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法庭淚目……但法律不相信眼淚!

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法庭泪目……但法律不相信眼泪!

10月31日,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受賄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資料顯示,2003年至2017年,陳三新利用擔任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湘潭市委書記的職務之便,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審批資質、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或單獨收受、或夥同他人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977萬餘元。

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法庭泪目……但法律不相信眼泪!

在最後的陳述階段,陳三新低著頭,用“無地自容、羞愧難當”8個字為引,對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深刻剖析,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配合追繳贓款。法庭上,陳三新幾度哽咽,老淚縱橫。

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法庭泪目……但法律不相信眼泪!

從5月11日,三湘風紀公佈陳三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到8月17日陳三新被公佈“雙開”,再到10月31日,陳三新案開庭審理。不到半年,曾經風光無限的正廳級領導幹部,如今身陷囹圄,成為令人痛心的反面教材,箇中的辛辣,正是警示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清醒劑。

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陳三新在庭審中的“痛哭流涕”,不管是痛悔過去不堪來日的悲嘆,還是博得同情求取輕判的哀憐,我們願意相信,陳三新的淚水是從內心深處流出來的,這一次,他可能是真的痛心疾首,儘管來的有點晚。

淚水是痛苦的、酸澀的、也充滿著懊悔,但我們更願意看到淚水的警示意義。

湘潭市委原书记陈三新法庭泪目……但法律不相信眼泪!

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陳三新的淚水警示,“都是貪慾惹的禍”。現實中,一些黨員幹部理想信念迷失,禁不住誘惑、耐不住孤獨,甚至把“升官發財”當作人生信條,“一朝權在手,便把利來謀”。“總開關” 一旦出了問題,迷失方向、墜入腐化的陷阱只是時間問題。

同許多落馬官員的斂財手法如出一轍,陳三新的落馬主要是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謀利,從中收受“好處”,簡單地說,就是“提籃子”。 據有關人員介紹,陳三新曾有著所謂的“密招”:自認為靠得住、不會出賣自己的人送的錢物,自己就收。但他沒有想到,招供他的,正是這些他認為“靠得住”的鐵關係,這些看似牢靠的“密友”,最後卻讓他墜入深淵。在聽到組織開始調查自己時,又以串供、退款、轉移等對抗組織審查,自以為瞞天過海、矇混過關,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心存敬畏,蹄疾步穩。陳三新案再次提醒,黨員幹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禁止利用領導幹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提籃子”謀取私利的規定》,斬斷“提籃子”的黑手。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看,“提籃子”現象還有一定市場,暴露出一些領導幹部心無敬畏,管不住自己,管不好身邊人,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教訓極其深刻。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幹部要“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下工作生活”。陳三新、周國利、謝立等不習慣受約束,落得今日結局,可謂是習慣使然,命運使然。向全省黨員領導幹部敲響警鐘,也再次印證了反腐敗一刻不能停歇。

法律不相信眼淚,世間也沒有後悔藥。法律的天平是公平正義,遵從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敢踐踏者,必將果斷出擊。正所謂: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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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三湘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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