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國家,男女通姦要被判處「石刑」,並且家屬也要參與其中

大家好,最近由於個人的一些事情文章沒有及時更新,在此向所有關注本賬號的朋友致以深深的歉意。今天呢,我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流行於伊斯蘭國家的一種恐怖的刑罰——石刑。每逢提起古代酷刑,我們總是會不經意地想起中國明清時期盛行的“凌遲”。由於它的行刑過程過於殘忍,所以到了民國之初,這種有違“人性”的刑罰終於退出了歷史舞臺。


在這些國家,男女通姦要被判處“石刑”,並且家屬也要參與其中

那麼說起石刑,它是伊斯蘭教國家所流行的一種古老的刑罰,通常來說,只要男女之間犯有通姦行為,一旦被發現並且具備4位證人,這種刑罰即可生效。石刑簡單而言就是用石頭來對犯人執行死刑的一種行刑過程,它的特點是在行刑點挖一個坑,將犯人的下半身埋在土中,然後用石塊向犯人不停地投擲,直至將犯人砸的頭破血流昏厥而死。儘管這種刑罰隨著社會的進步已逐漸被西方司法所替代,但到目前為止,一些伊斯蘭國家仍在使用這種喪失人性的行刑手段,同時也引起了世界人民的廣泛譴責。


在這些國家,男女通姦要被判處“石刑”,並且家屬也要參與其中

由於整個行刑過程過於血腥,所以它非常不適合兒童觀摩。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如果被執行者是已婚婦女並且有了孩子,那麼在她被執行石刑時,會將她的孩子強制帶到現場直接觀摩整,與此同時,犯人的家屬也要當場向眾人宣佈,從今與犯人脫離親屬關係,並親手參與行刑過程。


在這些國家,男女通姦要被判處“石刑”,並且家屬也要參與其中

那些犯有通姦罪和盜竊罪的犯人,在伊斯蘭教法中都是要被執行酷刑的。而石刑則是專門為那些出軌者所立下的一種行刑方式。那麼話說到這裡,人們一定會有所疑問,難道行刑時的那些石塊都是人們從不同的地方撿來的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石刑所準備的石塊都是提前準備好的,並且這些石頭都經過了特殊的處理,讓它不大不小,石頭太大的話很容易令犯人一石斃命,而太小的話又會耗時太久,所以那些行刑者會提前精選一些“合適”的石塊,好讓犯人在攻擊過程中承受最大的痛苦。


在這些國家,男女通姦要被判處“石刑”,並且家屬也要參與其中

石刑在上世紀90年代頗為盛行,尤其在“塔利班”政權統治時期,這種酷刑更是盛極一時。最近有據可查的一次記錄是2003年6月份,土耳其艾裡姆一名名叫塞穆瑟·阿拉克的的女子由於未婚先孕而被執行了石刑。當時正是因為她的家人為維護”家庭名譽“而將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淵。

而今,許多國家都呼籲廢除這種處罰方式,大部分伊斯蘭國家都同意了廢除石刑而引進了西方司法制度,但仍有一小部分國家認為這是在干涉別國內政,因此時至今日,這種近似野蠻的恐怖刑罰依舊在被一些國家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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