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人淚下,一位恩施謀道民警對10月5日被遺棄嬰兒說的話

:10月5日下午,小編得知在南浦社區發現一個棄嬰,據瞭解,當時被好心人發現之時,小嬰兒只被一個塑料袋包著,連臍帶都還在。隨後大家把嬰兒緊急送到醫院搶救並報了警。經過努力,女嬰奇蹟般的生存下來。其時,小編心裡也是一陣絞痛,世上竟然有如此殘忍的父母,孩子有什麼罪,既然把她帶到這世界上,你就有義務把她撫養成人,這也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怎可如此狠心。

今日,謀道公安分局教導員覃韜將此次遺棄嬰兒的事件梳理成了文字傳到了小編,字裡行間流露出一個父親難過與憤怒,相信會讓我們每一個人動容。小編看完整個文章,也不禁是熱淚盈眶。

同時,這位小女嬰也是幸運,因為這世界上有很多像覃韜一樣的好心人,因為她們,這小女嬰的生命得到了延續,在這裡小編也對那些不知名的愛心群眾表示敬意。愛,在我們的美麗謀道永遠不缺。

孩子,我想對你說

覃韜

孩子,一想起與你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就忍不住難過和憤怒,難過的是剛出生的你就失去了家庭的溫暖,憤怒的是世上竟有如此狠毒的父母。

那是10月5日的下午四點多鐘,正在值班的我接到了報警電話,在謀道集鎮入口處往建南方向約五百米處的一個排水涵洞裡,發現了一個被遺棄的剛出生的女嬰。一個小小的塑料袋便是你的棲生之所,身上沒有半片衣物為你遮風擋雨,臍帶還連在你那全身都是擦傷的弱小身體上,十月的山寒將你全身凍紫,那一刻,我沒有忍住眼淚。後來王醫生告訴我,你的出生時間應該是在中午12點至2點之間,很難想象,你是怎麼堅持到我們送你去醫院。

催人淚下,一位恩施謀道民警對10月5日被遺棄嬰兒說的話

孩子,今天看到你在暖箱裡吸吮小手指,我內心不禁感慨萬千,雖然你父母遺棄了你,但你卻是幸運的,因為還有那麼多人愛你,關心你。那個路過的嫌棄叔叔不會抱你的奶奶,全身都被你的血水打溼了,卻仍將你緊緊抱在懷裡,用體溫溫暖你那冰涼的身體,一直到今天都還守在你的病房那外面;那個剛晉升為母親的阿姨,把自己孩子的衣服送來給你;那個剛從手術檯下來的王醫生,不顧勞累又投入你的搶救之中;那些每天精心照顧你的護士媽媽,那些為你買來奶瓶奶粉的警察叔叔等等太多人在愛你,在關心你。孩子,等你長大後,要記得這些人,記得這世界並不是那麼無情,記得這世界上還有愛的存在。

催人淚下,一位恩施謀道民警對10月5日被遺棄嬰兒說的話

愛心人士看望嬰兒

這兩天有好多好心人來醫院看你,紛紛表示要領養你,叔叔一定要讓你有愛你的爸爸媽媽,讓你感受到家的溫暖,讓你有人陪你長大,聽你呀呀學語,讓你以後快樂成長。

對於你的親生父母,我無語評判,也很矛盾。我想將他們繩之以法,問問他們為什麼這樣殘忍狠心,他們可以不養,但他們卻不能剝去你生存的權利。但我又懼怕找到他們,因為那樣你就要回到他們身邊,他們這樣對你,我怎麼忍心讓你回去,我害怕他們會再一次傷害你。

催人淚下,一位恩施謀道民警對10月5日被遺棄嬰兒說的話

覃韜與嬰兒在一起

剛剛王醫生又和我溝通了你的病情,好幾次,他都以為你挺不過去,但你很頑強,每次都戰勝了死神,加油,孩子,還有十一天你就度過了危險期,你一定要頑強,一定要挺過去,那麼多關心愛你的叔叔阿姨都還在期待看到你以後燦爛的笑容,孩子,我們都在為你祈禱!

孩子 ,有一天,你會長大,會有了自己對這世界的判斷能力,願你那時忘卻這段痛苦,記住感恩,唯有善良。

孩子目前在謀道鎮衛生院有得到良好治療,費用都謀道公安分局負責,對遺棄嬰兒事件,謀道公安分局也正在做積極調查處理。孩子的最終歸宿,謀道公安分局將與謀道民政根據情況作相應安排。當下看望、慰問甚至想領養的愛心人士很多。愛心熱線:0718-7255755(此電話只在工作時間8:30-12:30與14:00-18:00可通,對於訴求,工作人員將登記轉告謀道公安分局進行接洽)

附註:

一、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遺棄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認為構成遺棄罪。

1、 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嬰兒出於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採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為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

2、 如果是以不扶養嬰兒的目的,將嬰兒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生活中,因為嬰兒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 如果是將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嬰兒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遺棄嬰兒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要看行為人是在何種條件下作出遺棄的行為,應綜合考慮情節及環境,方能準確進行刑法評價。

二、遺棄罪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之規定,犯遺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對於遺棄罪,行為人的行為及情節將對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遺棄行為,在我國刑法中被限定為具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並不是日常生活意義上的遺棄。因此,在對遺棄罪的理解上,應該將生活中的遺棄與法律中的遺棄區分開來。

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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