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街拍人像,未徵求拍攝對象意見就把相片掛在影樓做宣傳用可以嗎?

小k印像


當然不可以

有清晰、可辨識的人像的圖片,必須有肖像授權,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掛在影樓做宣傳,一定被認為是廣告行為,商業用途。

哪些情況不算商業用途呢,一般和商業用途相對應的是編輯用途。

比如報紙報道某某景區人滿為患,那麼照片一定有很多人,報紙報道的照片,不需要每個人去獲取肖像授權。

圖庫類網站,出售的含有人臉的照片,如果是商業用途,一定有肖像授權作為附件。

有些有明顯特徵的局部、背影,也可能會存在肖像權問題

並非僅正面面部存在肖像權問題,背影也可能存在。

很多要求嚴格的圖庫網站,背影也需要添加肖像權,才可以商業出售。

但最終是否侵權,如果有爭議,還需要看法院判決情況。

一般參賽、發佈,並不侵犯肖像權,但要注意隱私權、名譽權等

一般攝影師街拍,拍到陌生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我們每個人翻翻自己的手機相冊,裡面一定有很多存在陌生人肖像的照片。

一般的參賽、發佈,比如朋友圈,或者寫文章說明問題,都不會有明顯的侵犯肖像權的問題。

但偷拍他人隱私,則可能會侵犯他人隱私權。

篡改、編造故事,則可能會侵犯他人名譽權等等。

商業用途,除了肖像權,還需要注意

公司logo、商標、專用形象(喜洋洋等)、室內雕塑、他人畫作等,如果出現在商業宣傳廣告中,都可能會被認定為侵權。

我們必須承認,世界太大,很多侵權行為,很難被發現,或者維權成本高。

比如一個小麵館的廣告畫,如果有個米老鼠唐老鴨,那迪士尼公司也不一定會去起訴他。

但一旦通過法律手段,基本是100%贏的。

所以也可以知道,廣告中含有這些,都是可能侵權的。


Leo1980街頭攝影




高處宜賞景


不可以。

如果你拍攝人家的照片懸掛在影樓明顯的位置,這個就是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權。因為你不經肖像權,本人同意,就擅自用人家的照片做商業目的,或者用在商業場所(影樓就算是商業場所),那一定是侵犯人家的肖像權的。人家知道之後,你是應該及時將照片撤下,並對人家進行物質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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