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品牌建設

農產品品牌主要是指使用在農產品上,用以區別其他同類和類似農產品生產經營的顯著標記。農產品品牌一農產品的產地、品種、質量等差異為基礎,以商標、口號、包裝、形象為主要表現形式。


農產品品牌建設

農產品品牌分類

一、農產品品牌與服務品牌

品牌使用於商品上,就是商品品牌,品牌使用於服務上,就是服務品牌。服務品牌與商品品牌的區別在於商品是看得見的物品,服務是為他人提供的勞務活動,是某種行為;商品的經營者將商品直接作為市場的交易對象,而服務的提供者是藉助於商品作提供服務的工具;商品可以流通,一般沒有地域界限,而服務則是以其設施為中心在一定範圍內活動。

二、農產品的文字品牌、圖形品牌與組合品牌

單純由文字構成的品牌,叫文字品牌。單純由圖形構成的品牌叫圖形品牌。圖形品牌具有形象生動。立意明確、易於識別、便於記憶等特點。

由文字與圖形共同構成的品牌叫組合品牌。組合品牌一般以圖形為主,文字為輔,文字與圖形融為一體,以文字表達形意,以圖形加深人們對文字的理解和記憶。

三、農產品集體品牌、證明品牌與地理標誌

1、集體品牌

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使用的商品商標或者服務商標,用以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者服務者的提供者屬於同一組織。

2、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特定品質的標誌,只要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這一特定品質與註冊人履行規定的手續後,就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註冊人不得拒絕其使用,目前我國市場上已經有證明商標在使用,例如使用在食品上的綠色食品標誌,服務行業上使用的“旅遊定點”標誌。

3、地理標誌

地理標誌屬於證明商標的一種,主要用於指示一項產品來源於該地,其質量或特徵完全或主要取決於地理環境,包括自然和人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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