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今日:微软在20年前与美国政府“开战”

这个扯不清的官司似乎表明,20世纪旧有的秩序与飞速发展的现实已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且更证明了司法更新的速度远远落后于科技创新,于是便出现了微软与美国司法界的一场大战。

众所周知微软是通过IBM这个蓝色巨人而快速成长起来的,而到了后来也就是微软推出“windows95"时那年IBM反过来投入血本研发与之抗衡的OS/2 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试图与微软一争高下。事实证明,IBM不仅低估了操作系统研制周期长、技术高度复杂的困难,而且低估了微软占据市场标准地位后形成的巨大优势。经过多年浴血苦斗,最终因与视窗95竞争的最新版本未能抢先完成研制以及技术质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原因,OS/2被“windows95"杀得一败涂地,一代英豪IBM最后落得个血本无归的悲惨下场,并且创下了全美企业一年内亏损金额的最高记录,令圈内人士扼腕长叹。而微软终于在空前残酷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形成了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中自然垄断的局面。

而当一家网景公司(Netscape)首先推出的航行家(Navigator)网络浏览器对微软帝国发动了突然袭击后,盖茨特意挑选珍珠港事件记念日1995年12月7日,正式宣布发起“帝国反击战”微软在战略转折中最凶狠的一招,是重祭当年依靠DOS搭配IBM个人电脑抢占市场制高点和创立标准的法宝,把微软Internet Explorer与视窗捆绑搭配,免费送给所有电脑用户,迅速占领了75%的浏览器市场,使网景生意一落千丈,最后因濒临破产被美国在线(AOL)于1999年收购。

也正是由于这样微软慢慢树敌太多,以至于美国华盛顿地区法院于1998年10月19日开庭审理司法部及20个州政府起诉世界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违反联邦反垄断法一案。自当年10月以来,美国司法部开始援引反垄断法的有关条款对微软公司进行调查,认为微软将其因特网例览器并入“视窗95”以及后来的“视窗98”操作系统一起销售有垄断市场之嫌,从而导致了微软与司法部之间的漫长纠葛。

美国司法部门本想根据1890年制定的反垄断法,像1906年拆分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最终导致该公司被肢解成埃克森、美孚和美国石油公司等几家公司)一样去拆分微软,但最终都因为无从下手,因为微软公司几乎没有什么有形的实体可供划分,而且这样做对消费者也毫无利益可言,反而是这次诉讼在第一回合的较量中,微软和美国司法部都花了大约一千万美元的诉讼费,而这些钱毫无疑问都转嫁到消费者和纳税人身上。因为微软虽然垄断了市场,但它并没有坐地起价,而且还一直不断开发创新,所以 《华尔街日报》在1999年12月的一次民意测验中,美国公众心目中最成功、最令消费者满意的十大高科技企业中,微软名列榜首,排名第二至第十的是英特尔、思科等硬件公司。

也正是这样微软打赢了这次司法大战......

历史今日:微软在20年前与美国政府“开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