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來臨,不用暖氣要繳"蹭暖費",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黃晴清


這件事情我們不好用“因為有人不交錢惡意蹭暖”來說:就應該讓不供暖的人繳費。有些人可能真的用不到,比如比較早之前筆者的工作狀態是早上八點出門,晚上九點才回來,回家開空調就可以了。

若是非要收錢,對於不需要的人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但是,也不能就此說這個“蹭暖費”完全不合理,熱能是一種特殊的產品,如果住戶的上下左右都供暖,包括自己家在內,大家的冬天會過的非常舒服。可是如果偏偏有一家不供暖,那所有臨近住戶的室內溫度都要掉下來。這種情況,反而讓花錢的遭受了損失。

有很多人說這是個技術問題,如果牆體能夠有效隔熱,就可能避免熱量外流。這話沒錯,但是說這話的時候,有考慮到隔熱保溫材料的成本有多高嗎?是嫌房價還不夠高嗎?如果這個問題能有錢來解決,誰還在這沒完沒了的掰扯每年幾千塊的取暖費?

所以,這個問題有待深入探討,不能隨便說一句就當是解決問題。


對此,筆者的態度是:這錢不應該收

原因是任何人都有控制生活成本的自由,他人沒有理由強行提升自己的生活成本。

很多交了取暖費的人在抱怨,認為暖氣被蹭了。但是,抱怨的人有沒有考慮到,有的人並不是為了蹭暖器而不交錢的?很多人就是單純的白天上班,回家就是睡覺,開個油丁,或者是開著空調就解決問題。那些每天白天整體在家待著的人,有幾個不交取暖費的?

再者說,有的人的房子根本就不住啊,要是房屋入住率那麼高的話,也不會天天有人吵吵空置稅的問題。所以,這個錢到底花還是不花,很多人都是基於純粹生活成本的考量。不能因為你受到了損失就要別人承擔成本,關鍵是別人也沒非彼便宜。

但是,也不能否認有的人就是故意不交錢來蹭暖,而且是蹭的理直氣壯,好像吃定你一樣。對此,筆者的朋友有個經驗,那就是家裡裝修改地暖,電暖下面加裝了近3公分的隔熱層,每次進他家都好像邁了個臺階踩上去,然後冬天把流量開低,讓屋子裡保持個差不多的溫度就行。據他說,反正去年一冬天就沒聽到樓下的空調停過。

對此大家不妨可以參考,當然不是參考花錢,而是考慮把床搬到暖氣旁邊,然後把室內溫度調低,平時不在家的話,就把暖氣關上。

另外還得說個事,有些人不只是蹭暖,而且還蹭壓。

熱傳導沒辦法的,熱能可定是要傳遞的,如果屋裡太熱導致要開窗子,那是不是也得找地球收蹭熱費啊?

而還有個問題是非常棘手的,那就是有些人能把暖氣閥打開,直接分走壓力,這樣不僅不用花錢,還享受到了暖氣的待遇。

要知道,熱力公司不可能把複雜的分流閥統一管理的,那得多大的場地。所以只能把閥放在業主的入戶門附近,並且配置了一套專業的開啟設備。但是這個開啟設備就算在專業,其實也就是把複雜的鑰匙而已,只要費點心,很容就能搞到。

所以,有些人乾脆就不花錢,這樣就導致其他住戶倒了黴。筆者在濟南學習的時候,就遇到了這種情況,當時住17樓,也是頂樓,室內溫度不足16℃。供暖公司倒是打了電話就來,來了就解決,沒兩天溫度又不行了

後來聽鄰居說樓下有偷暖的,去年就抓了一次,罰了款,但是也沒繳,法院傳票來了也不上庭,今年估計照樣有偷的,結果就導致筆者這層溫度上不來,比較低的樓層熱的要開窗戶。

遇到這種情況那才是真沒轍呢。


綜上,筆者認為首先供熱公司也好,物業公司也罷,都無權收取不需要供暖服務人的費用,縱然有人惡意蹭暖,也不能讓那些根本不需要的人買單吧?


