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里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2018年9月,許霆在家裡陽臺邊。圖/禤燦雄


12年前,山西臨汾青年許霆在廣州一臺出錯的ATM機裡取走17.5萬元,被判犯“盜竊罪”,一審無期,二審改判為5年有期。12年來,他活在屬於自己的江湖裡,“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沒有煩惱,也沒有害怕”。

作者/趙淥汀 排版/蘇煒


直到今天,許彩亮依然覺得兒子許霆的生辰八字不好。

1983年3月21日,按天干地支的算法,是“癸亥年乙卯月戊申日”。“陰曆二月出生,屬豬,但這個月出生的豬,命都不怎麼好。”

身邊朋友的三個小孩都是陰曆二月出生,“一女兩男,到如今離婚的離婚,失業的失業,個個都是一團糟”。許彩亮覺得兒子許霆也一樣,“命裡有劫數”。

和父親一樣,許霆也認為自己“命有一劫”,這一“劫”在12年前就已經發生。


01

手抖多點了個0


楊素卓一輩子就信了那麼一次耶穌,為的是讓兒子許霆能免於無期徒刑。

2006年4月,在廣州打工的山西臨汾青年許霆來到一臺ATM機前取錢。他本想取100元,但當時手抖多點了個0,ATM機竟也出鈔1000元,在他的賬戶裡僅扣款1元。

嚐到甜頭的許霆隨後用一張餘額175元的銀行卡,先後171次取出17.5萬元人民幣,並在兩天後從廣州坐火車回到老家山西臨汾。一年後,他在陝西被抓獲。2007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他犯盜竊罪,並判處無期徒刑。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廣州。圖/維基


一審的判決結果,讓許霆的母親楊素卓學會了上網發帖。她去網上搜“許霆”的名字,結果出現了鋪天蓋地的喊冤和力挺聲。她覺得兒子有錯但無罪,希望二審能減刑甚至直接宣判無罪。

有老姐妹勸她,你信耶穌吧,可靈了,說不定就能幫助你兒子。

楊素卓起初擺擺手拒絕。後來她聽了一個關於“小城邦勇斗大城邦”的聖經故事。

楊素卓聽完就動心了。

在一審判決至二審開庭的那段日子裡,楊素卓每天都會調好凌晨兩點的鬧鐘,約上那個告訴她城邦故事的老姐妹,從臨汾向陽西路走向汾河,每晚都繞堯都區暴走兩大圈,“就像故事裡小城邦士兵那樣做”。她希望兒子的案情,能像耶穌故事裡“小城邦勇斗大城邦”的戰情一樣發生逆轉。

父親許彩亮則在媒體上樹立起自己“為兒伸冤”的“悍父”形象。

這個自稱要“扼住司法體系的咽喉”的山西男人才初中畢業,但在廣州卻隨身攜帶兩本書:《新華字典》和《刑法新解讀》。碰到不懂的法律專業用語,他就翻開《刑法新解讀》;遇到不認識的字,他又去《新華字典》上找拼音和註釋。

在許彩亮的認知世界裡,根本不存在歌曲《一分錢》裡“拾金不昧”式的道德案例,這世上也不存在“見錢眼不開”的平凡人。他認為兒子的行為“有錯”,但“肯定無罪”:“儲戶多取了銀行的錢就是盜竊,銀行吞卡或少給儲戶錢就是民事責任,這是什麼道理?”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許霆父親許彩亮。2007年,許彩亮曾為兒子的案子赴廣州。

圖/禤燦雄


那時許霆待在看守所裡。他有時會想起童年時看過的香港電影《算死草》,想起周星馳演的那個巧舌如簧的“大狀”陳夢吉。這時,他腦海裡會燃起一絲改判的希望,但他隨即又轉念想到了《九品芝麻官》裡的包龍星,“人家最後是抱了皇上的大腿,才勉強能改判案件啥的”。

雖然聽從了律師的建議進行上訴,但許霆自己對改判不抱任何希望。


02

一下明瞭世道人心


在媒體與公眾的關注下,事情有了轉機。

2008年3月31日,廣州中院重審,改判許霆有期徒刑5年。

許霆後來也沒有服滿5年刑期。2010年4月,楊素卓揹著許彩亮交了兩萬多元的假釋金,許霆提前出獄了。

從“裡面”出來的那個瞬間,許霆覺得自己一下子就明白了世道人心。

“一審判無期時,(看守所)裡面的一些人想看我笑話;後來改判減刑了,那些人悶悶不樂;我提前假釋出獄,很多人心裡又不平衡。”

當天晚上,許霆就上了回老家臨汾的火車,送站的媒體記者據說“兩隻手都數不過來”。有記者問許霆這一刻在想些什麼,許霆說,啥都不想,就想睡個飽覺。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2010年7月30日,許霆被裁定假釋,走出監獄。晚上7時許,他在廣州東站候車。圖/視覺中國


上車放好行李後,他本來想打個盹,卻發現一個記者從隔壁鋪位跳出來,說要給他錄段視頻。錄完視頻去廁所的途中,許霆又發現一個同車跟訪且相識已久的記者。“我當時還納悶,我就回個老家,怎麼像十里長街一樣送我?”

