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老人在汽車行駛中搶奪方向盤,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負責任嗎?

貧困的下崗工人


不需要負責!

有人搶奪方向盤,會導致行駛中的車輛處於危險之中,使全車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此時,搶方向盤的人就是正在進行恐怖襲擊。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制止危險事件的行為都是正當的,都應該是合法的行為。

如此,才能遏制越來越嚴重的危害公共交通工具的違法行為,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產權利。

當然,現在還沒有出現過類似的事件,但是我們應該防患於未然,在法律上健全。




生活亮亮眼


令人可悲的是,不管怎麼做,都不會有好結果,兩種情況,你把搶方向盤的老人打死了,拯救了所有人,事件中只要老人死亡,而你是動手的,那就攤上大事了。另一種情況,你把老人打死了,沒有阻止事故的發生,大家都死了,事後從各種監控線索等了解了事件經過,你的行為會被認定為英雄行為。同樣的事,結果不同,認定不同。同樣的搶方向盤,可以從批評教育到死刑那麼大跨度的認定,這就是立法不清,執法隨意,我們離法制文明還有一百步的距離。

這種例子太多,比如電動車違規交通事故,人沒事,電動車全責,人有事,正常駕駛的一樣要賠,又比如虎園下車,動物園要賠……佛系執行只會造成無法可依。


名字長一點容易記住


我國現在法律有些條例很可笑不合情理也不公平比如說“打駕鬥毆”,你好好的或者是發生矛盾爭吵一個人先動手打你,你不能還手還手就成了打駕鬥毆,你被打傷還是打傷先動手打你的人都會負一定的法律責任。而國外的法律對方只要先動手,我便可以認定對方要傷害我,我的生命和人身權受到侵犯,我便可自衛反擊遭成對方的任可傷害都不負法律責任,反過來先動手亼會負全部責任,警察不會認定為打駕鬥毆。我國應該把“打駕鬥毆”這一條刪除,應認定先動手的為故意傷害,侵犯人權罪。


無畏偉強


重慶公交事件的發生,從視頻來看,是因為乘客擊打公交司機,司機反擊從而導致公交失控,越過雙黃線,墜入江中。其他地方也發生了一些乘客搶奪方向盤的惡劣行為,這些事件引起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就樓主提出的問題,我的回答是,廢話,肯定會判刑的。首先如果有老人搶奪方向盤或毆打司機,這時就看司機的反應了,或是剎車停靠,但這樣容易引起交通堵塞甚至追尾,或是在行駛的過程中和老人爭奪方向盤的控制權,這個過程中極有可能因為非正常行駛引起交通事故,所以就需要其他乘客仗義出手了。

但我個人認為,正常情況下不會致老人死亡。首先,如果老人的手未抓住方向盤,完全可以把老人抱著控制住。如果老人已經抓住方向盤了,可以暴力讓老人鬆手,過程中可能會造成老人手指骨受傷。可能乘客也會受傷如果老人沒其他惡性疾病,比如心臟病,我很難想出老人怎麼會死亡。

老人搶奪方向盤時,乘客所做的應該是移走老人,不讓其干擾司機正常駕駛。而不是毆打老人

一勞永逸的方法還是在駕駛位安裝隔離門。


lemongrowth


強烈建議:公交車配備安全員,電警棍,遇到無理取鬧,搶奪方向盤者,一律放倒,再囂張往死裡打!



軍魂284724326


問得好,回答是一命抵一命,中國法律從建國以來幾經修改,但還是很多不完善,有些人已吃過法律的虧,所以明哲保身,各掃門前雪。

就這次萬洲公交事故來說,

一:從法律角度講,司機犯了法律的某一條某一款。

二:只要有點意識,有懂人情事故的就會為司機抱不平。

三:法律這種歸定,是否有點叢容那些愚蠢的垃圾人呢?這就充分證明中國法律的不足之處。

社會在飛速前進,我們人群素質也要提高,法律也要進化修改。


鋼筋工謝少俠


一個居心叵測的偽命題。任何一個事情都是有前因後果的。阻止一起違法行為的發生,難道必須要以打死人為代價嗎?這樣的命題到底想要得到一個什麼結果。法律有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你在處置過程中,如果是為了保障大多數群體的人身財產安全,侵犯了一部分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法律自然會為你主持公道;反之,你明明能用其他途徑予以解決,卻選擇了最極端的方式,造成損害,自然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阻止當事人搶奪方向盤的措施很多,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也沒見哪一起傷害了嫌疑人。比如最近網上2016年5月武漢長江大橋上司乘人員共同阻止一名婦女強奪方向盤事件,司機果斷制動剎車,乘客快速擒兇,避免了悲劇的發生。只要措施得當,還是能夠避免危險的。為啥非得以打死人,這樣極端的結果來設計問題呢?現在的社會需要站起來管閒事的英雄,這樣的命題,多少有點恐嚇猶豫不決的搖擺群體。設計者其心可誅!


一元復始四通八達


如果你這樣做了,結果是:救了一車人,痛苦一家人。

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救了一車人,但把老人制止死了,等著你的是:是否正當防衛,是否防衛過當,是否過失殺人,是否制止時力度過大,是否制止的位置拿捏不準,等等一系列的法律責任,還有經濟賠償。反正現實狀態不會以全車人的傷亡為底線來考慮你的壯舉,你就等著一家人在今後的日子裡痛苦地生活吧。

當然,如果我在現場,可能進行時度的制止,但不會拼命。

要解決根本問題,得從法律上進行完善。讓好人的善心有發揮的空間。


平凡踏浪


方向盤,生命盤。誰搶奪方向盤,就是剝奪全體乘客的生命安全,堅決果斷地制止恐怖行為,是挽救全體生命的正義合法之舉。


一指點


肯定要負責任!因為我們是個社會主義社會,更是個和諧的社會!雖然你很正義,雖然你很勇敢,但對方在搶方向盤,關鍵就在這裡(儘管我很支持你的做法,從我心裡贊成你不負任何責任,可媒體會放過你嗎),一是對方是真搶還是裝樣子嚇呼司機。二是對方因錯過下站點,事出有因,你應耐心做好工作,而不能用粗暴手段。三是對方真的在搶方向盤,當時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呀(如造成了嚴重後果,又是另一種說法,你就是英雄,甚至是烈士),你的行為過當,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至於是刑責還是民責,看法院吧。題外話:公交車上發生司乘矛盾,處置問題的首先是司機!!!亮雙閃--靠邊--停車--報警。緊急情況直接剎車!其他乘客則應勢而動,如遇上持兇襲擊司機則要做到一擊斃之,方可保一車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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