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車速遞
如果乘客搶奪公交車司機方向盤,其他乘客制止並打傷了這位乘客,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因為行駛中的公交車,突然被外人來搶奪方向盤就容易造成車輛失控、而產生重大的交通事故。所以必須有人站出來制止搶奪方向盤的人。如若不然公交車上的人們安全將受到侵害。因為他正在涉嫌違害公共安全罪。
有人去制止他的行力是正當的合法的。
不然車輛失控,全車的人就危險了。去制止他的行為是見義勇為,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或許要使用暴力才可達到目的。也許因此把搶奪方向盤的乘客弄傷了,其他乘客的行為正當合法,就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殘陽餘暉3
定為互毆,有悖情理,司機坐在駕使座位上,手握方向盤,怎麼互毆,只有捱打的份,用手擋一下,推一下,掄一下,進行防衛,免遭傷害,這也叫互毆,用詞在這時一定要精準。乘客女用手機兩次用力暴打司機頭部,頭不暈,眼不花,不蒙瞪,那是木頭。希望相關人員體驗一下,暴頭的感覺,再下定論。為司機鳴冤叫屈,找律師,驗屍,重新鑑定,上法院,人死了也不能背黑鍋,何況家人還要生活,索賠。
老景42
按目前的律師和法官釋法觀點,制止並打傷搶奪公交車司機方向盤乘客的其他人,肯定負上法律責任,並作出(鉅額)賠償。這個顧忌,恰恰是很多人變成觀眾的原因。
當前的很多律師、法官,從素質上講,較為差極。甚至作出一些根本沒有法律原則的判斷或說辭,結果造成極端嚴重的後果。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皓,在審判席上,居然一句“不是你撞倒的,你為什麼會去扶?”。他完全忽視了我國社會歷來提倡扶老愛幼的傳統教育,而且,這件事經網絡傳播後,各地均出現“扶不起”的羅生門。
本次事件,也有律師作言,說什麼公交司機,可以中途停車,再與那(惡婦)劉某理論。然而,公交公司有規定,不可以中途停車。而且,大橋上停車,對乘客造成很大危險。從這個情況看,這個律師,其思維與那個乘客劉某,毫無區別。
這個事件,突出了當前法律的一些漏洞,造成部分律師、法官等都可能出現錯誤的判斷。對廣大群眾,是否繼續當觀眾,還是出手制止。都造成困感。
憤怒野虎
法律還不完善,越來越多鑽空子的人。從這件事得出:假如一個人干擾辱罵互毆司機,你站出來打傷了這個人,那麼你肯定會被追責。假如司機停車讓乘客下車,萬一成了下車出事故,公交車擔責,不出事故,不到站也不能停,不然被處分。為什麼現在老人沒人扶?為什麼全車人冷漠?為什麼壞人這麼多這麼囂張?為什麼出頭的人會吃虧?為什麼只有警察有權利?公民出頭會吃虧?先從我們的法律上找原因吧。
至尊寶寶
之前發生過類似的案例,有乘客搶奪方向盤被其他乘客一腳踹到的情況,最後也沒有追究乘客的任何責任,相反鬧事者反而因觸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處以刑罰!
案例如下:
- 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輛開往長沙的客車上,乘客和司機發生了劇烈爭吵,這個名男乘客竟試圖搶奪公交車司機的方向盤
- 這個時候,客車在乘客方向盤搶奪的情況下出現了左右搖晃的險情,幸好公交車司機雙手沒有脫離方向盤,而是緊緊握住,也沒有繼續與乘客互毆,保證了車輛的正常行駛。就在這名男乘客有可能進一步與司機爭搶方向盤時,旁邊的一個男子看到這名男乘客的舉動危機全車人的安全,於是起身一腳飛踹,直接把這名乘客踹倒,接著上去繼續制止。
- 最後,公交車司機報警處理,這名搶奪方向盤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帶走調查
如圖可見,最終搶奪方向盤的鬧事者因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而飛踹鬧事者的乘客並沒有被追究任何責任,這種行為本身就是見義勇為而且也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之內。
原因是:鬧事者搶奪方向盤可能引發後果就是全部的乘客發生生命危險而且也危及到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此種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中,而此時其他乘客出面飛踹的行為屬於及時制止不法侵害以避免更嚴重的後果發生,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所以我個人認為只要是採取措施及時不法侵害行為發生的,就不應當被追究任何責任!