回到臨汾後,他成了朋友們口中的“名人”。一下火車,圍觀的人群和蹲點的媒體一擁而上,話筒和閃光燈的背後,有人在一旁等著向他獻花。

“那一刻真的很困惑:我一個罪犯出獄回家,怎麼搞得跟外賓來訪一樣?”


03

能吃苦,愛出風頭


2011年11月的一天,許霆接到了何鵬的電話。何鵬問他要不要一起去江蘇常州打工,許霆想了想,就答應了何鵬。

何鵬被外界稱為“雲南版許霆”。2001年,何鵬還是雲南公安專科學校大二的學生。當時他拿著自己餘額僅剩10元的銀行卡去農行查詢,結果發現機器故障,按下取款鍵後,櫃員機不斷吐鈔,何鵬此後在兩天之內通過215次取款,共得到429700元。隨後他被捕且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他不服並上訴,但被雲南高院在二審時駁回。

何鵬後來能出獄,一定程度上得感謝許霆的出現。在許霆二審由無期改為5年有期後,何鵬家人決定繼續上訴,2009年11月,經雲南高院再審,何鵬由無期改判為8年6個月有期徒刑。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2014年,“惠陽許霆案”再次開庭審理。案件主角餘德水在發現自動取款機有問題後,多次存款取款。類似的案子一再發生,每次都讓人想起許霆案。圖/視覺中國


僱用許霆和何鵬的,是江蘇商人宋和平。宋和平很看重許霆和何鵬的案件當事人的身份,於是他讓許霆、何鵬和另外兩個女生組成一個團隊,平時到各地進行普法宣傳,許霆和何鵬現身說法,兩個女生負責主持和後勤工作。

那是一段許霆認為自己“有使不完的勁兒”的日子。據同是團隊成員的宋瑩回憶,許霆“能吃苦”,但“也喜歡出風頭”。

“我們一組四個人,外出宣講法律常識時,我和另外一個女生做後勤,許霆和何鵬主講。何鵬和許霆話都不多,但每次宣講結束,都會有很多人拉著許霆拍照。看他的表情,我覺得他挺受用這種感覺,就像明星答應粉絲一起拍個合照一樣。”宋瑩說。

老闆宋和平則覺得平日裡活潑開朗的許霆,對自己曾經案情的態度始終“飄忽不定”。有時公司聚餐或外出拓展時,大家都會聊到“許霆案”。

“被別人問這問那的,他的情緒立刻就上來了。”宋和平說。而很多偶爾來做客的名人,一聽說一起吃飯的就是當年轟動全國的“許霆案”的當事人時,反應都出奇相似:“哦,那個原來就是你的案子啊!

這是一道浮在許霆頭上的另類光環。

“那一年我可是全國十大新聞人物,和劉翔、姚明他們並列。”這是許霆談及自己曾經罪犯身份時的一句無心調侃,也是偶爾瞥見頭頂的那道另類光環後,對此前自己行為“根本沒犯錯”的某種邏輯自洽。

宋瑩還記得許霆和她之間發生的一件事。宋瑩剛來到宋和平的公司做事時,許霆被安排開車去接她。一路上許霆噓寒問暖,兩人很快就活絡起來,並相約去宋和平家吃飯。

兩人一進門,宋和平就說要“送小宋一個揹包,你隨便挑”。於是宋瑩就在宋和平家挑了個包,許霆當時在一旁咧嘴笑。

幾個月後,宋瑩和許霆、何鵬等人組建的法制宣傳小團隊被迫解散,宋瑩打算離開公司。就在宋瑩辭職前的一個下午,許霆特意找到她,要求她把揹包還給宋和平。宋瑩不理解,追問許霆為什麼這樣要求,許霆當時的理由是:“宋老闆是看我的面子送你包的,你給人家還了吧。”


04

山西臨汾就是他的“江湖”


在廣州蹲看守所的那段日子,許霆看了《三十六計》和《三國演義》,並在那時把關羽視作偶像。《三國演義》裡“美髯公千里走單騎 漢壽侯五關斬六將”這一回,他來回翻看了好幾遍。

他認為自己就是賈樟柯電影裡的那類江湖兒女,而老家山西臨汾則是他的“江湖”。

2012年年初,許霆離開常州,回到老家臨汾。“只要一個電話,一撥朋友都會來接我。”

