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老人遭羣蜂攻擊被蜇身亡


無辜老人遭群蜂攻擊被蜇身亡


餘章芬不幸去世

俗話說“手不惹蟲,蟲不咬手”。時下正值野蜂繁殖旺季,蜂群襲擊人事件時有發生。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招惹了野蜂,被蜇傷算“自討苦吃”的話,那麼宜賓珙縣巡場鎮68歲的餘章芬老人,在自家地裡挖紅苕被蜇死就是一場無妄之災。

疑因有人取走馬蜂窩,激怒蜂群,餘章芬老人遭到蜂群襲擊不治身亡。10月19日,事發地周邊的村民們仍談蜂色變,不敢靠近現場,家長尤其擔心孩子們的安全。

1老人突遇野蜂襲擊

餘章芬老人“遇害”,是在10月12日清晨。“兇手”至今沒有被消滅,甚至很可能就潛伏在附近。

沿著珙縣巡場鎮白皎煤礦背後的盤山公路上行一公里多,就到了塘壩村矸子山埡口。餘章芬的家在埡口右側,她“撿來”種的紅苕地在左側,中間只隔著塘壩村的上山公路。

老人生前沒留下任何遺言,只留下一句劃破山村寧靜的尖叫:“劉偵池,快來救我!”72歲的劉偵池是餘章芬的老伴,白皎煤礦退休工人。患有冠心病、行動不便的劉偵池平日全由老伴照料飲食起居,早已失去營救老伴的能力。

由於餘章芬老人走得很突然,女兒和鄰居們只能通過回憶,來還原當時發生的慘劇。

清早7:40左右,煤礦家屬區居民黃琴聽到餘章芬的尖叫聲,趕忙出門查看。“看到公路對面,老人頭頂密密麻麻地飛著野蜂,上方的高坎上站了些人,老人大聲呼救,但現場無人敢上前。”黃琴趕緊呼叫老公萬從華。

餘章芬的女兒劉曉菲(化名)也聽到了母親的慘叫聲。她衝出門,跑向已倒地的母親。在距離十幾米時,劉曉菲遭到了野蜂的瘋狂襲擊。“身上奇痛難忍,感覺喘不過氣來,頭頂的野蜂越來越多。”第一次衝鋒,劉曉菲敗下陣來。

鄰居李成秀回憶,餘章芬在遭到野蜂襲擊後,把自己的竹背篼倒扣在頭上,但她隨即發出更大的慘叫聲。“不知道她為什麼倒扣背篼,估計是想躲避野蜂的攻擊。”李成秀告訴記者。

“野蜂的巢沒了,媽媽背的竹背篼顏色剛好和蜂巢顏色接近,又有小孔,野蜂都往裡面鑽。”雖然沒跑到母親身邊,但劉曉菲看到媽媽頭上扣著的背篼,密密麻麻地爬滿了野蜂群。至今,餘章芬的背篼仍在原地,沒人敢動它。

2鄰居冒死撲蜂救人

正在幾十米外給貨車加油的鄰居萬從華聽到了老婆黃琴的呼救聲,也聽到了從矸子山埡口傳來的嘈雜的吵鬧聲。“餘孃被蜂子蜇了,你快點(去救她)。”萬從華跑到埡口,看到頭上罩著背篼的餘孃滿地打滾,被蜂追攆的劉曉菲正往回跑,兩邊的坡上站著十幾個人,可是無人敢上前幫忙。

“蜂子也是蟲子,我想它們應該怕滅害靈吧!”面對發狂的蜂群,萬從華同樣不敢貿然上前,叫黃琴從家裡拿來了大半瓶滅害靈。萬從華先在自己身上噴了幾下,然後迎著蜂群邊噴邊跑向餘章芬。“滅害靈所到之處,蜂群果然四散飛走,不敢靠近。”

可是萬從華只跑到一半,瓶中的滅害靈噴光了。趁著蜂群飛走,萬從華趕緊往回跑。幾十米外有家小賣部,“快,把所有滅害靈拿出來。”可是店主只找到一瓶,萬從華取了滅害靈,再次跑回現場。鄰居們見滅害靈對野蜂有效,又有人從家裡拿來一瓶,另有鄰居取來兌了水的農藥。

藥水呈霧狀在空氣中散開,蜂群嗡嗡飛走。萬從華幾步竄到餘章芬身邊,“像穿了件蜂衣,渾身上下全是野蜂,密密麻麻。”萬從華在餘章芬身上噴藥水,蜂群散開;然後又向背篼內噴藥,野蜂從背篼小孔鑽出來飛向空中,在萬從華頭頂一兩米的空中縈繞。

萬從華一手朝空中噴藥,一手抓住餘章芬往外拖。試了兩下,拖不動。萬從華抬頭,在人群中發現了熟人郭七。在萬從華及眾人鼓勵下,郭七接過別人遞來的滅害靈跳到老人身邊。郭、萬二人一人拉著已經昏迷的老人一隻手,一邊對著頭頂蜂擁而來的野蜂噴藥,一邊往後退。