麋鹿說法
多年前我曾乘坐公交車去上班,路上一乘客與司機不知什麼原因吵了起來,當這乘客下車前準備動手打司機的時候,我不知哪裡來的怒火,對那乘客一聲怒喝:“幹什麼,不要命了!”那乘客見我發怒,看了我一眼,灰溜溜的下了車。我心想,這TMD打到司機身上,司機一分心,撞了車倒黴的可就是包括我在內的一車人啊,看了重慶這個事件,真為當時自己的做法慶幸!我認為,只要是出現了毆打司機搶奪方向盤的行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視後果嚴重程度量刑,其他制止的人都是見義勇為行為,踢幾腳打幾拳都沒事,就當教訓惡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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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方向盤可以判死刑,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15條生命的隕落值得大家沉思,如果當時有人站出來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大家都冷漠,怕事、導致悲慘的結局。
某市暴徒行兇,8個人都是使用的冷兵器,還有兩個女的,居然導致29人死亡,130多人受傷,我想知道這些人都是武功高強嗎?如果有人站出來會是這樣悲慘的結局嗎,絕對不會,就是大家的漠視不管,造成了後來的重大傷亡。
乘客搶奪方向盤我們要立即制止,絕對不能饒恕,不然悲劇依然還會重演,即使打傷他也屬於正當防衛,絕對不會受到法律制裁,儘量不要考慮那麼多,即使制止才是正確的。
面對搶奪方向盤的乘客當務之急就是立即制止,如果拉不開可以使用武力制服,不管什麼辦法制止才是正確的,不要考慮違法,你絕對會受到表彰,這屬於正當防衛。
面對違法行為我們不能逃避,更不能跑,挺身而出及時制止,這是避免事態惡化的做法,一個快餐店竟然自豪的說,他們救了200多人,我不知道當時這200多人是什麼心態,如果都衝出去,那8個人算什麼,制服他們只是分分鐘鐘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冷漠和害怕最終釀成了悲劇。 發現有人搶奪方向盤必須及時制止,不管你使用什麼方法都不違法,因為你是正義之舉。
大海傳媒
明確告知大家,這種情況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大家都知道,開車的時候如果方向盤失控,那麼後果是非常可怕的,不僅關係到車上人員的人身安全,也關乎道路上其他車輛和人員的安全。因此,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那就是犯罪,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前幾天北京某輛公交車上,57歲的老年婦女鄧某,因為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未果,為發洩不滿,竟然將一整箱牛奶扔砸公交車司機,導致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剮蹭。鄧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對於這種危害不特定人的犯罪行為,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進行阻止,而且對於同車乘客而言,這不僅是為了別人的安全,也是為了自己的安危。根據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有關規定,在阻止他人搶奪方向盤過錯中發生的傷亡事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今年4月,湖南境內一輛開往長沙的大巴車,在高速上行駛過程中,一名50歲左右的男乘客突然提出要下車,要求司機停車。試想,高速上怎麼能夠停車,要求未能得到滿足,該男子就想強行下車,搶奪司機的方向盤。當此時,一名乘客挺身而出,打了兩拳,踹了一腳,然後他就老實不吭聲了,最終車輛順利達到目的地。
該出手時就出手,同一輛車,同呼吸,共命運。
打虎拍蠅
就這次事件公方發佈的結論看,下次再有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邊我也不會去阻止,不回去找這種麻煩。引火燒身招來眾人的罵聲,最後還背個互毆的罪名誰也不想當這種英雄。就這個女人當時的態度誰去勸說下場都得打架,公方那就是互毆。輕捱罵,重一點的就得捱打,你還手了就成了互毆,輕者賠點錢,有傷就得被行政拘留,輕傷以上還得被判有徒刑,丟人,賠錢,拘留,承擔刑事責任。我不會當這種英雄。遇上個碰瓷和訛人的那你的錢就掏吧,無底的洞,想給你定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那你是自己想的,哪得有多少人說話?多少個部門批准啊?英雄好當嗎?你當了英雄那對方就是違法違規,人家能幹嘛,所以誰也不會找這種麻煩的事。國家應從這面宣傳弘揚正能量的東西,打擊碰瓷,訛人,在公共場所危害公共安全和他《她》人身安全的行為。杜絕這種事件的發生。
幸福人生981008127
萬州公交司機被潑婦用手機打頭的時候揮臂格擋公知大V專家律師都定性為互毆,知道什麼叫互毆嗎,知道互毆在法律上的意義嗎,知道最後會有什麼結果嗎?所以你出頭前先想想家裡又沒礦,能不能賠得起再充英雄吧。另外你見義勇為把人打傷,除了監控,你可能連個給你作證的人都找不到,這不萬州案中有相當多的人是譴責司機的,認為是司機故意打錯方向盤同歸於盡的(就普通人而言,你太陽穴或耳根處捱上一拳或一手機,短時間人的意識是模糊的,有好事者可以自己試試),所以人心難測,諸位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