其次,還有更嚴重的問題還沒解決,對於私自開閥之類的偷暖問題,理應得到優先妥善的解決。


小言詹詹


首先要說的是,這種要求不合理。

現實中的確有“蹭暖”這種現象,幾年前的一個冬天,我曾去某小區找人辦事,他家住在3樓,當時我一進他家門,感覺到室內溫度也不低,但是摸了摸暖氣片卻是涼的。他笑笑說,今年沒通暖,現在室溫14、15度感覺正好,之前通了暖,室溫太高,室內外溫差太大,感覺挺難受的。只要樓上樓下通暖,他不通也沒問題。

這種行為看似是在沾光,可是也無可厚非。畢竟交不交費是他的自由,樓上樓下通不通暖是他們的自由,這些和物業以及供暖公司半點兒關係也沒有。

倒是供暖公司的一些做法令人不解,比如在一些居民區鋪暖氣管道,卻要求每戶居民整棟房子都安上暖氣片才行。反正收費是按照這樣算的,如果不同意就不給裝。而且不打表,要按照平米收費。這就令很多獨家院住戶沒辦法通暖,因為人少沒必要每層樓都安裝暖氣片。再說了,開著暖氣不住人也是一種浪費。可是供暖公司只算經濟帳,它們怎樣能多收費就怎樣來。於是,便有了所謂的“蹭暖費”。

如果供暖公司真的感覺這樣自己吃虧,完全可以設計一種暖氣設備讓那些不掏供暖費的人享受不到,這才是合理的解決方式。

再說了,強迫用戶繳納“蹭暖費”顯然是單方面的主意,恐怕很難實現。


夜雨如書


這種要求當然不合理。就像沒用電,要求交30%的電費;沒打電話要求交30%的電話費一樣。沒有用的人自然覺得不合理。


事件回顧: 11月2日,河南新鄉縣,一小區居民反映,小區物業規定已入住且不繳納供暖費用的,也要繳供暖總費用30%的“蹭暖費”。一些居民稱此規定不合理,物業說小區是統一供暖,供暖後住戶室內溫度也會相應升高。

對於未入住者來說,覺得既然沒有入住,根本就沒有享受到供暖,連蹭都沒蹭到,自然不應該交這筆蹭暖費。物業的這種收費規定有些強盜邏輯和有罪推定的感覺。

未入住者自然不應該交,但是記得去年新聞也說過一種人。因為北方供暖主要是水暖,供水公司是按照供給小區的熱水總量來收費的。有的業主自家不交取暖費,就靠著四鄰的溫度蹭暖。這樣的業主多了,其他交供暖費的業主自然分攤的費用就多 自然覺得不公平。其實這才是物業收取蹭暖費的原因。只是蹭暖的業主蹭的其他業主,還輪不到物業來收錢,物業也不能保證就把這錢貼給了其他被蹭的業主。

另一方面,老這麼放任蹭暖的也不行,合適的做法自然是通過業主公約,業主自行約定承擔的比例。


律師獨角獸


現實中確實有這現象,我一親戚剛入新居開地暖(集中供暖),春節我去感覺室內熱如夏,都是開窗降溫通氣。去年過節又去感到不熱就問咋回事,他講平常做生意吃住在店裡,只是過年才回來就沒交暖氣費!不過四周有暖氣感到也不冷,估計在16/18度左右。

關於交“蹭暖費”的說法,覺得現實中存在,常年不住人交費又覺得不能讓人完全接受。而社會和生活中,類似於象“蹭暖”這樣的許多事情,確實又存在,讓人理不清想不透!




學民思考


我認為這種要求明顯是不合理的,而且還有點耍流氓不要臉的難看吃相。

在這個問題上,我感覺徵收物業費的單位不但不講理,而且還在擾亂視聽,他們完全沒有搞明白這個蹭字到底是從誰身上蹭來的,被蹭者的主體是交了全款的業主,而不是你們供暖公司,這種蹭暖即使是交錢,也不應該交到你們手裡,而是應當交到左鄰右舍已經交了取暖費的業主手中,你們有什麼臉面來伸手要錢呢?和你們有一毛錢的關係嗎?收了人家的全款了,還想再割一刀韭菜嗎?想的些美事兒。

供暖交費自由,願意不願意是業主的事情,誰給你們的權力收取蹭暖費?至於蹭暖那是你們的技術問題,你們有本事設計一款無法蹭暖的設施和裝備啊,既然自己無能就不要怨別人蹭暖了。照你們這種理論,那麼以後我到哪個收費景區門口往裡瞅兩眼,景區是不是也可以收取“蹭遊費”了呢?

