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期」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捕诉合一”专办涉黑涉恶案件

「第516期」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捕诉合一”专办涉黑涉恶案件

为更好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门部署,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明确指出,要创新机制,成立专门办案组,采取“捕诉合一”新模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政治意识、专业能力和效率要求。按照王国新检察长指示要求,哈尔滨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着手,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关于成立黑恶犯罪案件专办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捕诉合一”专办黑恶犯罪案件的新模式。

「第516期」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捕诉合一”专办涉黑涉恶案件
「第516期」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创新机制“捕诉合一”专办涉黑涉恶案件

在哈尔滨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强力推动下,各基层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通知》要求,在2日内全部成立黑恶犯罪案件专办组,每个专办组均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并从侦监、公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作为专办组成员,保证优势办案力量通过“捕诉合一”模式,确保提前介入、侦查取证的高效运转,尽力落实审查起诉阶段“不退补”的要求,保证诉得出,判得了。

目前,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专办组成员数量共达167人,19个专办组全面出征开展提前介入等工作,通过“捕诉合一”,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高办案质效,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期数:2018年第167期

图文:王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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