他不認為自己和那些“江湖兄弟”的關係僅限於酒肉朋友,“這不是混社會,其實就是某種正義感,某種意氣相投”。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山西小城臨汾。圖/維基


初中同學劉大方覺得許霆出獄後的很多想法和行為,都被這種江湖義氣和所謂的廣結人脈影響。

比如許霆特別強調的“人脈”,其實間接促成了他自己當年前往廣州打工。高中追了個女朋友,追了3年,高三時確立關係,但兩人高考都沒考好。女友當時正準備復讀,但許霆認識一個愛打籃球的朋友,這個朋友是教育系統出身,於是就幫許霆把女友弄到了太原的一所旅遊學校。

2006年時女友去廣州實習,大學肄業的許霆陪著她去廣州打工,之後就發生了震動全國的“許霆案”。

許霆還喜歡說起自己在臨汾公安局、文化局、鐵路和環保等系統的“各種關係”。“有個朋友幾年前過來臨汾喝酒,下高鐵時忘記拿一個包了,我給鐵路局的初中同學一個電話,那邊立刻就把包給我送到了。”

對於任何可能和自己發生聯繫的人和事,許霆從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經營和打點起自己在老家的小江湖。除了那件讓他在全國“暴得大名”的案子,他更願意向陌生人說起自己在初中期間跑出去賣軸承、賣菜、做點焊、開裝載機的故事。

他為此付出過代價,“斷斷續續讀了7年初中”,但他認為“得到的東西是你想象不到的”。

他曾想過在未來出本自傳:“那個事(許霆案)佔一部分,但我的精彩不僅僅只有那個事。從初中起,我交了無數朋友,打過無數份工,我怎樣被人揍,又怎麼去幫助別人,這些同樣很精彩。”

到底怎樣才算精彩?許霆舉了個例子:“有天晚上我在酒桌上喝醉了,但我知道臨汾一般晚上10點以後就不查醉駕了,所以當時特地把一個(飯)局拖到10點以後,我再開車上路。誰知道那天交警偏偏‘抽風’查起酒駕,幸虧我眼疾手快,逮著機會就猛一個掉頭,挑其他路逃了!”

有朋友覺得許霆就像臨汾城內的一隻八爪魚。“他的觸角隨時都在往外伸。能這麼張揚,底氣就是他曾經的那些經歷。他懂這個江湖的玩法,他也只能在這個江湖裡張牙舞爪。”

“因為過去我苦過,苦過之後就應該甜一甜,這樣才正常。”

我喜歡我的人生,為啥呢?因為我喜歡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這大概是命運的安排吧。如果我的性格和行為是一個因的話,那麼這些年經歷的事情,就是它結出的一個果。”許霆說。

他甚至想過當年在ATM機前發生的那件事,如果發生在臨汾而不是廣州,自己的命運也許就會完全不同。


05

傷口結痂,一撓就癢


不是所有人都認同許霆身上的江湖氣,妻子吉嬌琴就是其中之一。

吉嬌琴和許霆結婚時,許霆剛出獄不久。她覺得自己瞭解的只是出獄後的丈夫,而因提款風波被推到法律和公眾面前“炙烤”的那個許霆,她其實並不熟悉。

“剛結婚那會兒,有幾次去ATM取款時,他都感到不自在,”吉嬌琴回憶道,“這事始終是他心裡的一道坎兒。”

“許霆案”像一處舊傷,永久寄存在許霆的肌體裡。這道傷曾一度瀕臨感染。在時間和生活的沖刷磨礪下,這道傷口如今已結痂並留下一道疤痕。“癢的時候就撓撓,但更多時候會疼。”

許霆的困惑也源於此。在虛擬抽象的私人場域,他是飯局裡酒杯碰撞後的話題核心,是被一眾親友認定的最有資格談論司法案件的“當事人”,是在臨汾議論起公共事件時的“民間意見領袖”;在事關生計的現實圖景裡,他又是有案底、對不義之財曾起過歹意的罪犯。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2007年許霆案期間,父母賣掉三套房為兒子打官司,目前許霆和妻兒父母住在一起。圖/禤燦雄


“開過滴滴,但後來查得嚴,就撤了;朋友給介紹機關單位工作,一問原來有案底,也不找你了。”坐過牢、名氣大再加上一無所長,許霆出獄後只能幫朋友乾點零活,其他精力全都用在應酬和江湖交際上。

吉嬌琴曾勸過許霆:“你少去點酒席,少給點上禮,多學點生存技能不好嗎?”許霆當面總是點頭附和,過後又一股腦往酒桌和飯局上湊。

“抽菸不對,喝酒不對,鬥地主也不對。我也想像10年前在監獄裡看《三十六計》,看《活著》《平凡的世界》去充實自己,但真的沒有被逼到那個份上,你不可能去改變。”許霆說。


