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泰國政變4年來首次解除部分政黨活動的限制

新華社曼谷9月14日電(陳家寶)泰國政府網站14日公佈瞭解除部分政黨活動限制的相關規定,是現政府執政4年來首次解除部分政黨活動限制。 政府網站公告說,為了本屆政府執政以來的首次大選能依照憲法規定如期舉行,也為了新舊政黨能為大選進行必要的籌備活動,政府利用臨時憲法第44條賦予的絕對權力放開部分政黨活動的限制。 按照公告,各政黨在憲法附屬法律《上議員產生法》生效90天內可籌集資金、吸納新成員、選出黨派領袖及黨派領導團隊,以及在至少提前5天告知選舉委員會的前提下召開黨內會議。 公告同時規定,政黨不能使用數字媒體平臺開展選舉宣傳活動。若政府發現任何破壞社會穩定的選舉宣傳行為,將予以取締。 泰國國王日前批准通過《上議員產生法》和《下議員選舉法》。舉行大選所需的四部憲法附屬法均已完成立法程序。按照目前泰國實施的第20部憲法,政府必須在這四部附屬法全部實施後的150日內舉行大選。 目前,《政黨法》《選舉委員會法》《上議員產生法》已生效,《下議員選舉法》則會在12月生效。泰國副總理威沙努近日表示,待《下議員選舉法》12月生效後,政府將完全解除政黨活動限制。 泰國軍方2014年政變推翻原民選的為泰黨政府後,成立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禁止政黨活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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