另外,收費就意味著責任。既然你們想收取蹭暖費,那麼蹭到多少度數算標準呢?蹭到30度和蹭到10度一個標準嗎?你們是不是也該出臺一個最低的蹭暖溫度呢?如果達不到是不是也可以投訴你們供暖公司呢?


元芳有看法


合理。我們這裡一個小區,沒通暖氣,住戶燒壁掛爐取暖。一個樓道12戶人家,頭一年幾乎家家燒氣取暖,後來就發現,自己家燒氣,樓下先熱。如果樓上樓下都燒氣,自己家根本不用開爐子。慢慢的,一個樓道里,只有3.4家開爐子的了。


BJ212


供熱公司實屬不要臉,本來我今年冬天不住在這裡還非要交一定的過流費,至於蹭暖的問題我覺得只是個別的人的問題,而且也是供熱公司的說辭,現在都是分戶採暖,不存在說樓上樓下溫度降低的情況,有的話也是供熱公司的供熱溫度不達標造成的,供熱公司有一個規定就是隻要達到了規定的最低溫度就不存在問題,你就是在投訴都沒用,也不會給你退費的。


北方的狼153798528


我們這裡屬牡丹江綏芬河市,住樓房邊緣家裡人即使不住也必須交取暖費,第一怕房子和管道凍裂,第二怕鄰居消耗熱量太多。中間戶不住人也必須交百分之三十的費用,因為消耗了鄰居的熱量,供熱公司必須讓住戶熱量達標即最低溫度18度,如果中間戶不交費停氣,被消耗熱量的鄰居溫度必然降低,就達不到18度了,達不到18度的住戶有權力向熱力公司提意見,如果達不到18度的標準,住戶可以不交取暖費,熱力公司為了讓住戶滿意,就得達標,所以中間戶不交費是不正確的,交百分之三十正確。做人不能太自私,公平合理必守規。


開心果165931305


對於北方一年一度的冬季供暖時間了,天氣冷了,農村人賣煤生火,燒炕,住樓的就不一樣了,通暖氣,這就牽扯到了一個暖氣費繳納的問題,每一個地方總會有這樣那樣原因而不繳納暖氣費的,這不,供暖公司就出臺了各種各樣的收取暖氣費用的措施和辦法。

近日,在河南新鄉就出臺了這樣一則收取暖氣費用的通告,對於不繳納暖氣費的用戶按總供暖費用的30%收取蹭暖費。這讓許多人無法理解這一公告。怎麼還冒出來個蹭暖費,所謂的蹭暖費又是從何說起,沒有道理啊,人家不交供暖公司不供,這沒有什麼啊,我們來分析分析。


假如說該小區供暖系統不是獨立供暖,暖氣一通那所有住戶就都得交暖氣費,關鍵是小區建設的時候暖氣不可能設計成集中供暖,即使集中也會有閥門,那戶不用完全可以關掉,所以說不可能出現不交暖氣費而通暖的。

唯一一種對於所謂的蹭暖費收取解釋,那就是供暖公司認為對於不交暖氣費用的人,上層住戶暖氣一熱(地暖),熱氣流通至下層,這就是所謂的蹭暖,說實話這種說法太過於霸道,有點兒牽強附會。

對於蹭暖費的收取,這是不合理的,人家住戶買了樓,沒入住,自然不需要交暖氣費,不交不供暖氣,這就是合理的,可是無辜躺槍,沒住,一年還要交30%的蹭暖費,那就沒有道理可言,完全是一種收費強求,根本不合理。


珞珈評論社


不請自來。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人家,天生就愛佔小便宜,對付這種人家,就要有對付的辦法。某家人居住在三樓,左、右隔壁,二樓、四樓都開了暖氣,透過樓板和牆壁,這家人屋裡很暖和,外面零下十多度,他家裡室溫近二十度 ,你說該不該讓他交蹭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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