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爲何主動來還款?


他們為何主動來還款?


想出遊發現買不了飛機票、想回老家看父母發現買不了火車票、想回家省親發現高速ETC卡綁定的信用卡被法院凍結……近日,梁溪法院三名被執行人體會到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箇中滋味。因他們上了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生活、消費處處受到影響,於是三名被執行人選擇主動來法院還款。

案例一:出遊無法購買飛機票

2012年年底許某向嵇某借款4萬元用於資金週轉,原本約定2013年3月份歸還並以其工資卡作為抵押,但還款期限屆滿後,許某以各種理由拖延且其工資卡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嵇某無奈訴至原南長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許某歸還所欠款項。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許某承諾在2014年2月之前一次性還清所欠款項。調解協議生效後,許某又以各種理由未能按時還款,嵇某隻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依法對許某名下的財產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凍結並劃扣了其名下的儲蓄卡,但劃扣金額仍不足以還清所有債務。就在案件執行陷入僵局之時,十一國慶前夕許某主動聯繫承辦法官,要求立即履行債務。

原來,許某計劃十一長假和家人一起外出遊玩,卻發現自己因為上了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法購買機票,全家出行計劃眼看要泡湯。而且由於自己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日常消費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這時許某才意識到自己的失信行為原來會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9月30日下午,許某主動與承辦法官取得聯繫,來到法院主動繳納了全部履行款。

案例二:回老家無法購買火車票

2014年5月,聞某向無錫市住房管理中心申請個人購建住房公積金貸款,約定貸款金額22萬餘元,期限10年。後其與某擔保公司簽訂了抵押擔保合同,由該擔保公司為聞某的借款提供擔保,聞某以自己擁有的房產提供反擔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聞某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該擔保公司無奈將其訴至原南長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聞某支付代償款。經法院審理查明後判決支持了擔保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依法生效後,聞某拒絕履行還款義務,該擔保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官通過對聞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發現聞某名下的儲蓄卡還有部分餘額,隨即對其進行了凍結劃扣,但劃扣金額遠遠不及還清所有債務。就在這時,聞某突然找到案件承辦法官,要求履行所有債務。

原來,聞某計劃十一回家與家鄉的父母團聚,卻發現自己無法購買高鐵車票。經過查詢發現原來自己成為了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被禁止乘坐高鐵車輛,除此之外,在乘坐飛機出行、入住酒店和消費方面也會受到限制。聞某在認識到這些後果後主動在9月29日聯繫承辦法官,來到法院將自己的欠款一次性履行完畢。

案例三:回家省親無法過高速

甄某與李某原系朋友,2008年7月李某向甄某借款4萬元用於生意週轉,並約定10天后償還。在約定的期間屆滿後,李某未按約定還款,甄某在多次催要無果之後將其訴至原崇安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李某支付借款。經法院審理查明後判決支持了甄某的訴訟請求。判決依法生效後,李某又以各種理由未能履行還款義務,甄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依法對李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發現李某名下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就在大家一籌莫展之時,李某主動找到法官,要求主動履行債務。

李某告知法官自己本來計劃十一長假自駕回家探親,卻發現與高速ETC卡綁定的信用卡被法院依法凍結,車輛未能上高速,最終回家計劃擱淺。除此之外,自己的日常消費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李某這才認識到自己的失信行為會帶來這麼嚴重的影響。10月8日下午,李某主動與承辦法官取得聯繫,來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還款義務。

法官提醒:

根據最高法院2015年施行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被執行人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將被限制高檔消費,禁止乘坐飛機、高鐵等出行工具,在金融機構貸款也將受到限制。在此希望被執行人能夠按時履行義務,避免讓自己“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來源: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江蘇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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