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荷蘭王國第三大城市海牙(荷蘭語:DenHaag),

是個“奇怪”的城市。

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第一,城市區域面積不大,才100平方公里。人口不多。2005年統計的人口是47萬2千人。整個區域才70萬。

相比之下,具有3000年曆史的中國河北省燕郊鎮面積就達105平方公里,人口超100萬。

第二,不是國家首都,但中央政府都在此辦公。所有的外國使館都在這裡。最高法院和國際組織也於此。

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這很讓身為國家首都,在國際上都有大都市範兒的大哥阿姆斯特丹市很“尷尬”,其它國家很難“理解”。

這裡聊一聊世界法院,也就是海牙國際法庭,也稱海牙國際法院。正式身份叫國際法院(法語: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是聯合國的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簡單點說,就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

國際法院今年已經72歲。比中國建國早了3年零8個月。出生證就是《國際法院規約》。

他主要乾的事兒,就是對各個國家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並就正式認可的聯合國機關和專門機構提交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在這裡幹活的職員不得從事其它任何兼職。

國際法院沒刑事管轄權,不能審判個人。這種刑事審判由國內管轄或聯合國特設刑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管轄。

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任期9年,可連選連任;設書記官處。英語和法語是工作語言。

經濟迅速崛起的美國,企圖瓜分世界,但世界已被老牌殖民地瓜分完畢。一場更大的重新瓜分殖民軍備競賽即將開始。面對家底不好的財政狀況,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為了贏得準備時間,提出了在海牙召開和平會議。

1899年5月18日至7月29日,第一次海牙和平會議在荷蘭召開,26國參會。

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會議通過了最後文件,由三件公約、三項宣言及決議、願望等文件構成。會議決定在海牙建立一個永久的國際仲裁法庭(PCA)。

1900年,“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在荷蘭海牙成立。

1903年,美國鋼鐵大王、慈善家安德魯·卡耐基出資150萬美元建設和平宮以及國際法圖書館,併成立了基金會。基金會在全世界範圍內徵集方案,獲勝的方案為法國設計師路易斯·M·考德涅爾設計的。

這座建築被命名為“和平宮”,表達世人對和平和安寧的嚮往。

1907年奠基,1913年,和平宮竣工。

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戰爭還是和平,取決於山姆大叔在海牙代表哪一方。1904年,以和平使者自居的美國倡導開始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這次是美國總統羅斯福提出的。

1907年6月15日到10月18日召開了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44個國家參會。這次會議,擴大原有的海牙公約,修改了一部分條約,並加入了新成員,對海戰更加註重。

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與會國共議定了十三項協議及一個聲明文件。這次公約包括《禁止從氣球上投擲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等。

海牙:不是首都,卻招惹女王,國際法庭、各國使館在此安營紮寨

眾所周知的海牙公約,也稱“海牙法規”,是1899年和1907年兩次海牙和平會議通過的一系列公約、宣言等文件的總稱。

在海牙,還有另外一個法庭,名為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是根據《羅馬規約》在2002年7月1日成立的。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的國際司法機構,其權限只限於審判個人,而無法審判國家。

“和平宮”最初就是為常設國際仲裁法院所設立。後來容納了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海牙國際法學院和龐大的國際法圖書館。

海牙也因此被稱為國際法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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