“拖到路邊人已經不行了,我抱著她,臉上腫得認不出來。”69歲的李成秀癱坐在路邊,抱著比自己小一歲的餘章芬。自從上世紀80年代劉偵池一家從富順遷到白皎煤礦,李成秀和餘章芬做了三十幾年鄰居。“她是生活區裡身體最好的老人,和善好客,在矸子山上撿了些土地種莊稼、紅苕,補貼家用。”

72歲的鄰居連紹章回憶,從餘章芬被蜇呼救到被救出來,大約花了十來分鐘。劉曉菲告訴記者,急救車將餘章芬送到珙縣醫院,後被迅速轉至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13日凌晨5:08,醫院宣佈餘章芬死亡。忍著傷痛辦理完後事,劉曉菲也轉入宜賓二醫院治療。至今劉曉菲手臂、背部、額頭等處,仍有數十個蜂刺留下的疤痕。

據連紹章等老礦工介紹,白皎煤礦已在多年前關閉。餘章芬、劉偵池靠著退休金生活,女兒劉曉菲沒有正式工作。劉曉菲告訴記者,其母傷後搶救,花費近三萬元,只能報銷40%左右。

3事發前有人取走蜂巢

“我們這些人,在矸子山生活了幾十年,從來沒遇到過野蜂蜇人,更別說把人蜇死。”連紹章至今仍不敢相信這樣的慘劇就發生在身邊,因為在餘章芬遭襲擊前,他每天都從事發現場下方不足兩米的地方進進出出,從來沒注意到上方有奪命野蜂。

但萬從華並不意外,因為在事發前大約十天,他在自己家門口,目睹了一群陌生人爬上大樹,取走了一個直徑達50公分的巨大馬蜂窩。萬從華只是沒想到,陌生人取走蜂巢的後果,要讓沒有招惹野蜂的無辜老人來承擔。

萬從華回憶說,那天16時左右,他看到正對家門的黃桷樹下,突然出現幾名年輕男子。此後,有人穿著專業的防蜂服爬上大樹,先對著蜂巢噴藥水,掩藏在樹葉中的野蜂傾巢飛出,四散逃命。“來人用化肥口袋從下往上套,試圖套住蜂巢。”萬從華看到,蜂巢太大,口袋小了,蜂巢掉落到樹下餘章芬的紅苕地裡。

好奇的萬從華走到屋外的公路邊,遠望著這群人進入紅苕地,用化肥口袋把蜂巢裹起來,裝進車帶走。野蜂和蜂巢不是誰家的,野蜂也不是受保護的動物,“我完全沒有多想,更沒想到野蜂會被激怒,回來攻擊人。”萬從華回憶,當時取蜂巢者開了三輛家用轎車,共有五六個人。

萬從華後來瞭解到,取蜂巢者當天跑遍了塘壩村多個山區小組,取了至少三個蜂巢。而取蜂巢者走後,野蜂返回蜂巢卻無家可歸,先後導致兩三人被蜇傷。“餘孃被蜇的紅苕地,蜂巢墜落時應該有掉落的碎片留在地裡,所以蜂群被引來。”萬從華分析說。

“蜂巢被取走,餘孃被蜇死,可是野蜂還在,危險未除。”黃琴確信,那些奪命的野蜂,仍藏在紅苕葉下和背篼中。“這幾天都有單個的野蜂飛到家裡來打轉轉,個大頭,沒蜇人也夠嚇人的。”

記者瞭解到,被遺棄的竹背篼下不足兩米,就是繁忙的村道。每天有大量車輛來往,這是塘壩村10個村民小組及白皎煤礦矸子山家屬區的必經之地,除了餘章芬9歲的外孫、李成秀7歲的孫子和黃琴5歲的兒子,至少還有幾十個塘壩村的孩子上學要從蜂群潛伏地經過。

律師說法:受害人及家屬可要求摘蜂巢者承擔責任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表示,關於動物傷人,須區分飼養動物和野生動物。飼養動物傷人規定相當明確,那就是若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即使是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都應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來承擔侵權責任;除非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郭剛說,但對於野生動物,我們國家的現行法律卻僅規定了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並未規定野生動物傷人後應由誰擔責的問題。只不過依據“誰所有誰管理、誰擔責”的法理,個人認為應由國家(當地政府)對傷者和逝者給予一定的補償。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王仁根律師表示:如能找到摘蜂巢的人,並能證明野蜂傷人系因摘蜂巢引起,受害人及家屬就可要求摘蜂巢者承擔侵權責任。同時,野蜂雖屬無主物,但極具危險性和攻擊性,對居民存在安全威脅,政府部門有義務在野蜂活躍期加強巡查,並予以消除隱患;如政府未盡到該項義務,客觀上存在不作為,應當承擔責任,給予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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