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產新規:這種情況可以「退房」,開發商一般不會告訴你

2018年房產新規:這種情況可以“退房”,開發商一般不會告訴你

在熱鬧的城市,能夠擁有一處屬於自己的房產,是很多打工者的夢想與目標吧!而如今我國的房市這兩年比較平穩,已經顯現出供大於求的局面,適合剛需房主的購買。所以說樓市的開發商們,一個個愁的如熱鍋上的螞蟻,但是又不願意降價想盡辦法將自己手中的樓房拋售出去,如果我們辛辛苦苦攢了許多年的錢,買了一處房子,發現房子的實用面積不像合同裡面說的面積那麼大嚴重小了許多,相信大家誰都不會吃啞巴虧的,那麼我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解決這個問題呢?

2018年房產新規:這種情況可以“退房”,開發商一般不會告訴你

我有一個朋友,在縣城買了一處商品房,當初去看房的時候也是挺滿意的,房屋的面積、戶型、地理位置和裡面的基礎設施都是非常的滿意,所以就交了首付定了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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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兩年之後,樓房蓋好了,在開發商交樓的時候,朋友也是非常的高興,拿到了鑰匙就交到了裝修公司進行裝修準備搬新家了,可是裝修公司測量的實際面積卻比我們買的實際面積要小了許多,相差比較大,已經超出了它的誤差範圍。遇到這種情況大家都會覺得吃虧了,會找到開發商討個說法,看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現實生活中,這類的事情已經不足為奇經常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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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大家也不要著急,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我們要採取合法的途徑,或者通過合法的手段來維持我們的權益。我們可以選擇比較權威的機構來給我們做房屋的面積鑑定。國家對這方面也是有規定的,如果說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築面積與商品房合同裡邊規定的不相符,合同裡邊有約定的,就按照合同裡邊約定的條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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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約定的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就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以及房屋的使用面積誤差比我們應得的面積超過3%,法律規定我們是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的定金,還有我們繳納的房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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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超過3%以外的部分面積,我們也可以要求開發商進行雙倍的差額補償等等,所以說在大家買樓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自行處理,要尋求合法的途徑來保護我們的權益。

2018年房產新規:這種情況可以“退房”,開發商一般不會告訴你。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情,是怎樣處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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