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開展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

教育部: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

導讀

教育部:开展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的通知

教技廳函〔2018〕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根據《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和《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網絡安全工作要點》的部署,我部決定開展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以下簡稱活動)按照“普及應用、融合創新、示範推廣”的原則,依託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廣大師生開通實名制網絡學習空間,使師生網絡學習空間開通數量新增1000萬個,通過多種形式的應用活動,促進網絡學習空間與物理學習空間的融合互動和創新發展,並引導師生科學合理使用。推薦遴選40個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200所優秀學校,示範推廣網絡學習空間在網絡教學、資源共享、教育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加強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推動從“三個率先”向全面普及發展,實現“一人一空間”。

二、活動範圍

2018年活動範圍以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為主。

三、活動內容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制定2—3年的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實施方案,根據各地應用基礎和條件,採取區域整體推進方式,將本地所有地市或區縣分年度納入實施方案,每年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的區域不少於3個。2018年度活動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建設空間、深化應用、優秀推薦、示範推廣。

(一)建設空間

1.明確平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按照《教育部關於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教技〔2017〕7號)和《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指南》(教技〔2018〕4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定網絡學習空間的建設機制,原則上認定1個“人人通”平臺,且平臺應接入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

2.完善空間功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推動整合“人人通”平臺的資源、數據、服務,完善個人空間和機構空間、優化集成的公共應用服務和數據分析服務等功能。

3.開通空間。確保區域內所有學校開通機構空間,學校所有教師和適齡學生開通個人空間。各地根據應用需要,鼓勵建設名師、家長等多種類型個人空間,以及區域、班級、社團等多種類型機構空間。

(二)深化應用

各地各校利用網絡學習空間,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教學活動,促進網絡學習空間覆蓋全體教師和全體適齡學生。

1.通過網絡學習空間構建泛在學習環境,優化資源供給,創新服務模式,促進資源共享。

2.支持教師備課、教學活動組織、作業指導、輔導答疑、學情分析、網絡研修等常規教育教學工作,支持探索新型教學模式,以“全國教育教學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動”等為抓手,豐富空間應用內容,促進教學方式與學習方式變革。

3.支持校園文化建設與管理、辦學情況查詢、師生素質拓展,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4.著力推動網絡學習空間的大數據應用和人工智能應用,提供精準化、個性化、智能化、適應性教學服務,為發展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提供技術支撐。

5.提升師生信息素養,增強教師教學能力和學生學習能力,科學合理使用網絡學習空間,建立良好的使用習慣。

(三)優秀推薦

採取區域和學校自主申報、逐級推薦、教育部評選的方式,推薦遴選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優秀學校。主要工作包括地市推薦、省級遴選、部級評選。

1.地市推薦。針對各地納入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推進的地市或區縣,由地市制定本地區的推薦遴選工作方案,組織所屬區域和學校自主申報,地市對符合條件的材料予以推薦。原則上,地市推薦優秀學校不超過10所,區縣推薦優秀學校不超過5所。

2.省級遴選。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遴選工作方案,對地市推薦的材料進行評審,遴選本地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優秀學校。原則上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的優秀區域不超過3個、優秀學校不超過15所。

3.部級擇優。教育部科技司組織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推薦材料進行綜合評選、現場答辯,對部分區域實地抽查,確定2018年度40個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200所優秀學校。

(四)示範推廣

教育部通過召開推進會、發佈年度報告、出版案例集、組織專題培訓、進行網絡展示等多種形式,宣傳、交流、推廣區域和學校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成果和經驗,引領各地加快推進“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各地要用好優秀區域和學校案例,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交流組織推進經驗,推廣有效應用模式。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

1.建立工作聯繫。2018年10月19日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活動工作聯繫表(附件1)發至聯繫人電子郵箱,建立工作聯繫。

2.報送實施方案。2018年11月15日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實施方案(附件2),報送至中央電化教育館聯繫人電子郵箱。教育部指導各地做好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依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定期檢查,通報進度,抽查指導工作推進情況。

(二)推進應用階段

1.區域活動推進。2018年11月至12月,各地按照實施方案督促各區域開展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教育部將派專家組開展調研,指導活動推進,發現並解決突出問題。

2.優秀推薦遴選。2018年11月至12月,各地參照優秀區域和優秀學校評價指標(附件3、附件4),進行逐級推薦。2018年11月30日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學校推薦表及信息彙總表(附件5、附件6)發至中央電化教育館聯繫人電子郵箱。2018年12月30日前,教育部將組織專家通過審閱材料、現場答辯、實地抽查等方式,綜合評定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優秀學校名單。

(三)示範應用階段

2019年1月至5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示範交流活動,宣傳典型,推廣經驗。

五、活動要求

1.教育部科技司負責活動的總體統籌、組織協調,中央電教館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通過活動的指導和引導,強化過程管理與反饋,促進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應用。

2.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明確管理職責;制定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實施方案,督促各地落實應用普及相關工作,促進省級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應用,落實開展活動所需各項經費;做好活動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優秀區域和學校的示範作用,營造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氛圍。

3.各地要高度重視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工作,將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作為推進教育信息化2.0的重要抓手,將網絡學習空間作為其他教育信息化重點工作的有效載體,統籌整體推進。

4.活動的優秀區域和優秀學校要深入總結提煉,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按照“三全兩高一大”的發展目標要求,不斷加強“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建設與應用,促進教育理念、教學方式、服務模式的變革,為支撐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提供切實方案和有效路徑。

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1.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電話:010-66097208

2.中央電化教育館:雍文靜、劉峰

電話:010-66490959,010-66490215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省級工作聯繫表

2.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活動省級實施方案

3.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優秀區域評價指標

4.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普及優秀學校評價指標

5.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學校推薦表

6.2018年度網絡學習空間應用優秀區域和學校推薦彙總信息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