9亩,保证和改善群众的居住需求;用于产业项目发展的6宗183.63亩(工业项目5宗94.85亩、旅游用地1宗88.78亩),有效促进了集体经济组织增收、带动了当地劳动力就业;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11宗14.83亩,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保证基层群众的学习和活动需求。

根据部署,我市从2016年底全面开展了农村地籍调查和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调查,调查面积共761.9平方公里,投入调查经费1.1亿元,目前这两项调查均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同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所有县区农村地籍调查全部按照大比例尺(1:500)调查;在各县区至少完成一个乡镇(街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任务基础上,泗洪县、宿城区、市湖滨新区、宿迁经开区等地全覆盖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涉及调查面积294.2平方公里,占全市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总面积的39%。目前,各县区共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599个村、29.4万宗。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工作原则,我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宅基地和农房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选取宿城区罗圩乡三湖村、宿豫区关庙镇水汉村两个村作为市区试点,对符合发证条件的试点地区农房,依群众申请逐步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宿豫区已颁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50余本,宿城区129本农房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公示。此外,泗洪县抢抓获“两权”抵押贷款国家级试点机遇,大力推进宅基地及农房统一登记。目前,泗洪县发放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529本,办理宅基地与农房抵押登记1455宗,最高债权数额4.85亿元。(侍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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