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四問」遂寧集貿市場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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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集貿市場亂象問題

農貿市場開辦方既是亂象“源頭”也是監管“空白”

在近期開展的城市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中,遂寧市將集貿市場亂問題納入整治範圍,重點對市場管理差、攤點亂擺、汙水橫流、亂搭亂建等行為進行了整治。近日,記者對市城區部分農貿市場的環境秩序進行了走訪,發現佔道經營、市場管理差、衛生差等現象有所抬頭,市民反響較為強烈。那麼,在不斷加大對集貿市場亂象整治時,為何還會出現亂象?對此,記者對話了相關部門。

一問:農貿市場治理標準是什麼?

按照要求,集貿市場環境秩序應到達怎樣的效果呢?據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全國文明城市複檢要求,就是要通過集貿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促使市場攤點規範經營、環境衛生潔淨、汙水排放規範、搭建合法合規、消防設施完善、物業管理有序、安全設施齊備,讓集貿市場及周邊環境明顯提升,各類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日常監管更加完善,市場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轉,全面營造文明有序、誠信守法、公平交易、安全放心的良好市場環境。

二問:部門職能如何劃分?

該負責人稱,根據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區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精神,農貿市場實施屬地管理,轄區政府、管委會、街道辦、社區是管理農貿市場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範圍內農貿市場的監管、日常管理,做好農貿市場監管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協助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市場防病、防疫、除“四害”等基礎工作。

市場開辦方是業主負責制,負責全面落實開辦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履行在硬件配套設施、消防安全、環境衛生管理、食品安全、規範經營、宣傳教育、病媒生物預防控制、落實自律制度、信息公示等主體的責任。

市商務局、城管局、住建局、工商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以督查、指導、協助和回訪的形式推進集貿市場環境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問:為何仍然存在集貿市場各種亂象?

“農貿市場管理方既然收了錢,就要按照自己的責任去打理市場,不能收了錢就不做事,還把管理責任推給了部門。”據市城管局一負責人介紹,目前各部門都積極協作,但市場開辦方卻“不來氣”,常常在收取了管理費後便迅速“走人”,從而導致市場內亂象叢生,管理難度增加。加之農貿市場內的佔道菜商大多都是老年人,若採取強制措施,容易引發意外或矛盾衝突。

據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職能劃分,市場開辦方是責任主體中的“重要成員”,應履行“源頭”管理的責任,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併為商販劃定規範的攤位,從而引導商販文明經營,確保市場內的環境秩序、安全設施良好。但部分農貿市場都是“粗放式”管理,只收錢不做事。雖然各部門加大了對市場內環境秩序的勸導和治理,但由於市場開辦方的失職,導致農貿市場亂象反彈較大,管理難度升級。

四問:農貿市場管理公司到底由誰來管?

據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相關職能職責,市商務局主要針對農貿市場的規劃選址,看其是否符合規劃要求,對於市場開辦方“收錢不做事”的現象,市商務局並沒有“手段”要求公司收錢後盡到相應的義務。應由市場開辦方所經營的範圍主體來劃定到底由誰來管理。例如,農貿市的開辦方所經營的範圍主體若是建築類,就應住建部門負責對該農貿市場的開辦方進行管理。

隨後,記者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等部門負責人處瞭解到,在此次集貿市場專項整治中,他們主要對農貿市場環境秩序開展協助和督查工作,按照職能職責劃分,他們無權對農貿市場開辦方進行管理。而對於市商務局“按經營範圍主體來判定誰負責”的說法,市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門並不認同。

據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開辦方“失職”這一現象,目前市商務局正在制定治理方案,待上報通過後,將逐步實施,儘快規範農貿市場管理。(全媒體記者 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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