06

不想讓我兒子受影響


律師黃智鑫今年年初去了趟美國。在奧特萊斯的一家折扣店裡,他無意中把一件試穿的名牌T恤穿出了店外,走了十分鐘他才發現這一情況。

“當時我在考慮的是:到底還不還?還回去的話,會不會造成什麼不必要的誤會?我得承認,自己當時有貪小便宜的心思在作祟。”黃智鑫說。

這讓他立刻想到了12年前許霆在ATM機前取錢時的心情。

“ATM故障,我估計許霆是抱著先把錢拿回去考慮一下的想法的。如果銀行找上門,那就還錢;如果沒人來找,那就看情況行事。”黃智鑫覺得,不能簡單判定人在利益誘惑面前搖擺心態“是好還是壞”,他覺得“拾金不昧”和“佔為己有”,也許能在一念之間迅速切換。

5年前,黃智鑫曾問過許霆:“你想過翻案嗎?”許霆對此不置可否。

黃智鑫當時還是廣東君厚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給許霆定罪太有違人性,太一刀切了,這就等於把ATM看成洪水猛獸,哪怕自身出現故障,只要有人一拿,就立馬中招。”黃智鑫說。

他給許霆的建議是:繼續上訴,哪怕幾率微乎其微。“許霆案對其他案件具有標杆性意義,如果能引起公眾對類似事件的重視,哪怕最後無法翻案,這個過程都值得肯定。”

針對是否上訴,許彩亮和許霆的態度在10年間“掉了個個兒”。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2018年,許霆在臨汾家中。圖/禤燦雄


2008年廣州中院重審許霆案並判處許霆5年有期徒刑後,許霆曾當庭表示不上訴,而許彩亮則堅稱不服,“要上訴到底”。

但10年間,許彩亮放棄了上訴計劃:“我希望我能活到100歲。到那時候,我希望看到事情發生一些變化。”

許霆則開始“變臉”。他把自己從2013年起就要求“舊案重審”的決定,看作是自己對下一代的負責。

“說到底,我去申訴,主要是不想讓我兒子以後受影響。他現在還小,但以後如果想當兵的話,你政審就過不去,因為你爸原來坐過牢;出國的話估計也麻煩,因為你爸曾經有案底。”許霆說。

前老闆宋和平則對許霆的申訴決定感到震驚。“他可能受到其他人的影響吧,或者他自己早就變了。”宋和平認為許霆當年犯錯、犯罪是板上釘釘的事,“再去上訴,只能讓人覺得你想炒作”。


07

夢想是做一名講師


許霆出獄回到臨汾時,初中校友劉大方開車去接他。回家上過廁所後,許霆對劉大方說:“能自由自在地上廁所,真好。”

劉大方當時嘲笑許霆:“不至於吧哥哥,上個廁所就滿足了?!”

許霆當時沒說話。他想起了監獄裡的“一分鐘限時如廁”規定:500個犯人站成幾排輪流上廁所,但一分鐘後,全體都必須外出操練。許霆好幾次都站如廁隊伍的後幾排,無奈之下,他只好在操練實在憋不住時,不動聲色地拉在身上。

如今他時常會關注熱點事件:“印象最深的是趙作海,他進去的時候年紀就很大了,出來以後完全沒法生活。相比他,我情況好很多。我至少能養活自己。”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徐松林曾在10年前發起關於許霆案的討論,他認為許霆案對推進司法公開和改革具有標杆性意義:由於許霆在10年前的改判,越來越多人知道了“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具體內容: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許霆的12年:“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也沒有害怕”

許霆朋友的藥妝店,平日閒暇時 ,許霆喜歡找朋友一起喝茶聊天。圖/禤燦雄


許霆的夢想是做一名講師。“就傳授一些人生哲理、生命感悟啥的,應該有人會聽,當前社會缺這些。”

他經常和兒子幼兒園的班主任聊天。“人家老師講得好啊,人家說過林則徐的一句話:‘子若強於我,要錢有何用……子若不如我,留錢有何用……’後面背不出了,大概是這麼個意思。”(原句:“子若強於我,要錢有何用,賢而多財,則損其志;子若不如我,留錢有何用,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希不希望兒子知道自己的案子呢?

“到了一定年紀時,他自然就會知道。我的字典裡沒有痛苦,沒有煩惱,被判5年有期的時候沒有,被判無期的時候也沒有。我不會害怕讓他知道的,我的字典裡也沒有害怕。”

許霆說他不害怕。

作者/趙淥汀 排版/蘇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